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旨在细化明确酱香型白酒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措施,规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为全省各地酱香型白酒企业提供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规范,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高环保工艺技术水平,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此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颁布实施《仁怀市酱香白酒产业污染治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仁怀规范》)以来,通过“四改两建设”(冷却水系统改造、窖池改造、接酒池改造、厂区管网改造、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园区废水处理设施)综合整治,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提升,已逐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此外,随着国家出台减污降碳等新政策新要求,对《仁怀规范》做出优化调整十分必要。
事实上,贵州省已经不止一次对白酒生产做出规范,用于保护白酒产业生态环境。今年3月1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白酒产区的规划与管控、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赤水河流域治理与修复、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对此,《华夏酒报》微信公众号也有相关报道,详见《贵州“赤水河”首部立法发布,80%的企业将被兼并重组?》《“赤水河”首部立法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小切口”将给贵州酱酒带来什么?》(点击文章阅读原文)。
值得关注的是,《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对适用范围做出了详细规范,该规范适用于大曲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酱香型其他类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参照执行,并对规范中涉及的酱香型白酒、蒸馏冷却系统、接酒池、窖池、窖底井、窖底沟、锅底水、窖底水、冷却水等15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在生产工段及污染防治方面,明确酒企原料储存及预处理、制曲、制酒、包装、辅助生产系统、治污工程等工段污染物产生及全过程污染防治要求,要求酒企从各工段源头抓起,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效集约利用生产空间,合规处理污染产物,积极推动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现减污降碳,绿色发展。
围绕“四改两建设”关键治理要求,《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指出,针对性规范蒸馏冷却系统、发酵窖池系统、接酒池系统、厂区管网系统,以及企业自建污水收集处置排放系统,园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此外,《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还明确了酒企自建污水处理厂、集中连片(园区)污水处理厂技术要求,应按照HJ575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处置工艺流程应包括预处理(含应急处理)、厌氧处理、生物脱氮除磷处理、深度处理等工段,并设置规范的排放口。同时,明确纳管酒企建设前处理设施以及应急池等技术要求。
对于环境治理,《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指出要加强环境监管,明确监测监控技术、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在设备运行与维护上,明确一般规定、运行管理、台账管理要求,要求酒企应设置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制定运行管理规范、维护保养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并对日常维护工作进行记录。
同时,《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对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提出要求,新建项目原则上应选址在园区内或者产区内,并满足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园区内新建项目污水优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曾表示,酒业发展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构建酒类产业生态文明体系,促使酒类产业向绿色生态发展全面转型,建设酒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酒类产业发展环境,坚持走绿色生态酿造之路,形成酒类产业种植酿造、品饮、消费的全产业链绿色生态发展体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贵州白酒企业众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进贵州白酒产区环境保护是每个酒企的责任与义务。好山好水酿好酒,坚持长期主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然成为行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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