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形容为“流氓”,刘邦觉得这不是一种“黑”,而是他行事不拘泥于形式,灵活多变,而刘邦最喜欢的人就是那些懂得打破规则的人。相反,那些顽固的酸儒才是刘邦最痛恨的。是现在的零头。过去的很多检查站现在还存在,那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其中一些检查站被杀的人数越来越多。
古代的墓都去哪里了?
我告诉你,人类已经几百万年了,去世的人不计其数。如果堆积下来,能在地球表面堆多少层楼高。一、所有土地都埋过人,而且,不知道埋了多少茬了。1、只不过时间一长,一般的墓葬都尘归尘,土归土了。在保存状态不好的环境下,一般肉体三年就不见了,骨头也仅仅只是几十年,如果是木棺材,也是一二百年。棺材也分什么木质呢,松木比一般木料时间长几十年,柏木时间更长一些。
石棺时间更长。更何况,三五千年以前的人,有没有用棺材的?这都是个疑问。应该是没有这个条件,尤其是一般人。几十年前不少穷人都是席筒一包而已。2、现在存在着古墓葬一般都是几千年的。之前的极少。现在世界上最有名最早的埋葬方式是古埃及金字塔。我国皇家普遍厚葬的只发现在周朝及之后,以前的很少。之前有没有?是以前的人不讲究厚葬,还是条件不具备?是没有还是沉入大海了,埋入土下了?还是被地震毁灭了?这些都有待于考古的进展了。
二、石山石岭石地呢?1、一般人无法挖坑的。也就是说,没有埋过一般人的尸骨,可皇王之类的人就不一定了。2、如果该山遇到战争,死亡是很多的。许多偏远的战场,最后几乎无人去管,任由豺狼虎豹处理,任由风吹日晒风化。过去的的许多关卡现在仍然存在着,那里不知死了多少人了,有的夺关死亡人数是堆积如山的。3、还有一个问题,过去如果兴山上火葬,或者是山上让岛刁,那就说不定那里有多少亡魂了。
三、城堡时期一般不会埋人。1、现在存在的古城古堡有多少?最长的也不过几千年而已。几千年前,也与平时一样,不知埋了多少茬人了。更何况,过去的城堡都相当小的。是现在的多少分之一。2、大家必须清楚,城堡不埋人,可是,往往都是兵家必争的地方。而且,古人的战争中,屠城的太多了,越向过去,越野蛮,也就是屠城越多。
秦始皇有什么功与过?
功: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千古一帝—秦始皇帝 但忍不住还是写一下 大一统 灭6国 一统天下 建长城 击匈奴 收河套 修灵渠 征百越 收越地 书同文 车同轨 统一度量衡 废分封 置郡县 设三公九卿过:焚书坑儒说的太多了 梦想长生 个人观点 暴秦中的暴大部分都源于秦法秦法实在太苛刻太严厉 秦人能受其法也是自商鞅以来多少年的适应 其创立者商鞅也死于其创立之法 而统一六国后 依旧推行秦法实在是太脱离实际了 要是始皇多撑几十年不死 等秦法在全国深入推行 其人适应秦法 那自然好一些 可惜他死后不久秦国便亡…… 。
黑化史的背后,刘邦真的是一个流氓吗?
