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
除以一万是按计量消费税由每斤(500克)0.5元换算成万元。除以要除以一万元。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给C公司合同规定销售20000斤不
1、酒厂是消费税纳税人。2、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3、从量也应该按照60% 按合同计算收入4、如果没有从量定额的消费税,税基应一致。
没有问题啊,但是消费税应该是该酒厂缴纳的,不是该酒厂代收代缴c公司的。酒类的消费税就是在出厂销售环节缴纳的
3,开一个白酒销售公司需要上缴什么税税率是多少直接从白酒
白酒销售首先是增值税17%, 然后是企业所得税25%。地税方面,因该有营业税5%。还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这里的包装物押金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时,应该换算。
4,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白酒15吨开具增
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万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5.1万元是包装物吧,应该计入销售额,但一般是含增值税的,所以必须通过35.1/1.17(即:35.1÷(1+17%))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所以(100+35.1/1.17)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00是将万元单位换算为以元为单位计税;×20%是从价计税计算应纳的消费税税额。15×2000×0.5是从量计税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因为以500克为计税单位。而15吨里有多少个计税单位呢?15吨÷500克=(15×1000×1000)克÷500克=15×2000个计税单位。所以,从量计税的消费税额就是15×2000×0.5(元)。最后一个除数10000,就是将以元为单位,又换算为以万元为单位,其应交的消费税税额是27.5万元。
5,求救税务计算问题 急 谢谢你了
将自产的商品作为福利应为视同销售,是交销项税,而不是做进项税转出的1.增值税的积水价格=56000+5850/(1+17%)=61000 销售粮食白酒要交消费税,粮食白酒是符合计税的 从价计税的计税价格=56000+5850/(1+17%)=610002.可抵扣的增值税=32000*13%+20000*17%=3.销项税=61000*17%+50000*17%+12000*17%=4.消费税是单一环节收税,因此连同(1)中购入的20000元散装药酒分装小瓶,并组成礼品酒盒对外销售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药酒的材料不明确的按粮食白酒计税可抵扣的消费税=5*1000*2*0.5+2000*20%=A因此业务3的消费税=50000*20%+5*1000*2*0.5-A=X5.当期的消费税=10*1000*2*0.5+61000*20%-X=6.当期应纳的增值税=3-2
6,酒类行业的税率问题
一、办理银行账户的问题 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到银行及金融机构办理银行账户开设银行账号。如果付款方同意的话也可以叫他打到你个人银行卡上也行。 二、交税的问题 你只需要缴纳下几种税: 1、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从全国来看,对于个人所得税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销售额*附征率 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征收。
酒类商品的税率如下:(一)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二)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三)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7,关于税收的问题
1 生产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 取得含税收入3.8万元
定额税:1吨=1000公斤=2000斤,2000*0.5元/斤=1000元
销售税(比例):3.8=38000*20%=7600
2自制白酒5吨 对外销售4吨 收到货款20万元 (含税 含包装费3万)另收押金0.2万元
定额税:5吨=5000公斤=10000斤,10000*0.5=5000
比例税:200000/1.17*20%=34188.03(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包装费要自在收入中,押金另行计算)
3 自制白酒1000斤 加工成1200斤白酒 销售额7.2万元(普通发票)
定额税:1200*0.5=600
比例税:72000/1.17*20%=12307.69
4购入白酒800斤(已纳消费税0.4万元)勾兑后出售数量1000斤 并取得收入2.5万元(不含税)
定额税:1000*0.5-4000=-3500
比例税:25000*20%-3500=1500(要把前期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掉)
5特制白酒2000斤 发给职工 每公斤成本15元
2000*0.5+2000*15(1+10%)*20%=1000+6600=7600(发放给职工的自制酒要视同销售,由于有成本价,没有销售价,所以,要以成本利润率来计算)
合计消费税总额:1000+7600+5000+34188.03+600+12307.69+1500+7600=697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