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核定征收中的定额征收是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 2,贵州茅台集团保健酒业和茅台关系是什么
- 3,外购礼品缴纳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4,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是什么
- 5,关于茅台镇原浆酒的问题
- 6,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请问这句话
- 7,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的不并入价外费计征增值税但是在
- 8,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原理是什么
1,核定征收中的定额征收是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以企业以前年度的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计算,及相同行业资产相近的其它企业的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为依据,税务机关提出的其它依据,相结合之后核定出你的应该纳税所得额。
查账征收按账本租金实际数征收房产税率计征,核定是无数而选中一个数字计算得出,不一样的。
2,贵州茅台集团保健酒业和茅台关系是什么
没有关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不同,公司类型不同。贵州茅台酒(集团)健康酒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4日在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0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茅台酱酒系列产品,茅台酒系列等茅台保健酒系列产品及其他优质酱香型酒。公司介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贵州茅台太子酒,茅台迎宾酒,陈年茅台酒等贵州茅台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它还生产和销售饮料,食品和包装材料以防止假冒。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发。贵州茅台酒(集团)健康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投资或控制的法人全资拥有),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另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3,外购礼品缴纳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及企业将自制产品赠送他人或发放给本企业职工作为福利均视同销售,计税依据如下:1、自制产品为该产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17%2、外购礼品为该礼品的进价/1.17*(1+10%)*17% * 10%为税务局核定的利润率。
就记住三条1.内对内:自产、委托加工用于非应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进项可抵扣。2.外对内:购进用于非应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计算销项税,进项转出。3.内外对外: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进项可抵扣。
4,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是什么
1、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计税依据则是征收对象的具体数额。2、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3、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计税依据: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5,关于茅台镇原浆酒的问题
茅台酒厂只有3款酒:53和46的茅台,茅台王子酒和茅台迎宾酒。你说的原浆酒本人并未听说过。
我们公司有卖茅台镇的原浆酒咧,我们公司在武汉,叫湖北省皇棣商贸有限公司,是从茅台镇直接用桶装回,在进行灌装的,当然价格不等,只因他的酒质不同和工序不同,但都是53度。
贵州茅台酒产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后面带“镇”字的,和茅台酒厂一点关系都没有!
慧聪网提供精准、丰富的茅台镇原浆酒相关商品信息,包括茅台镇原浆酒价格、茅台镇原浆酒批发、茅台镇原浆酒厂家;涵盖了茅台镇原浆酒图片、品牌型号、规格参数
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酒有:飞天茅台(53* 43* 38*)茅台王子酒(39* 46* 52*) 茅台迎宾酒(43* 53*)剩下的酒都是茅台镇的 像你说的茅台镇原浆酒是属于茅台镇的酒 是茅台集团的下属分公司出品的 那酒应该不值钱在100远左右
6,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请问这句话
不正确 消费税条例第一条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可见 消费税不仅对销售行为征收第五条称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可见 消费税计税依据不仅是销售额因此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中华。会计网校18号答疑老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规定,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一般来理解,是正确的。“不含税销售额”特指不含增值税(价外税)的销售额。brcx的解释也有道理,有些税目是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双重征收的。
7,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的不并入价外费计征增值税但是在
两个税种的规定是一致的,都不作为价外费用,你可能看错了
没错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两者的规定是一样的
是这样一个道理,无论任何酒类,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价格,也就是从价定率征收的,因此,包装物押金会对所有酒类的增值税额有直接影响,因此要在增值税中明确区分不同的酒类包装物押金的计税方法。而消费税则是区分不同的酒类分别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征收,其中:白酒是同时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啤酒和黄酒是按从量定额,其他酒是从价定率。从这里可以看出,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多少,都不会对啤酒和黄酒的消费税税额产生直接影响(对啤酒的税额有影响,但和对增值税的影响完全不同,我列在最后一段)。啤酒和黄酒的消费税都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也就是说啤酒和黄酒只是按销售了多少吨酒来计税的,包装物押金和酒的吨数没有关系,无论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是多少,都不会对啤酒和黄酒的计税依据影响。因此,无论包装物押金计入还是不计入,消费税额都是相同的,所以在消费税中无需区分酒类了。注意:包装物押金会对啤酒的税额产生影响,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是每吨250,3000元以下的,税额是每吨220。
有时候两者的计税依据的确有矛盾如消费税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的,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作为计税依据但此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还是近期的同类商品平均售价但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的,不并入价外费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里是统一的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
8,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原理是什么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原理是按税种分类的,但是大同小异,只举例所得税,仅供参考: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因此,我们对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也应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两个方面考虑。 扩大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对于扣除项目具体规定的复杂、细致性,是企业所得税的一大特点。同时,也给企业所得税筹划带来了很大的空间,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筹划,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 利用优惠政策扩大可扣除资金 税收优惠政策许多都是以扣除项目或可抵减应税所得制定的,准确掌握这些政策,是做好税收筹划的关键,这里仅就利用好"技改抵免所得"政策作一说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这是自实施新税制以来国家制定的最大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及时抓住这一机遇,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希望我有帮助到您,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实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一批价值200万的原材料加工,采用不同的方式,该产品售价1500万元.a半成品消费税税率30%, b产成品消费税税率50%,所税税税率25%.不同的方式的税负如下:方案一:加工成半成品a,收回加工成b产品出售,加工费150万,继续加工成b费用200万方案二:加工成b产品出售,加工费320万方案三:自行加工成b产品出售,成本450方案一 组成计税价格 (1)(200+150)/(1-30%)=500(2)1500 ×50%=750应纳消费税(1)500*30%=150组成计税价格(2) 1500×50%-150=600税后利润(1500-200-150-200-750) ×75%=150应纳消费税方案二组成计税价格(200+320)/(1-50%)=1040应纳消费税1040×50%=520销售不纳税税后利润(1500-200-320-520) ×75%=345方案三组成计税价格1500应纳消费税1500 ×50%=750税后利润(1500-200-450-750) ×75%=75第二种方案好主要是税基即计税依据的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