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消费税的问题

1,消费税的问题

香烟应缴消费税:600000/(100*250)=24;对于单条价格在70元以下的香烟从价按36%征收,70以上税率56%,所以这里税率36%,(香烟复合征税,除从价外,从量每标准箱150元)600000*36%+100*150:销售白酒应缴消费税:150000*20%+2·5*0·5*2000(白酒复合征收,从价20%税率,从量0·5元一斤):销售啤酒应缴消费税:〔58000+(3000/1·17)〕/20=3028·20 (啤酒每吨单价3000元以下的消费税220一顿,3000以上250一吨,包装费要

消费税的问题

2,计算消费税

A型啤酒出厂价格=58000/20+3000/(1+17%)/20=3028.21元/吨,大于3000元/吨B型啤酒出厂价格=32760/(1+17%)/10+1500/(1+17%)/10=2928.21元/吨,小于3000元/吨A型啤酒税率为250元/吨,B型啤酒税率为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250+10*220=7200元
甲消费税 200*220=44000元,乙消费税 300*220=66000元 啤酒厂共缴纳消费税44000+66000=110000元,收到的押金收取时不交税,逾期了交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收取时交税,逾期时不交税。

计算消费税

3,关于消费税的计算

4、某企业主要从事烟、酒的生产、批发及零售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主要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卷烟100箱,每标准箱250条,共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00000元。(甲类卷烟适用消费税税率36%,每支加0.003元)(每条烟为200支)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00*250*200*0.003=15000元 (2)销售粮食白酒2500公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表注明的金额150000元。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500*0.5=1250元 (3)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2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0*250+20*220=9400元 (4)通过企业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对外销售白酒600斤,共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元。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600*0.5=300元 (5)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厂企业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企业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企业无同类烟丝产品。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5000+2000+4000)÷(1-30%) = 58571.43元

关于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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