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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目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单独对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做出规定,你单位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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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0年8
1、消费税税额:[5X2000X60+23400/(1+17%)]X20%+5X2000X0.50=129000元。2、可抵扣的进项税:50000X13%+25500=32000元,3、销项税:[5X2000X60+23400/(1+17%)]X17%=105400元;4、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5400-32000=7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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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20052006年2007年的广告费税收规定的扣除率是多少
过去,对内资企业广告费的支出实行比例扣除的政策,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的政策。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法规定2005、2006年、2007年(这3个年度内是一样的)的广告费税收规定的扣除率如下: 外资企业广告费的支出允许据实扣除。 而内资企业则享受不一样的待遇,广告费和扣除的计算比较复杂。内资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如下: (一)广告费。 1.一般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 2.特殊规定。如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自1998年1月1日起,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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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粮油烟酒所缴纳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酒及酒精税率附下: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销售粮油税率13%
销售烟酒税率17%
5,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多少
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扩展资料: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6,求白酒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详细过程
答案有问题,因为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项里没有白酒,所以白酒外购的消费税不能抵扣,所以2万元也就不正确,而且白酒是从量征收与从价征收的,调香先后重量有没有变化也不清楚。白酒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规定为20%,定额税率规定为0.50元/500克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应纳税额=1480*20%+200*1000*0.50/500=496
7,农产品扣除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适用的扣除率是销售的产成品的税率,可以是16%,也可以是10%。计算扣除适用于10%,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适用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适用于其他纳税人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8,你回答的白酒销售费为什么所交所得税时适用税税率为什么为20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1.收入总额=1500+100+15+10+12+20+8=1665万元缴纳的增值税8万元不得扣除,P177,扣除额的确定税金里有解释2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5.75+1.52+850+6+3+78.73=945万元P177损失有扣除额确定的范围,你看一下就不打出来了3应纳税所得额=1500+150+15+10+12+8-5.75-1.52-850-6-3-78.73=700万元应纳税=700*0.25=175万元每季度预缴25万元,25*4=100万元 ( 一年4个季度)补缴=175-100=75万元我也在做这个题目,希望可以帮到你!一直是20%啊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9,某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8月
解答如下(顺便写出会计分录):(1) 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 500+25 500=31 000(元)会计分录:借:原材料—某粮食 44 500( 50 000-5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5 500(50 000*11%)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0 000【解析】可抵扣的进项税不计入原材料的成本。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25 500(150 000*17%)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75 500【解析】“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说明是不含税价款。(2)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 000*60*17%+23 400/(1+17%)*17%=105 400(元)(3)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5 400 - 31 000=74 400(元)4)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5*2 000*60+23 400/1.17)*20%+5*2 000*0.5=129 000(元) 会计分录: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854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牌白酒 620 000(5*2 000*60 +23 40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05 400(5*2 000*60*17%+23 400/(1+17%)*17%)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9 000 [( 5*2 000*60+23 400/1.17)*20%+5*2 000*0.5]【解析】包装物的租金,视为含税价,应计入销售额计税。 白酒消费税计税,包括20%的从价税和0.5元/斤的从量税。
10,中国的烟草和酒的税率是多大
卷烟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
税,单位税额为每大箱(5万支)150元;然后,按照调拨价格再从价征税:每条(200支)
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不含50元,不含增值税),税率为30%;50元(含50元,不
含增值税)以上的和进口卷烟,税率为45%。
对白酒
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仍维持现行按出厂
价依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
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
费税的抵扣政策。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划分两档定额税率:
