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茅台鉴定多久时间不发货,4月28在京东拍卖的茅台酒 商家现在都没有发货我该怎么办

本文目录一览

1,4月28在京东拍卖的茅台酒 商家现在都没有发货我该怎么办

如果拍下的产品长时间没有发货,请给店家确认产品的发货状态。实在不行,可以申请退款。拍下的产品迟迟没有发货,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并要求京东方面介入,这样的话退款会快一些。

{0}

2,茅台酒包装上写的39vol78proof500ml1694floz我明白了可是我只

早期飞天牌没有日期.1990年后有.1991年始用的.vol.1992年改v/v了.1993年采用喷码技术显示日期.珍品茅台,估价六千到三万五. 不过从你的53%vol.106proof.500ml.16.94fl.oz1704编码判定是假酒.具体茅台厂有生产存档或者送拍卖行作鉴定也可.

{1}

3,如果错过了工伤鉴定时间还可以重新申请吗

1.不可以,除非有正当理由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否则无法重新申请。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你所说的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因你没有说明,只好分开说明。一是,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一年内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内没有提出,劳动部门是不受理的; 二是,如果你所说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超过期限情形是特别少见的,因工伤认定后,由劳动部门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劳动能力鉴定目前是没有规定期限的,因工伤认定后的下一个程序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才能确定劳动者的具体赔偿数额。因不知道你想问的问题是否回答清楚,有不明白可以继续提问。

{2}

4,我工伤认定书下来两个多月了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实际工作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后,可以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是个人申请的工伤,要等到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后的6个月后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有的单位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在6个月内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或到法院起诉,撤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1、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3个月了,只要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工伤鉴定是不是等病情治愈后才可以出院多久能鉴定

是的,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就是劳动能力的鉴定,一般应在病情基本稳定后,依照治疗的情况和身体恢复的状况,才能做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应由用工单位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请,伤者或伤者家属申请的应在30天以后一年以内。工伤必须在工伤完结,治疗期结束后才能做鉴定,楼上的回答不正确的。 在工伤不在发展的时候才能做鉴定。也就是医疗期满时候。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建议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3lJvtnmJ6GPYTQJVe-Gw7V14fPF6RG7FRAO2TW5yxHBMCuKJ-jGBgUch57fhIbCVrPSRswk3P5DHGaanJ0QID_出院后,及时申报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好,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坚定了。

6,但是现在还不满我已经正常上班四个月了现在可以申请工伤伤残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2.在停工留薪期内,你有权休息和治疗,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钱!3.你的伤情如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特别严重的,可以申请延期!4.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5.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工伤停工留薪期多长时间?根据伤残情况区分对待 据市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职工因工伤就诊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未列入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该工作人员认为,陈先生的停工留薪期应该已经结束,单位通知其上班也合情合理。若陈先生认为自己伤情尚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则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如双方意见不一,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7,工伤认定拿到后多久可以去鉴定万一鉴定不上在休养的两三

这个要看伤情恢复及伤情伤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手续的进度决定!这样说吧,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进行--这个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有些长达一年半载的都有,甚至更长。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算算60+90+60=210天(这还不算你工伤医疗期间的时间)。所以很多伤残从受伤到结案,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工伤休假期间按照你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给你!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时间期满后),即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工伤赔偿待遇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一般都属于停工留薪期;具体期限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鉴定无级别停工留薪期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推荐阅读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