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本月生产并销售粮食白酒,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茅台五星蓝矛酒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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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茅台五星蓝矛酒价格表

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郑氏酒业呀,他们生产的酒刚子酒,郑祖义兴酒都很不错的。酒刚子酒产自茅台镇,配方原自茅台酒厂国酒大师郑义兴家族,品质非常好,纯粮固态发酵酒,适合长期喝。茅台五星蓝矛酒价格表网上就有,可以去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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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酒厂本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另外该

A

某酒厂本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另外该

3,一道税法题

【解答】该卷烟厂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额=(68 000*56%+2*50*200*0.003)-(10 000+4 000)/(1-30%)*30%-23 400/(1+17%)*30%=38 140-6 000-6 000=26 140(元)。
前面的是粮食白酒,后面的是礼品盒装的粮食白酒和干红酒。 因为税法规定:成套销售的礼品装的应税消费品税率有高有低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所以礼品盒装的酒按白酒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也就是说干红酒也要按白酒计算消费税。所以要乘以4.不知我说清楚没?

一道税法题

4,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算 eg2013年4月份某白酒生产企业 搜

白酒的消费税是复合税按销售额的20%加每斤0.5元计征。所以应纳税额=从价+从量 =200*20%+(50*2000*0.5)/10000 =45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四条“关于调整税目税率”第(四)项“调整白酒税率”规定如下: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

5,求一道关于会计考证的题目

0.5元/500克,1吨=2000斤,50×2000,换算成斤,也就是500克。50×2000×0.5,50吨的定额税,50×2000×0.5÷10000,换算成单位万元。
当然可以啊,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没有要求的,不过要考三门,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只要一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不过你是大一新生还早的很,就今年报名考吧,不要等到毕业,毕竟会计证也不是很难。
1. 首先解释10000。因为定额税率的税率是元,除以1万是为了把单位从元转化为万元。2.其次是2000。一吨=1000g。定额税率0.5元/500g. 50吨中有几个500g呢? 50*1000*2

6,消费税题目求大神

原发布者:要快乐人生4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8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0.1万元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2016年)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应纳消费税=(4000×50+4500×10+4800×5)×10%+4800×20×10%=36500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6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500
开吗

7,关于啤酒包装物消费税的问题

对于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如果是不再退还和收取1年以上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一并征收消费税。但是,有一样是特殊的,那就是酒类生产企业,“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怎样核算,都要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酒类产品中,啤酒和黄酒包装物押金,按一般消费品包装物押金的规定确定是否征消费税;而除这两样之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征消费税。题目中没有特殊说明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已超过一年或不再退还,所以视为正常押金,不征收消费税。
是的,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是不计算缴纳消费税的,因为啤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这个问题您这样把握一下:(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应该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但是注意:包装物押金需要在确定适用税额(220元或250元)时并入啤酒的销售价格,例如: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不含包装物押金时可能小于3000元(适用220元/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后可能价格就超过3000元从而适用250元/吨的税额了。祝您学习愉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668&flag=1 二、但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1995年6月1日起,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423&flag=1三、啤酒出厂价格包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14&flag=1销售150吨的啤酒收取1170元的押金,平均每吨7.8元,加上2900元不足3000元,因此啤酒的定额税率为22元/吨。四、60000×0.5+105000×20%(白酒为定额税率加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白酒原比例税率为25%,从2006年4月1日调减为20%)4680÷1.17×20%+9360÷1.17×20% (4680为价外费用,9360为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收入征收消费税,由于是收取的全部金额因此要换算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220(啤酒实行从量定额,由于加上包装物售价为2907.8元/吨,不足3000元/吨,因此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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