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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黄酒厂五月份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瓶装黄酒100吨每吨5000元随黄酒
黄酒消费税为定额征收,税率为240元/吨本月应纳消费税:(1)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如白酒等,要并入销售额,作为价外收入),应纳消费税=100*240=24000元。(2)应纳消费税=400*240=96000元(3)将自产货物作为福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0*240+4*240=336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24000+96000+3360=123360元
2,黄酒 增值税
黄酒为从量计征,定额税率,那个包装箱押金不影响黄酒的消费税,含增值税否都不影响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40+14)*240=36960元 1、 借 银行存款 6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427350.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72649.57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4000 其他应付款 100000 这里销售金额要价税分离,并且黄酒啤酒的包装物押金,逾期一年才能作为收入,因为一个月之内退还,所以作为其他因付款处理 2、借 银行存款 18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96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6153.85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6000 3、借:管理费用 56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60 贷 收入 增值税 消费税 第三步分录具体参1和2,举一反三即可。将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或者赞助,都要视同销售的,和正常销售处理一样,确认收入 结转成本即可。 泣血对楼主说一句心里话:我以前上课不认真,老师出的练习就在百度上找,现在后悔莫及啊
3,某酒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粮食白酒黄酒及其他酒2006年3月有关
1、进项税额=140 000*13%=18200元2、进项税额=20202元3、进项税额=74100元4、进项税额=57120元5、进项税额=51000元6、应纳消费税=100*240元/吨=24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000*17%=85000元7、应纳消费税=240*19240/1000=4617.6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26360/1.17 )*17%=18360元8、应纳消费税=(600000+10000)*20=122000元 (此项的外购食用酒精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这里没有数据无法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10000)*17%=103700元9、应纳消费税=(3200000+21060)*20+160*2000*0.5=644212+160000=804212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200000+21060)*17%=547580.2元10、应纳消费税=(702000/1.17)*20%+10*2000*0.5-[20%* (120000+25000+5000+10*2000*0.5)/(1-20%)-10*2000*0.5]=8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702000/1.17)*17%=10200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1——10项业务的应纳消费税相加本月应纳增值税=1——10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花去太多的时间了,汇总数我不算了,你自己汇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