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酒店长招聘的基本要求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1、品貌端庄,身体健康;2、品质好,无不良嗜好;3、年龄在几岁-几岁,男女不限;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择用。
2,广州酒店总经理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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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进酒店行业,那你一定对“酒店试住员”这一职业有了解吧。“好易订旅行网”1.5万元月薪酒店试住员正在热招,不知道你对这个有了解没,你可以去他家官网看看,一年有四次招聘的,这一期还在招呢。。。
3,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招商经理
一、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自身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敬业精神,对招商有激情,热爱这项工作。二、要有强烈的形象意识和公关意识,努力做一个交际大师、语言大师、包装大师、幽默大师、魔术大师,性格外向,亲和力高,语言要精彩,说的话对方愿意听。实际工作中大量的东西要包装,要把好的东西讲出来,但是你把什么东西也说成最好的,人家就不相信了。招商是一个表演的过程,有时要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用艺术的方法吸引客商。三、要有敏锐的信息意识,善于闻风而动、捕风捉影。大家知道,招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相关性、有序性、动态性,可能一个项目尚未结束,其它项目又开始了,这就要求招商人员要时刻注视政治、经济新动向和资金流向,在竞争中捕捉最新信息,抓住关键机会,不断跟进,用谋略从各种契机中找到结合点。四、要有良好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有坚定的耐心和毅力,要有投资、管理、法律以及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招商人员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掌握现代化的招商手段,探索新的招商思路,要准确地预测机遇,从各种综合信息中创造机会,不断追求新目标,开拓新领域。五、要有超凡的组织能力、开放的思维和协调关系的艺术,能把招商活动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组织起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六、要有一定的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能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和创新的谈判。思维要敏捷,善于倾听对方的谈话,把握对方的意图,对对方的话题、表情、语气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谈话中要把握分寸,有理有节,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注意对外的礼节。面对任何困难,全力以赴寻找新的办法和途径将问题解决。在这里给大家讲讲台湾人的忌讳:忌讳4,因4与死音近似。忌讳以毛巾送人,他们有送巾断根之说。忌讳把剪刀送人,因其有一刀两断之说。忌讳以伞作礼物送人,因为伞雨散谐音,容易引起误解。忌讳以甜果送人,因其常以甜果祭祖拜神,以甜果送人易使人感到有不详之兆。七、要熟悉当地的投资环境。
4,酒厂业务员怎么做 应该怎么跟经销商谈业务急
格的招商经理 一、药品招商的概念 为了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开拓医药市场,并向市场提供药品和服务,把处于价值链不同环节各自经营的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零售商通过构建一种相对稳定的谋求双赢的伙伴关系,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联盟,最终占领和把控终端资源,创造更大利益,我们习惯把这种药品流通伙伴联盟关系的构建简单称为招商,包括通路规划、建设、运行及通路管理等系统工作。 二、合格招商经理的概念 1、合格的含义 (1) 正确理解并贯彻公司整体营销计划,结合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销售计划作出客观部署,较好的完成公司下达年的度销售指标。 (2) 及时、准确的将市场各种信息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并依据客观情况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决策层参考。 (3) 能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应条件,解决市场突发事件。 2、招商经理的素质 (1)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如身体素质、受教育的程度。 (2)须积累一定的招商知识和经验。 (3)须有一定的医药专业知识。 3、招商经理的能力 (1) 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拟定计划、制定决策与解决问题。 A、拟定计划: 《孙子兵法》第一篇是“始计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说明计划的重要性。计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 具有特定目标的项目管理计划; ② 例行工作的日常管理计划; ③处理问题的处置计划。 B、制定决策: 招商经理的职责:在管辖区域内制定相应决策与领导执行。 计划与执行的过程有许多的变量(如时间与资源的限制,信息不足或错误,人情关系等),必须不断得进行决策。 C、解决问题: 在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质量、产量、运输、招标等,谁能解决相应问题,谁便能取得成功。 (2)创造绩效 企业的竞争极为激烈,每一分没有产出的投入都会降低竞争力,因此,作为招商经理如何协助企业提高绩效是最为核心的能力。 (3)组织能力 现代企业组织日益复杂,成员来自四面八方,面对这样的环境,如何使区域内招商经理快速组织起来,集中力量实现年度目标,是对招商经理组织能力的考验。其组织能力包含团队建设、领导能力和培育部署能力。 (4)专业风采 要赢得经销商的尊敬和信赖,不仅需要高超的公关能力,更需要有专业风采,这样的能力表现在 A、区域内招商会议、产品推广培训会; B、沟通表达; C、个人管理---个人管理的核心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招商经理? ★★ 学 习 ★★ 但是,纯粹的书本常识与理论是绝对不会培养出合格的招商经理的。 所有的步入医药营销之“道”的后来者都会学习医药营销理论,并试图在某种环境下把自己所学的“招数”转变为非凡的能力展示出,然而,并非所有的认真者和实践者都能如愿以偿,为什么?因为,他们尚未理解作为医药招商经理最起码应该掌握的“理念”――医药招商经理的“三字真经”!当然,这只是经验之谈,只能借鉴,所以如需解释,也只能解释为“三字经验”而已! 经验之一:“道”。 “道之道,非常道”――《道德经》中的说法。而作为医药招商经理应该给予它更新的理解。作为医药招商经理人至少应该给予他双重含义。 在医药界,所谓“道”者,即职业道德。在医药界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全国医药是一家”。任何一个想成为业内“较为知名人士”者他都会严于操守,珍惜他的业内声誉的。所以,步入医药行业的后来者必须注重职业道德。如果需要我们把职业道德说得更细致一些,就完全可以......