感谢悟空邀请!关于刘邦,倒不能说是被黑化,毕竟他的那些“流氓”行径都是《史记》里所记载的。我们看待这些古人倒也不必太过强调“粉”还是“黑”,古代的开国君主也都不是完人,势必有其优秀的一面,但与此同时也会有一些被“黑”的镜头。刘邦被说成是“流氓”,水一白倒觉得并不算是一种“黑”,反而是说他行事不拘泥于形式,懂得变通,而刘邦最喜欢的也是那些懂得见招拆招的人,相反那些顽固不化的酸儒才是刘邦最讨厌的。
下面,水一白来简单聊一聊刘邦都有哪些“流氓”行径1、先说一个大家比较熟悉,也是被诟病最多的——烹翁分羹楚汉战争时期,项羽抓住了刘邦的父亲刘太公和妻子吕雉。有一次就用他们来要挟刘邦,可刘邦看起来倒是蛮不在乎的样子。于是,项羽“发起狠来”,就要把刘老太公煮来吃了。可刘邦这个老“流氓”,不但不在乎,反而笑着对项羽说:“我们曾同为楚怀王之臣,更是相约做兄弟,所以我爹也就是你爹,你既然要把你爹煮了,那我这个当哥哥的倒是希望能分一杯羹来喝喝。
”单纯地看这段,刘邦都不仅仅是“流氓”了,简单就是不孝啊!可是那个时候,就算是刘邦如常人一般哭着求项羽投降就能有更好的结果么?孝则孝矣,那也就不是刘邦了。后来,当了皇帝以后的刘邦对刘太公倒是非常孝顺,为了哄老爹开心,特意建了一座新丰城,把新丰的老邻居都接了过来,陪老爹一起玩,让刘太公有一个开心的晚年。
而汉朝也是以孝立国,汉朝的君主也常常在其谥号中加个孝字,如孝惠帝刘盈、孝文帝刘恒等等。2、泡脚迎宾前文说了,刘邦讨厌酸儒,他讨厌到什么程度呢?他能做到看见那些酸儒戴着他讨厌的儒生帽跑来见他,就把人家帽子打掉,然后朝着人家的帽子里面小便,这行为确实是够“流氓”的了。不过,这并不妨碍还是有一个又一个的儒生跑来投奔,其中有一个就是高阳酒徒郦食其,一个六十多岁的狂傲儒生。
听说郦食其来求见的时候,刘邦正坐在床边,享受着两位侍女侍候他泡脚,刘邦大手一挥,唤他进来了,然后该泡脚泡脚,该享受享受。狂傲的郦食其进来一看,就气不打一处来,即随讽刺道:“不知道阁下是想帮秦国打诸侯,还是想带着诸侯打暴秦哟?”刘邦听完,火也上来了,“死奴才,臭酸儒,说什么鬼话呢?”,郦食其听完,不由得一阵冷笑:“就阁下用这个态度,来对待我这位长者,还想诛暴秦?”听郦食其这么说,刘邦不但没生气,反而主动道歉起来,自此更是高看郦食其一眼。
3、好酒色,被骂昏君在太史公的《史记.高祖本纪》中开头就提到刘邦“好酒及色”的记载,等刘邦当了皇帝以后,自然更加随性。有一回,汾阴侯御史大夫周昌进宫来找刘邦奏事,结果进来看到的却是“辣眼睛”的镜头,刘邦正抱着戚夫人在那里卿卿我我。周昌也是个老实人,转身就朝宫外走,可这时候刘邦已经看见他来了,蹭地一下就窜了上去,用他多年练成的丰富的“逃跑经验”一下就追上了周昌。
追上以后,直接把周昌按倒,骑在周昌的脖子上,然后笑问道:“你看看我这个皇帝做得怎么样啊?”周昌本身就有点结巴,被刘邦压在身下,更是又急又气,听刘邦这么一问,不由得怒道:“我看你啊,就是跟夏桀、商纣一样的昏君。”刘邦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哈哈大笑,站起身来放开了周昌。从此以后,对周昌倒是更加敬畏,后来为了保住自己的爱子赵王刘如意,还特意让周昌去给刘如意做赵相。
刘邦对待儒生(读书人)的态度为什么前后变化很大?
