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说清朝是葡萄酒业发展的转折
清朝,尤其是清末民国初,是我国葡萄酒发展的转折点。首先,由于西部的稳定,葡萄种植的品种增加。但是由于军阀连年混战,帝国主义的摧残,官僚资本的掠夺,我国的葡萄酒业难以生存,连赫赫有名的张裕葡萄酒公司也难以维持,于1948年公司宣告破产~
不明白啊 = =!
2,沈复的资料急
沈复 (1763年—1825),字三白,号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文学家。著有《浮生六记》。工诗画、散文。据《浮生六记》来看,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
3,帮介绍下乾隆福酒的相关情况
乾隆宴酒系列是广东大印象集团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继续开发的又一中国皇家宴酒 乾隆宴酒具独特酿造技术和工艺结晶,遵循古法酿制,具有独特的皇家型格及纯正的特殊酒香,入喉净爽,回味无穷。不刺喉、不闷胸、不口渴、不上头,让您在宴会上豪饮的同时,又不失风雅,淡定中彰显高贵品质和皇家风范。特别适合于庆典、喜宴、聚会、交际、夜场等各种类型的宴会上饮用。感兴趣的可加入水酒招商群:123974123 123974123 91035855 91035855,或者上水酒网查看相关信息。
4,幼时记趣的作者生平
沈复 (1763年--?),字三白,号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作家、文学家。著沈复有《浮生六记》。工诗画、散文。至今未发现有关他生平的记载。据《浮生六记》来看,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浮生六记》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题,依次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 。据考证,最后两卷系伪作,文字亦不如前。
5,酒的发展历史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中国酒的历史极为悠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14 更新时间:2005-10-27 -------------------------------------------------------------------------------- 在我们的祖先尚为猿的时候,就已经和酒发生了关系。因为,地球上最早的酒,应是落地野果自然发酵而成的。所以,酒的出现,不是人类的发明,而是天工的造化。 人工酿酒的先决条件,是陶器的制造。否则,便无从酿起。在仰韶文化遗址中,既有陶罐,也有陶杯。由此可以推知,约在六千年前,人工酿酒就开始了。在尧时,酒已流行于社会。“千钟”二字,则标志着这是初级的果酒,与水差近。《史记》记载,仪狄造“旨酒”以献大禹,这是以粮酿酒的发端。自夏之后,经商周,历秦汉,以至于唐宋,皆是以果粮蒸煮,加曲发酵,压榨而后酒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又说:“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近时,惟恐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大麦蒸熟,和曲酿瓮中七日,以甑蒸取。其清如水,味极浓烈,盖酒露也。”这段话的核心之点,是说酿酒的程序,由原来的蒸煮、曲酵、压榨,改而为蒸煮、曲酵、蒸馏。所谓突破,其本质就是酒精提纯。这一生产模式,已和现代基本相同了。清代乾隆年间,直隶宣化对酿酒户征收烧锅税,标志着白酒业的兴旺发达。 自古及今,酒一直在陪伴着历史兴亡的脚步前进。孔尚任在《桃花扇》中写道:“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兴也有酒,亡也有酒,确可谓经盛衰而无废,历百代而作珍。“酒之为祸久矣”,其实不然,人的品格优劣,是由生理基因决定的,与酒无干。善者为善,恶者为恶,有酒无酒,喝与不喝,都改变不了什么。智愚在人,我们无须对酒颂之过高,责之过重。我们对酒的态度,该是不禁不纵,有节有仪,趋其利处,避其弊端。
1.我国是酒的故乡,也是酒文化的发源地,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我国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酒与文化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 2.早初酒应当是果酒和米酒。自夏之后,经商周、历秦汉,以至于唐宋、皆是以果实粮食蒸煮,加曲发酵,压榨而后才出酒的,无论是吴姬压酒劝客尝,还是武松大碗豪饮景阳岗,喝的就是果酒或米酒,随着人类的进一步发展,酿酒工艺也得到了进一步改进,由原来的蒸煮、曲酵、压榨、改而为蒸煮、曲酵、馏、最大的突破就是对酒精的提纯。数千年来,中国的酿酒事业,在历史的变迁中,分支分流以至于酿造出了许多更具有地方特色,更能反应当地风土人情的各类名酒,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的酒礼酒俗,无不构造出一个博大的渊深的名酒古国。
唐朝风靡世界
6,沈复 童趣怎么断句帮帮我吧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我们书上的!绝对对
据《浮生六记》来看,历经坎坷沈复 (1763年—1825)。清代文学家。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江南。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他出身于幕僚家庭,字三白,夫妻曾旅居外地,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号梅逸。工诗画。著有《浮生六记》,曾以卖画维持生计,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他去四川充当幕僚,因遭家庭变故。妻子死后、散文,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此后情况不明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来自百度文库)
7,童真童趣是什么意思童趣全文意思
