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办酒如果白酒自带旳话怎么收费
开瓶费的争议一直很大,个人的感觉是支持与反对参半。在和餐饮行业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我所在的地区的很多饭店在菜上根本不赚什么钱,就是在靠酒水赚钱,而消费者频频自带酒水进场,饭店就几乎赚不了钱。因此,很多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而有的饭店为了招揽生意,允许带,但要收取开瓶费。个人认为对开瓶费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允许收一点,但数额要有限制。这样酒店方和消费者都能得益。
2,自带酒水被收200元酒杯使用费合理吗
自带酒水被收200元酒杯使用费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是不合理的。8月10日,市民邓先生800多元一顿的西餐,收取的服务费就将近350元,市民邓先生默默付了款,但心里越想越不对。邓先生告诉记者,这笔服务费包括两项,一项他自带酒水后酒店收取的“红酒杯使用费”,还有一项是“15%服务费”。“双重服务费”之下,邓先生将此事反映到了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目前相关调查已展开。针对此事,律师认为:“开瓶费”或者“红酒杯使用费”在消费清单上写的信息应当与消费者实际消费的一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店方开具为“开价杂项”,与实际消费不符,已经侵犯了其知情权。同时,加收15%的服务费是在没有提前明确告知消费有此项费用的前提下而收取的,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不予以支付其费用。扩展资料市场监管部门已着手展开调查:邓先生已经将这一情况反映至12345投诉热线和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西御河市场监管所已经着手展开调查。接到投诉后,监管人员第一时间来到酒店进行了检查,并在现场责成酒店与消费者邓先生进行进一步沟通。据相关监管人员介绍,从目前来看,消费清单上写的收费内容与此前说明的“开瓶费”、“红酒杯使用费”确实不一致,因此还需进一步调查。“是否合理合法暂时还不能下结论。如果不违规却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会责成酒店进行整改,并于一定时间后给出整改说明。”据介绍,目前监管人员已经要求酒店提供相关的材料,相信结果很快就能出来。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自带酒水被收两项服务费近350元,其中包括红酒杯使用费,这合理吗?
3,酒店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合法吗一桌二十
酒店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不合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收取开瓶费等都属于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属于一种行业垄断。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做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先与店家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可向消协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扩展资料违法案例林先生所在的某公司在该县某酒店开会,会后与会人员接着在该酒店就餐。但结账时林先生发现数额不对,多出了600元。他仔细核对,见账单上写着服务费600元。服务员称该款项是自带酒水的服务费用。而该酒店未明示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会前也没有服务员告知,林先生认为不合理。于是他拨打了12315进行申诉,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平邑县工商局接到申诉,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查,林先生反映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餐饮、娱乐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向其明示。未明示的,消费者有权拒付。”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酒店同意退还给林先生所收的600元服务费,林先生表示满意。参考资料:人民网-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工商调解的维权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