叔孙通在人才辈出的西汉王朝,算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他的主要成就就是辅佐刘邦制定了汉朝礼仪。并以此改变了汉高祖对儒生(读书人)的态度。高祖对知识分子态度改变了,是一件大事,对西汉社会稳定大有裨益。所以,我说,叔孙通这个小人物维护了高祖的大事业。汉汉高祖五年,刘邦的革命已经成功了。在一次宴会上,随刘邦一起南征北战的武将们酗酒争功,丑态毕露:痛哭流涕、狂呼乱叫、拔剑击柱等等,不一而足,刘邦烦透了。
善于察言观色的叔孙通轻声地对刘邦说:“儒生们虽然不能攻城占池,但他们却可以帮着你来守天下。”。随后,要求刘邦允许自己去找一些鲁地的儒生,让他们与自己来制定礼仪,以规范朝臣们的行为,为天下人作表率。这是高瞻远瞩之举,对刘邦统治天下是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刘邦说:“您可以试着办,不要太复杂,要让人们能接受并做到。
”。叔孙通苦心孤诣,找到百多人,紧锣密鼓地进行礼仪排练。一个多月后,让刘邦来参观。刘邦看了他们的演习,放心地说:“这个简单,我能做到。”。于是,也叫群臣们排练,准备在今后的朝会使用这套礼仪。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壮丽辉煌的长乐宫建成了,文武大臣及各地诸侯王们都来参加十月的朝会。天微明,谒者执行礼仪,领着大佬们进入殿门,大院里骑兵、步兵排列整齐,还陈放着各种耀眼的兵器,插着各种色彩鲜艳的旗帜。
随着一声“ 趋。”,殿下的郎中们分排到台阶的两旁。功臣、列侯、将军等等依次站西朝东;丞相等文官都依次站东朝西,井然有序,并不杂乱。随后,九行人安排了九个傧相,这些傧相是专门负责上下传递宴会话语的。如此,庄严肃穆的气氛就形成了,人们都静声屏气,引颈观望,期待着至高无上的皇帝的到来。皇帝登场时,也别具一格。
刘邦坐在精心装饰过的车子上,由后宫缓缓开进。他的贴身警卫拿着旗子,不断地摇动并传话叫大家注意,这给了各位大佬耳目一新的感觉 ,没人敢违礼。刘邦安定后,诸侯王以下直到六百石的官吏们都依次向皇帝朝贺。这时,所有人都诚惶诚恐,肃然起敬,没有人敢大声喧哗。行礼过后,才按着严格的礼法摆出酒宴,避免了低行为素质的出现。
那些有战功、有资格、陪刘邦坐在大殿上头的功臣们也都叩伏在宴席上,他们按着爵位的高低依次起身给皇帝祝酒。酒过九巡,估计快喝高了时候,谒者声音命令说:“停止。”。人们都遵口令执行。期间稍有不合礼法都,都被负责纠察的御史请了出去,整个朝会从始至终,没有一个敢失态失礼。这时,刘邦才感叹:我今天才真正地体会到了做皇帝的尊贵。
为此,提升叔孙通作了太常,还赐给他黄金五百斤。刘邦出身草莽,以前,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很是讨厌儒生。如果对他泛泛而谈,空讲道理,很难转变他轻视儒生的观念。叔孙通凭借着智慧,用行动折服了刘邦,让他改变对知识分子的看法。此后,汉朝上下都遵循礼仪行事,社会步入正轨,朝中面貌大为改观。刘邦也开始了对有功的知识分子进行了封官,让他们在国家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水浒传》梁山108将人气排行榜,前十将会是哪些?