童真童趣:童年的天真趣事。童趣的译文:我回忆儿童时,可以张开眼睛看着太阳,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我看见细小的东西,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夏天蚊子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里这么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我抬着头看它们,脖颈都为此僵硬了。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用烟慢慢地喷它们,让它们冲着烟雾边飞边叫,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果然像仙鹤在青云中鸣叫,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会神地观察,把草丛当做树林,把虫子、蚂蚁当做野兽,把土块凸出部分当做山丘,凹陷的部分当做山谷,我在其中游玩,觉得非常安闲舒适。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蹲下来观察它们,兴趣正浓厚,忽然有个极大的家伙,掀翻山压倒树而来了,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虫子全被它吃掉了。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情安定下来,捉住癞蛤蟆,鞭打了几十下,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原文: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扩展资料:赏析: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开篇点明主旨,突出“物外之趣”。先说作者儿时视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两眼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三十二字,行文简洁可见。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浮想联翩,道出审美情趣。先写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又异想天开,将它想象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人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象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在二、三两段中,作者还用想象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花台上的丛草想象成树林,把虫蚊想象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象成丘陵,把低陷处想象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在虫斗一节中,作者在入神之际,不料被一个“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将两兽吞人腹中。待作者清醒之时,才发现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蛤蟆。他懊恨之极,用鞭子抽打癞蛤蟆。从“驱之别院”一举来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坏了自己的审美情趣。作者用“物外之趣”一语统摄以上二事,意在说明他幼时已经有自发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童趣搜狗百科--童真
童真童趣:童心未眠,单纯可爱的意思。童趣作者:沈复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全文意思:我回想自己在年幼的时候,能睁大眼睛直视太阳,清楚地观察最细微的事物,每遇见细小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观察它的纹理,所以常常能感受到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天里,蚊群发出雷鸣似的叫声,我心里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这么一想,眼前果真就出现了千百只白鹤;抬头看着它们,连脖子也变得僵硬了。我又留几只蚊子在白色的帐子里,慢慢地用烟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边飞边叫,构成一幅青云白鹤图,果真像鹤群在青云边上发出叫声一样,我连忙拍手叫好。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上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来,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聚精会神地仔细观察,把丛草当成树林,把虫子、蚂蚁当成野兽,把土块突出部分当成丘陵,低陷部分当成山沟,我便凭着遐想在这个境界中游览,愉快而又满足。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便蹲下来观察,兴味正浓厚,忽然有个庞大的动物如推倒山压倒树的扑来,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小虫全被它吃掉。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哇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智恢复,捉住癞蛤蟆,抽了它几十鞭子,把它赶到别的院子去。扩展资料文章赏析:作者追忆了自己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天真烂漫的童趣。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沈复 (1763年—1832年),字三白,号梅逸,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杰出的文学家。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出生于姑苏城南沧浪亭畔士族文人之家。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十九岁入幕,此后四十余年流转于全国各地。后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著有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六卷(后佚两卷),影响甚大,1936年林语堂曾将这部作品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参考资料来源:沈复-百度百科
pure 英[pj??(r)] 美[pj?r] adj. 纯的; 单纯的; 纯真的; 干净的; prep. 清晰的,纯正的; [例句]In remote regions, the air is pure and the crops are free of poisonous insecticides.在偏远地区,空气很纯净,庄稼也不施用有毒的杀虫剂。[其他] 比较级:purer 最高级:pu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