能在酒厂做,酒量一定很好```你可以去酒吧看看 啤酒女是怎么卖的``````不同的是你面对的批发经销商```都成精了```这就要看你个人的沟通 能力了```````既然是做实业的,跟一般公司业务员性质一样```
5,酒类进出口公司办理
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国家商检局联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维护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口酒类,是指啤酒以外的各种进口预包装瓶装酒、进口桶装酒、进口半成品酒(基酒),在我国境内分装、加工后分装的发酵酒(葡萄酒、香槟酒、果酒等),蒸馏酒(威士忌、白兰地、干邑、伏特加、朗姆酒、谷物酒等)和配制酒(利口酒、苦艾酒等)。 第三条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按职责分工依法对进口酒类进行管理。 第四条对进口酒类在国内市场实行下列管理: (一)海关监管管理。 (二)卫生监督管理,包括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卫生证书管理等)和国内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管理。 (三)质量监督管理。 (四)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五)税收征管管理等。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流通活动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进口酒类口岸管理 第六条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进口酒类(包括免税进口酒类)依法进行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第七条海关依法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税后验放。 第三章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 第八条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是指对进口酒类的批发、零售和储运等流通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范围内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解决;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解决。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 第十一条从事进口酒类销售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进口货物许可证(可以是复印件)、海关征税税单(可以是复印件)和卫生证书(正、副本),经销的进口酒类必须贴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中文标签”和第四款规定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二)不得伪造、变造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合格标志、认证标志和中文标签等质量标志。 (三)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酒类。(四)不得经销走私进口酒类。 (五)接受质量、卫生标准等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 第十二条经销进口酒类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旅游饭店、酒店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指导建立和规范进口酒类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和代理经营等,建立健全进口酒类流通网络。 第四章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管理 第十三条进口的桶装原装酒、半成品酒检放入境,再经小瓶分装、勾兑、过滤、贮存等加工工序后,使用国外品牌并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按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四条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规定有返销比例条款的,应将其产品按合同规定比例返销境外。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检验机构依法对其返销境外的酒类按出口食品进行管理和检验。对因故不能反销需留在境内销售的进口酒,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按一般进口酒办理有关手续。本《办法》下发前已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合营合同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口酒的销售,并凭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取得在其经营范围内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许可。 第十五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进口酒类生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进口酒生产、加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 第五章免税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七条口岸海关按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对免税进口酒类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免税进口酒类不得进入国内市场经销。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口岸及其他任何地区从事免税进口酒类的购销业务。 第六章违法进口酒类的处理 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海关依法对违法进口酒类进行罚处。 第二十条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非法经销走私进口酒类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对依法没收的进口酒类,应依据第六条规定,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加贴中文标签、“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并补发卫生证书(正、副本)之后,拍卖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第七章进口酒类市场监督检验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经贸委(经贸、计经贸)、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商检、税务以及各口岸海关、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等部门,要在给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对本地区进口酒类市场实行统一的、有组织的联合检查,做好进口酒类生产管理和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有权依法对进口酒类质量、卫生和价格等问题向生产者、经营者提出询问,或向其主管部门投诉。受理询问和投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检举有功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办法规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商检机构、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依有关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