谢谢邀请!第十名:圣手书生萧让。萧让绰号“圣手书生”,能写得一手好字,而且又善于模仿他人的笔迹。最后萧让被留在皇宫听用了!第九名:铁叫子乐和。乐和长得是眉清目秀仪表堂堂,又吹得一手好笛子,很讨人欢喜!后来乐和也被留在皇宫听用了。第八名:紫髯伯皇甫端。皇甫端在原著小说当中出场比较晚,讲话也不多还只是一个兽医。
但是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到皇甫端的人气指数。第七名:浪里白条张顺。张顺水性极佳,脾气又好。在梁山上和谁都挺合得来的。张顺还救过宋江的性命。如果张顺没有在涌金门牺牲的话,人气指数排名还能更靠前的!第六名:活阎罗阮小七。阮小七是“阮氏三雄”当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了。在小说的最后,阮小七是纳还了官诰,回石碣村奉养老母亲去了。
第五名:美髯公朱仝。梁山好汉在征辽平方腊回来之后,十亭已经是去了七亭了。而朱仝最后不仅能全身而退,还能参加后来的抗金斗争为国立功,当真令人羡慕了!第四名:神行太保戴宗。戴宗也是梁山队伍,平定方腊之后班师回朝的幸存者之一。后来戴宗还做了全真教徒,在岳庙出家,世世代代都享受供奉去了!第三名:行者武松。武松由于已经断了一条手臂,后来武松在六合寺出家,顺便照看林冲杨志等人,寿至八十而终了。
第二名:浪子燕青。燕青后来跟随李俊等人出海,征服了暹罗国。然后燕青等人在暹罗国自在为官了!第一名:混江龙李俊。在梁山军队班师回朝的半途中,李俊等人诈称中风。然后李俊与童威童猛等人一起乘船出海,李俊等人征服了暹罗国,李俊当了暹罗国的国王了!(注:因为公孙胜作为梁山的元老,革命意志不是很坚定,因此不作排名。
《水浒传》中,王伦对林冲有收留之恩,所做之事也非伤天害理,为什么不能留他一命?
“火并王伦”,其实就是一个寸劲儿,当时的林冲被吴用三句话一激,不得不如此而已!继林冲以后,晁盖兄弟七人又来到梁山,如虎似狼,这让本就嫉贤妒能的王伦更为忌惮。于是,除了武装力量调配、团结杜迁、宋万等内部力量的常规操作外,王伦想要应对晁盖等人的威胁,还必须争取一个人的大力支持,此人便为“豹子头”林冲。夜里,王伦同志一改往日欺压模样,主动放低姿态,带着酒,找到了林冲:睡不着,来与林教头同饮几杯,同是天涯沦落人嘛!现在,你和林冲同是天涯沦落人了;现在,你知道林冲对于梁山的重要意义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事已至此,王伦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尽全力挽回林冲:我知道,林教头心中怨我,凭你的本事,坐寨主之位也绰绰有余,实在是太委屈你了!自上梁山那天起,我就没想在此长住,这寨主之位迟早是你林教头的。
“画大饼”,领导拉拢下属最为普通但却最为有效的办法。只是,“画大饼”的成功关键在于尽可能地拿出诚意,最起码要保证对方能够信服才行。这句话中的“迟早”就将王伦的真实想法彻底暴露,因为这种没有时间限定的许愿,几乎毫无意义。而且,自林冲上山以来,王伦百般挑剔、千般羞辱,哪有半点觉得委屈林教头的意思?这桩桩件件,你让林冲如何相信你会将寨主之位拱手相让?所以,林冲会如何回答,可想而知:王头领,我林冲上梁山,绝不是为了争寨主之位而来的!通俗一点讲,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不相信,更不稀罕!林冲的反应,王伦早就能够预见,但只要林冲不立马掀桌子翻脸,王伦就有拉拢林冲的机会。
于是,王伦决定让具体态度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让林冲彻底改变对自己的既定看法。唉!教头不知呀,不是我王伦不容林教头,只是我考虑众人不服,对你日后不利呀,我是真心为教头日后着想啊!我之所以对你百般刁难,让你屈居第四把交椅,主要是考虑到你威望不够、根基不稳,将来执掌梁山的时候会落人口实。我是一番苦心,我是真心为你考虑,我是在为你执掌梁山铺路啊!态度表明了,还需要实际行动予以证明:明日正是良辰吉日,我与教头焚香摆案,正式结拜!也让众人看看,你林教头就是第二把交椅,林教头说的话就是我王伦说的话。
