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发给员工的白酒应交消费税,求白酒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详细过程

1,求白酒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详细过程

答案有问题,因为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项里没有白酒,所以白酒外购的消费税不能抵扣,所以2万元也就不正确,而且白酒是从量征收与从价征收的,调香先后重量有没有变化也不清楚。
白酒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规定为20%,定额税率规定为0.50元/500克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应纳税额=1480*20%+200*1000*0.50/500=496

求白酒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详细过程

2,某酒厂1996年2月用生产的某规格粮食白酒22吨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自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成本利润率为10% 。组成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22000*(1+10%)+4 400 *0.5】/(1-20%)=33 000元应纳消费税=33 000*20%+4 400*0.5=8 800元
消费税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比例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1元/公斤(1000元/吨)9月份消费税=1500*20%+50*0.1=300+5=305万元

某酒厂1996年2月用生产的某规格粮食白酒22吨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酒分给职工计入应付福利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把自产应税消费品,无偿的分给职工做福利,应该视为销售,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这是正确的做法。当然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那就视为偷税了,不是说将自产的白酒分给职工,且记入应付福利费算是偷税。2、举个例子:企业把自产白酒5吨,成本价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元分给职工做福利,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征收消费税为每吨0.5元: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8500结转应交消费税=(从价征收)50000*20%+(从量征收)5*1000*2*0.5=10000+5000=15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特此回答!
没看懂什么意思?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酒分给职工计入应付福利费

推荐阅读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