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白酒执行地理标志标准,白酒的执行标准DB52T550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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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的执行标准DB52T550是什么意思

马嵬坡(郑畋)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董香型白酒

白酒的执行标准DB52T550是什么意思

2,白酒国标执行标准是什么

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从其香味,运输方式,材质,是否为地理标志产品,乙酸乙脂含量等方面制订。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国家标准含义。以GB开头的,就是国家标准的简称。常见香味的国家标准是。GB/T 26760-2011 酱香型;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另外还有绵柔型DB34/T 1623-2012 等。根据制作方法,可分为液态法白酒和固态法白酒,还有固液法白酒GB/T20822。液态法白酒的国标为GB/T 20821-2007 ;固态法的国标为GB/T 20822-2007。固态法即使用高粱等通过固态蒸馏得到的;液态法就是将富含淀粉的粮食蒸好后的液体,通过酵母菌发酵所得。当然还有一些地方产的特色酒,我们称之为地理标志产品。这些酒有着自己独特的国家标准。如GB/T 22041-2008 代表着是国窖1573白酒;而舍得白酒的国标是GB/T 21820-2008 。根据酒瓶上的国家标准可以判断是酒精酒还是粮食酒。纯酒精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1-2007,而粮食酒的国家标准分为液态法GB/T20821,固态法GB/T20822和液固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白酒

白酒国标执行标准是什么

3,白酒执行标准ql286373481是什么意思

Q代表是企业标准。 后面的数字是哪年申请的(81) ;中间这串数字是技术监督局提供的编号。

白酒执行标准ql286373481是什么意思

4,酒的执行标准Q2063533230291997代表什么意思

97年的标准规范体系
1997年53度500ml赖茅酒,目前市值600元左右。

5,国家白酒的执行标准

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指产品执行标准,其主要是按香型分:有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 23547-2009 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DB50/T 15-2008 小曲白酒、DB34/T 1315-2010 柔和型白酒、DB34/T 1258-2010 淡雅型白酒、DB34/T 1791-2012 明绿香型白酒、SB/T 10713-2012 白酒原酒及基酒流通技术规范、DB34/T 1623-2012 绵柔型老明光白酒等等。
搜一下:国家白、酒的执行标准

6,白酒执行标准中QCTP0002S什么意思

Q/CTP0002S是执行企业标准标准,相同的产品有G和Q标准的,Q为好,只有Q标准当然就是Q好了。酒的主要成份是酒精,化学名叫乙醇。乙醇进入人体,能产生多方面的破坏作用。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0.05%时,酒精的作用开始显露,出现兴奋和欣快感;当血中乙醇浓度达到0.1%时,人就会失去自制能力;如达到0.2%时,人已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达到0.4%时,人就可失去知觉,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险。酒精对人的损害,最重要的是中枢神经系统。它使神经系统从兴奋到高度的抑制,严重地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过量的饮酒就是损害肝脏。慢性酒精中毒,则可导致酒精性肝硬化。扩展资料:醛类:酒中醛类是分子大小相应的醇的氧化物,也是白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低沸点的醛类有甲醛、乙醛等,高沸点的醛类有糠醛、丁醛、戊醛、己醛等。醛类的毒性大于醇类,其中毒性较大的是甲醛,毒性比甲醇大30倍左右,是一种原生质毒物,能使蛋白质凝固,10克甲醛可使人致死。在发生急性中毒时,出现咳嗽、胸痛、灼烧感、头晕、意识丧失及呕吐等现象。糠醛对机体也有毒害,使用谷皮、玉米芯及麸糠做辅料时,蒸馏出的白酒中糠醛及其它醛类含量皆较高。白酒生产中为了降低醛类含量,应少用谷糠、稻壳,或对辅料预先进行清蒸处理。在蒸酒时,严格控制流酒温度,进行掐头去尾,以降低酒中总醛的含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白酒
Q/LL丿0001S是什么标准?
Q是企字的拼音首字母,Q字开头的执行标准都是企业标准。G是国字的拼音首字母,所以凡G字开头的执行标准就是国标。
Q/CTP0002S是执行企业标准标准,相同的产品有G和Q标准的,Q为好,只有Q标准当然就是Q好了。

7,为什么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注册 。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好处:1、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20%—90%。2、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标杆4、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模式。5、现在人们越来越追求天然、绿色的消费,使用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在改善生态环境,带动和促进旅游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绿色动力”作用。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8,地理商标与什么因素有关

地理标志商标与当地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有关。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你是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吧。地理标志是一种用于具有特定地理来源的商品的标志,这些商品具有可主要归因于产地的品质、声誉或特征。最普遍的情况就是,地理标志包括商品产地的名称。农产品是这方面的典型,它们具有根源于产地的品质,受气候和土壤等当地特定因素的影响。
根据商标的审查标准,仅仅表示商品的生产地的商标,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而地理标志又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注册。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是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地理标识的基本特征有三点:(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由以上定义我们不难看出,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保护的地理标志,实际上属于较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接近原产地名称。 与商标相似,地理标志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商品的来源。虽然可以想象地理标志用于服务,但地理标志如此宽泛的适用范围在目前还未用于由wipo管理的国际条约或trips协议中。与商标不同,地理标志区分商品是通过对其生产地的标示,而不是通过对其制造来源的标示。对制造或生产的地方的标示是地理标志的本质。地理标志与商标不同,不是主观随意选定的,并且地理标志的标示不可替代。 一般来说,地理标志在一地理标志所指的地方所处的国家被认可。这一国家通常称为“原属国”。里斯本协定“原属国系指其名称构成原产地名称而赋予产品以声誉的国家或者地区或地方所在的国家”。 原则上允许所有的制造商使用某一地理名称,只要带有该地理名称的商品是原产于所标示的地方,或者符合产品的可适用的一些标准(如果有的话),视情况而定。 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者有权阻止其商品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方的任何人使用该地理标志。与商标一样,地理标志适用“特殊性”原则,即:所受到的保护仅限于其实际使用的产品种类上;还适用“领土”原则,即仅仅在一定领土范围内受到保护,并受该领土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享有声誉的地理标志是特殊性原则的一个例外。目前,由wipo管理的条约和trips均未对地理标志提供这种扩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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