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酒厂2009年用外购粮食白酒以曲香调味生产浓香白酒100吨全部
对不起,虽然我们冀衡佳酿也是生产白酒的,但是这个问题我们也回答不了。我认为还得看白酒的进货价格和出售价格,才能确定应该交纳的税款。具体应该交纳多少,应该根据增值来确定。如果你能给出进货价格和出货价格,我相信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了。下面是我们厂的产品。冀衡老白干、冀衡十八家、冀衡春色、冀衡农场、冀衡一壶春;端庄酒;张弛酒;董仲舒贡酒;十八掌酒。欢迎品尝我们的白酒,欢迎来河北衡水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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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酒厂外购一批已税白酒购货发票上说明不含增值税的销价10万
从率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18-10)*25%=2万元。另外还要从量计征每500克0.5元的消费税. 外购已税的酒、酒精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以售价减进价后的差额计缴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即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1,应付商场的消费税= 18.72 /(1 +17%)* 30%=4.80元。 2,酒厂目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20-10)* 25%= 250万元。 外包,外包加工消费税应缴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外包可以扣除的消费税部分已支付
3,关于计算消费税的题目会的高手请进
白酒实行复合计税,且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不准予扣除外购部分已纳消费税;药酒仍实行原来的从价计税方法。
(1)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 × 2000 × 0.5=1000元=0.1(万元)
〔注:1吨=1000公斤=2000斤〕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5%=0.95(万元)
(2)销售白酒:
从量计征消费税=4×2000×0.5 =4000(元)=0.4(万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20+0.2÷(1+17%)]×25% =5.04(万元)
(3)以自产白酒继续加工药酒销售:
白酒不交消费税,药酒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药酒应纳消费税=7.2÷(1+17%) ×10% =0.62(万元)
(4)外购白酒勾兑低度酒销售,外购白酒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低度白酒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000 ×0.5=500(元)=0.05(万元)
从价计征消费税=2.5 × 25% =0.625(万元)
(5)视同销售的白酒: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2 ×0.5 =2000元=0.2(万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15 ×2000 ×(1 +10%)÷(1- 25%)×25%=11000(元)=1.1(万元)
(6)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0.1+0.95+0.4+5.04 +0.62+0.05+0.625+0.2+1.1=9.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