我这番用心良苦,说来你可能不信,但我愿用实际行动证明:咱俩结拜成异姓兄弟,抬高你的身份;让你做第二把交椅,抬高你的地位;宣布你说的话就是我说的话,抬高你的话语权。现在,你可以相信我的诚心了吧;现在,你可以为保卫梁山奉献自己的力量了吧!只是,王伦低估了自己对林冲的伤害,更低估了吴用的嘴上功夫,林冲到底会何去何从,我们继续往下看!就在两人“谈心”的过程中,外面出事了,晁盖等人绑了王伦派去监视的手下,王伦反手又绑了前来问罪的公孙胜。
好了,王伦和晁盖之间的矛盾公开化了,双方之间的对决马上就要来了!第二天,双方齐聚断金亭,表面仍然笑呵呵,但怀中早就藏了尖刀;另外,晁盖和吴用落座以后,刘唐和阮氏兄弟迅速调整好了走位,做好了应对正面冲突的充分准备。还是那句话,“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成年人的世界里,最大的伤害并非来自肢体冲突和语言攻击,而是背后下刀子、暗地使绊子。
就算双方的矛盾已然公开,但表面的客套还是要进行到底。作为主人,王伦首先发言:小可忙于事务,几日不见,略备薄酒,不成敬意!晁盖此来却有着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再次试探王伦收留自己的态度,好在,这一次,晁盖有了试探的由头,那就是公孙胜。前日我兄弟公孙胜贪杯,冲撞了王头领,今天我们来一是替他谢罪,二是请王头领放人,我们兄弟与王头领告别,另寻去处!又是一句语言艺术中逻辑顺序的典型代表,先谢罪,这是认错态度,用以堵住对方可能出现的拒绝;再请求释放公孙胜,并紧接着表明自己会立马离开梁山的决定,这等于给出了交换理由,而且是有利于王伦的交换理由,王伦自然不会再拒绝。
可王伦没看出这句试探的危险性,或者,他认定林冲已经被自己拉拢,不再惧怕晁盖的试探。所以,晁盖表明离开态度后,王伦便立马予以了确认:蒙众位英雄看得起王某,来投奔我梁山,说来惭愧呀,鄙山小寨不过一洼之水,如何安得这许多真龙啊!委屈了众位英雄,王某实在于心不忍呐!你看看,你看看,实在是不好意思,主要还是担心梁山这个破地方会委屈了诸位英雄!这句话在晁盖等人看来就相当于不识抬举,更相当于发起正面冲突的信号,阮氏兄弟甚至都开始动刀了。
只是,吴用用一个眼神压制住了阮氏兄弟,这个眼神就是再告诉大家:别动手,林冲还没有态度呢!晁盖一听,试探不行,人家不吃这一套,甚至还巴不得我们赶紧下山呢!不行,不能再装了,还是委曲求全吧!蒙王头领的厚待,实在感激,还是那句话,若王头领能容得我们,我们兄弟愿做王头领手下的一名小卒,只为兄弟们一起做些大事。
王头领若不嫌弃,请干我这一杯!那什么,王总,我们还是想留下,哪怕从基层做起呢,您考虑考虑?好了,从这句话开始,王伦开始作死了,开始复制当初婉拒林冲的模式了:不是我不容诸位豪杰,只是穷山恶水、粮少房稀,日后误了各位的前程,大伙面上都不好看,王伦不敢相留啊!这句话,和王伦当初拒绝林冲的理由几乎一模一样,这势必会勾起林冲的痛苦回忆,甚至会挑动林冲心中的复仇心理。
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计划,晁盖严格严重吴用的交代,尽可能放低姿态,继续求:王头领,直说吧,我和我的六位兄弟,已经无路可走,如果王头领能留下我等,日后怎样安置绝无二话可说!这句“无路可走”,会勾起林冲的同病相怜;这句“如何安置,绝无二话”,更会勾起林冲的感同身受。这才是真正的“同为天涯沦落人”,这才是真正的唤醒同情、赢得共识、争取支持。