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 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11,酒类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一、对酒类企业购进原材料的消费税筹划 (一)对购进不同生产材料的消费税筹划 1.税负政策差异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对酒类产品消费税调整后,现行酒类产品消费税税率如下: 酒及酒精消费税税率1.粮食白酒 每斤(500克) 定额税率 0.5元比例税率 25% 2.薯类白酒 每斤(500克) 定额税率 0.5元比例税率 15% 3.黄酒 240元/吨4.啤酒 250元/吨(每吨3000元以上的); 220元/吨(每吨3000元以下的) 250元/吨(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国家税务总局《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第二条“关于酒的征收范围问题”规定: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根据以上规定,酒类生产企业对外购的酒精和白酒适用的原料是否确定,对产品适用的税率存在明显的差别,用外购一种酒精与两种酒精生产白酒,用适用不同税率的混合原料与适用统一税率的原料生产的白酒,在税率上存在税收筹划差异点。 2.筹划方法 (1)酒类生产企业外购酒精和白酒时,应注明所使用的原料。从上述条款规定,当外购酒精或白酒作为原材料加工白酒,生产白酒的消费税按照外购原料来确定适用税率,其中,粮食白酒最高,薯类白酒次之,其他酒最低。所以,可尽量用其他酒、薯类白酒的原料(如果品、野生植物等)生产酒,少用粮食白酒的原料生产酒。 (2)尽量不用适用两种税率的原料、酒或酒精生产酒类产品。按照上述规定,在使用外购两种以上混合原材料生产时,税率的使用上都是按照构成原料采用从高税率;而且在构成原料不确定和不同种白酒勾兑时都采用粮食白酒的税率,因而,作为外购尽量不使用多种税率原材料的混合原料。 (3)在混合原料中,如果粮食、粮食酒、粮食酒精是次要原料,应当取消对粮食、粮食酒、粮食酒精的消耗,寻求替代原料,或改进生产工艺等,降低适用税率。包含粮食原料的酒精、白酒一般从属粮食白酒税率,在粮食原料为附属原料时,就会提高整体的消费税税率,尽量在混合原料中通过寻求替代原料或采用新工艺等剔除粮食原料来降低适用税率。 当然,对不同材料生产酒类产品筹划时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筹划方案如果选择改变产品材料的构成,应当考虑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价格的影响,进而对税后利润的影响;如果涉及到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改造和增加,应当详细计算增加的选择费用与节约税款的对比关系。 (二)取消消费税税款抵扣政策后对购进酒类产品作为原料的消费税筹划 1.税负政策差异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的规定,取消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后,用外购或者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应税消费品,与用自己生产的这些酒和酒精再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前者税负明显高于后者。 2.筹划方法 (1)在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等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自己生产作为材料的酒和酒精产品。 (2)由固定供货关系的企业,如果业务量比较大,可以通过企业合并的办法进行联合生产,减少纳税环节。 (3)相比较而言,可保留外购酒精生产的酒类产品、取消增值少,重复征税多的简单生产的产品或者改进生产技术,尽量降低对外购已税酒类原料的比重。 3.对已税酒类产品作为材料筹划时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在选择由购进改为自行生产或联合生产时,应当考虑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原材料等因素,考虑自行生产或联合生产与购进实现利润的对比关系。 比如某瓶装酒生产企业A,过去一直从另一白酒生产企业B 购进粮食类白酒生产瓶装酒。年购进白酒1000000公斤,白酒的价格为6元/公斤。如果瓶装酒厂兼并白酒生产厂,年超额负担为100万元。如果A 仍需外购白酒生产瓶装酒,A兼并B是否有利(白酒税率:在税率为25%的基础上每斤再加收0.5元的消费税) 对此案例分析发现:酒类消费税未调整前,A从B处购进的白酒所含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相对应的消费税抵当期应纳的消费税。税收政策调整后,取消了该项优惠。 如果不合并,A每年应纳消费税为: 10001000×6×25%+1000000×2×0.5=250(万元) 如果A兼并B,B与A就是同一企业,B生产白酒再由A生产瓶装酒,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前一自产过程可免征消费税。虽然年增加了超额负担100万元,但还是可获得税收利益250 -100 = 150(万元)。 所以,A选择兼并B企业的经营方式更有利。 二、对生产酒类产品购进材料的增值税的筹划 (一)对购货对象的选择 1.税收政策差异分析。 酒厂从一般纳税人购进酒精及其他酒类原料进行生产,可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减少增值税的缴纳。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免税货物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那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可能会多纳税。因而很多企业不考虑购进原料价格而仅考虑税收因素,结构往往适得其反。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货商已经考虑了相关税收抵扣差异因素,进而会在价格上与一般纳税人的供应价格有所差异。这样形成了对购货对象选择的税收筹划差异点。 2.税收筹划方法。 购进货物税负平衡点分析。作为一般纳税人,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酒精及其他酒类原料进行加工,最终生产的酒产品销售时的含税售价是相同的,且销售时适用税率为17%,将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料的不含税进价称为“小规模不含税进价”,那么用现金流量法计算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购进得不含税进价税负平衡点: 含税销售价- 3.运用不含税进价税负平衡点时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通过上述方法的使用发现,对购进货物的选择主要判断标准是不含税进价的高低,另外,特别注意的时,无论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原料,适宜于采用购进货物不含税进价判断法,其假设条件有两点:一是品质规格相同;二是货物(包括用购进货物生产的产品)在销售时的含税销售价格相同。如果购进货物在品质上是有差异得,那么在销售产品价格上也不同,就应当分别计算现金净流量。 (二)对购进原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筹划 1.企业在购进原料时,注意取得合法的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这一点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发票的管理中也应该注意发票的开具管理问题,首先一点是保证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否则不能进行抵扣;不使用违法增值税发票。 2.企业在购进酒类原料时,应当及时去的发票,签订购货合同时应当注明按照实际付款开具发票,而尽量不在支付签订货款后开具。 3.法制其他抵扣进项税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比如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已取得增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存在购货方与销售方的真实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其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12,请问现在中国对进口酒类饮料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好象是40%,消费税45%但时间太久记不太清了http://www.wines-info.com/html/11/2314.html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答:1,广告业从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属于营业税,按照5%支付; 2的范畴,但在2011年1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营转增的试点活动,首批在上海的试点城市; 3,如果服务行业是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如果服务行业,一般小规模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价值增值,按照6%的税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以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并扣减。 详细咨询:QQ748796371紫宫会计"酒类饮料"的具体名称是什么?必须查询海关的"商品编码(HS)",编码书上有税率,海关在进口申报时征税.所有商品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税率在下面查询:http://www.seabay.cn/cn/query/query_hs.asp注意:输入名称应准确简洁.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3,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粮食类白酒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合并计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粮食白酒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是在税前进行扣税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72号文件精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目前可以先与其他企业一样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比例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以后如有调整时再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