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笔试成绩 工作状态已暂停
不要登录选调报名考试系统,进入人事考试网站首页,右中有栏目叫成绩查询,第一个就死基层选调笔试成绩查询。
应该是过期了吧
2,三类人员考试成绩查询
你可以登陆学校网站输入学籍编号查询,或则打电话给班主任老师,祝你学习进步!一般还是不要再网上来问吧,这里基本上查不到,耐心等待发成绩吧。
上海考三类人员,成绩查询请在考试好两周上建设安全协会网,可以查到。
3,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在哪里可以查到
http://www.ccbp.org.cn:8112/ccbp01reg/(xqidpx55lmvxkr450b2miqjs)/Candidate/C_SignIn.aspx你的准考证的背后就有一个网址,就能打开通过你报名时的帐号和密码就能查到,是今天九点才开始能查的
4,人事考试成绩出来了为什么那么多选岗的本人第一次考不知道怎
选 岗是有可能公司多个岗位均需增加人员。比如制造企业,很多站多有的人都有做过,所以供大家自己选站别。折合成绩一般是公司根据各方面的考查按占比折算出来的分数。比如入职考试分占40%,转正考试分占60%。如果你入职分考了80,转正分考了90.折合成绩就是=80*0.4+90*0.6=86分
搜一下:人事考试成绩出来了,为什么那么多选岗的,本人第一次考,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有个折合成绩是什么意思
5,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公布,而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1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将于2021年7月底公布。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公布,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1年监理工程师成绩将于2021年7月底公布。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步骤:1、登陆考试成绩的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2、点击"成绩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3、在指定位置在页面中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以及验证码。4、选择"监理工程师",点击进入即可查询成绩。2021全国监理工程师成绩预测: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分数标准每年均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为66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格标准为96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为66分;《建设工程监理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
6,2021年会计初级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
根据《财政部: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根据《财政部: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5日前公布!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合格证书。即《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均达到合格标准60分。如果只通过其中一科,那也是需重新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如果是考前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的地区耐心等待官方证书申领通知按时办理即可,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各地区领取时间有所差异。如果是考后资格审核地区的考生要先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再领取证书。如果报名资格不符,即使成绩合格也不予发证。
7,国考报了一个限制应届生的岗位笔试之后成绩出来之前和一个企
应届生只和你什么时候毕业有关系。不因为你有劳动合同就否认你是否应届生。
算应届生,只要是当面毕业的就算应届生,跟你有没有工作经历没有关系
看哪年毕业的吧,还有 你的报到证呢 报到证上写的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