注意看林冲的表情,他在回忆,更在思考,已经深陷纠结心理之中。可此时的王伦顾不上考虑林冲的感受,只想抓紧将晁盖等人赶出梁山,于是,会带给林冲巨大刺激、会挑战林冲报复心理的拒绝仍在继续:我王伦也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只要晁天王肯下山,我王伦有什么送什么,绝无半分吝啬!人家刚刚强调了“已经无路可走”,你就给一句“只要你下山,我有啥送啥”,这叫“并非无情无义之人”?配合着王伦的“大方”态度,手下人送来了公孙胜,更送来了金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诚意。
只是,这盘金银几乎是冲击林冲耐心的最后一颗稻草,想当初,王伦也是如此拒绝林冲上山的。更关键的是,王伦还有继续的言语刺激:这是小可一点心意,请晁天王笑纳,日后大展宏图之时,别忘了小可就是!想当初,王伦拒绝林冲上山的时候,给的说法是“略备薄礼,望请笑纳,另寻大寨,安身歇马”,看似义薄云天,实则口是心非。和林冲当初“千里投名、万里投主,不是为了这点银钱财宝”的回答不一样,晁盖上山,携带了巨额金银,回答起来自然更为硬气:不是我晁盖夸富啊,我等兄弟带来的财宝,供梁山三年吃用不尽啊!可尽管如此,王伦的态度依然没有丝毫让步,仍然坚持自己的态度:晁天王若看得起我,不必推辞。
就在晁盖彻底无奈,准备告辞的时候,阮氏兄弟再次握紧了怀中尖刀,而吴用又是一个压制的眼神:别着急,林教头还是没有态度!可晁盖等人都起身要离开了,林冲仍然没有具体表现,没办法了,吴用只能决定主动出击,给林冲最后一把刺激:林教头,小生告辞了!林教头,再不有点反应,我们可真就走了,共举大业、杀尽天下贪官的美好规划可真就泡汤了!注意,就在这个时候,王伦做出了生平最为错误的一个决定——晁盖等人都要离开了,林冲还没有具体反应呢,可王伦偏就叫住了晁盖,非要再维护一下自己的形象,非要再立一下牌坊:晁天王,这是小可的一点心意,请众位英雄务必笑纳!有了前面的无数铺垫,有了吴用的最后一激,再有王伦这再明显不过的口是心非,林冲再也忍不住了,一脚踢翻金银,彻底爆发。
林冲踢翻金银的目的何在,大家都很清楚,可王伦到底并非等闲之辈,赶紧出言,仕途挽回局面:林冲,不得无礼!啥意思?这句话就相当于将林冲发火的矛头转移到了晁盖等人的身上,相当于告诉晁盖等人:你们快走吧,林教头都生你们的气了!可林冲紧接着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明确了自己的矛头所指:我上山的时候,你说的就是这番话,你这个笑里藏刀、口是心非的小人!行了,林冲的态度明确了,吴用权谋的巅峰出现了——三激林冲,直接要了王伦的性命。
教头息怒、教头息怒,我们下山就是,免得坏了你们兄弟情分!仍然是一副重情重义的正面模样,和王伦的负面形象形成鲜明对照。这一激,林冲握紧了手中的大刀。林教头,有话慢慢说,千万不要火并啊!如此局面,如何挽回?唯有火并,方能解决争端!林教头,还等啥呢,火并吧!这一激,林冲将刀架到了王伦的脖子上!千万不要伤头领的性命啊!林教头啊,光拿刀吓唬他有啥用,付诸行动啊,动手啊,一劳永逸啊,梁山的光明前景,正在向你招手呢!最后一激,“火并王伦”的整个过程,完成了!有人一直在问,杜迁、宋万究竟有何特殊之处,能坐上梁山的二、三把交椅?我们来看看这两位爷的特殊本事——自己的大哥被人杀了,人家立马转到亭前,表明了态度:小弟愿为哥哥执鞭坠镫!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就是杜迁和宋万的精明之处。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两种选择:“接受不能改变的”或者“改变不能接受的”!事实证明,前者经常被骂,但却混为一谈;后者往往清高,但搭配不尽如人意;选择权在你!除了杜迁和宋万,林冲也是聪明人。人家除掉王伦后,马上把晁盖扶上了头把交椅,以“以梁山大义为重”的名义,把晁盖牢牢地放在了寨主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