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被啤酒瓶炸伤造成肌腱断裂住院七天缝了八
没有照片,有证人证言一样可以的,一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能成为证据。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你是搬运工的话,可以将申请工伤认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只有1年的诉讼期限,所以你要早点去起诉。
2,买了一箱酒喝了剩一瓶了发现假酒怎么赔偿
找销售商反应提出赔偿条件,无果。打消协电话投诉,无果。去法院起诉,无果。认倒霉吧。记得留好证据。
是没有得赔偿
将10箱酒编号,0-9号,从每箱酒中拿出与号数相同瓶数的酒,然后称总重量。由总重量的数可推出假酒在哪个箱子里面。
3,商标权利人出具了鉴定证明商店销售了侵权的白酒商店不认可侵犯
盲目打官司会输因为商店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了侵权产品,并且能够出具供应商证明,那么它本身是不侵权的。侵权者因为供应商。打官司前,如果不顺藤摸瓜找到侵权产品的供应商和生产商的证据,你只起诉商店,那么供应商和生产商销毁所有相关证据后便可脱离责任。
可以销售,只要你取的名字别人也没注册就可以,但是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需要产品质量证书,还需要产品的条码
4,吹36的酒怎么处理
调解书是不能上诉、也不能再次起诉的。除非调解协议内容违法,或者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属实则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调解书可以提出异议,如果调解书与当初的调解协议不一致,那么可以提起异议,法院审查后裁定补正。你的情况可以看看是否违反自愿原则调解。
要分饮酒驾车还是醉酒驾车程度不一样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结婚后女方把婚前存在娘家的几万元钱拿给男方开酒吧
要不回来的!结婚后所有的钱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那只有平分这些钱。该账也应该平分还!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如果律师让你拿证据的话,你有证据吗?问问律师电话录音能算证据不?如果电话录音可以的话就好办了。你先把这事说给男方听,让男方在不经意的时候承认他拿过你几万块钱,但是你得事先把手机的录音功能打开,把他承认的话录下来,你就有证据了
借的钱就算不离婚也能要回来。1可以要求女方先还钱,再同意离婚。 2可以和对方交谈中录音,让对方主动说出欠你钱的事实,然后起诉要债。 如果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若有她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她赔偿。
要不回来的!结婚后所有的钱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那只有平分这些钱。该账也应该平分还!
6,已成年的大学生酒后打伤别人非先动手 不私了会留案底吗 问
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会留犯罪记录;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处罚的,会留行政处罚案底。故意伤害他人的,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具体的不了解,只知道一点,就是无论你是出于什么原因,动手打架的,公安局都会留案底,只是你那个可以叫正当防卫啊什么的,但是他都会做一个记录,因为以后他那天检查处理的案件的时候知道谁和谁冲突,谁和谁打架,。。。我只知道这么多,别的你可以询问一下警察,打他们服务电话
当然会
中国的规矩就是谁受伤严重谁有理
留案底能咋 自己挨打还怕案底
如果你们平级,他喝多少你就喝多少,如果是领导,你就得比他喝的多(当然一般领导不会敬酒给你),别人敬你就你不要着急喝,把酒杯放在唇边,看别人喝多少,你再喝,你给别人敬酒的话道理则相反。
7,阿斯巴甜是食品添加剂吧吃多了对身体有害不
阿斯巴甜(AsPartame),别名阿司帕坦、阿斯巴坦,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 : E951,化学名称为L-天冬氨酞-L-苯丙氨酸甲酯(APM=L-aspartyl-L-phenylalanine methyl ester),是一种非碳水化合物类的人造甜味剂。 准确结构阿斯巴甜由L-苯丙氨酸先与甲醇酯化后再和L-天冬氨酸缩合酰胺化产生,分子式为C14H18N2O5,国外商品名称为Nutrasweet、Equal Tablets ,又称甜味素、蛋白糖、天冬甜母、天冬甜精、天苯糖等。常温下,为白色结晶性的粉末。在日本以パルスイート?名称销售。因阿斯巴甜甜味高和热量低,主要添加于饮料、维他命含片或口香糖代替糖的使用。许多糖尿病患者、减肥人士都以阿斯巴甜做为糖的代用品。但因高温会使其分解而失去甜味,所以阿斯巴甜不适合用于烹煮和热饮。 其分解的成分的危害: 阿斯巴甜在人体内,被分解为三类物质:甲醇 (methanol, 10%)、天(门)冬氨酸 (aspartic acid, 40%)、及苯丙氨酸(phenylalanine, 50%)。 1. 甲醇 (methanol):甲醇是一种神经毒素 (neurotoxin),它继而被分解成甲醛(formaldehyde,一种致癌物质),甲醛会被多种身体的组织吸收(英文资料来源:西斑牙的研究一、及研究二)。甲醛继而被分解成甲酸(formic acid,又称蚁酸)(英文资料来源)。(注:蚁酸是一种毒素,由红火蚁或蜜蜂分泌,透过蚁咬或叮刺来作防卫及攻击。)。 2. 天(门)冬氨酸 (aspartic acid):它是一种刺激性毒素 (excito-toxin),会刺激神经细胞至死(英文资料来源)。(注:在天然食物中的天冬胺酸,其分子 (molecules) 是连结在其彵的蛋白质上,所以不会如在无糖汽水中,有刺激神经细胞至死的影响。 3. 苯丙氨酸 (phenylalanine):它是天然食物中的一种氨基酸 (amino-acid)。不过,在单独存在的形态,苯丙胺酸会在高达 15% 对它过敏的人士中,引发痉挛 (seizure) 及抽搐 (convulsion),而且并不视乎进食的份量(英文资料来源、及注脚 1)。此外,苯丙氨酸可以导致脑部永久的伤害,甚至死亡,尤其是大量进食、或在怀孕期间。在 1972 年的研究,进食阿斯巴甜(报告中代号 SC-18862)的猴子幼婴,出现痉挛及死亡。 注:高血压的人,尿液中的甲酸 (formic acid) 及丙胺酸(alanine,一种氨基酸),水平会较高。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些人都饮用了大量含阿斯巴甜的汽水,同时引起高血压、及高水平的阿斯巴甜代谢物。阿斯巴甜是受到美国食物药品局核可使用的糖类代用品,在国内也是准予发售使用的,而阿斯巴甜的安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摄取不超过50毫克。但是因为阿斯巴甜中含有苯丙氨 阿斯巴甜粉末酸,所以苯丙酮尿症(phenylketonurics; PKU)的患者并不适合使用,因为会造成苯丙氨酸无法代谢,而有导致智能不足的危险。而怀孕中的妇女最好也不要使用。另外,曾有一些报告指出有些人可能患有阿斯巴甜不耐症,所以在食用阿斯巴甜制品后会有头痛、抽搐、恶心或是过敏反应的症状出现,所以建议有阿斯巴甜不耐症的人,最好也避免食用。 阿斯巴甜的使用在早期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有些研究发现不能排除阿斯巴甜引发脑瘤、脑损伤以及淋巴癌等严重后果的可能性。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也因此并未通过加入阿斯巴甜于食品中达数年之久。这些发现与制造阿斯巴甜的企业有明显的利益冲突,在审批认证过程中引起很大争议。1983年起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逐渐放宽阿斯巴甜的使用限制,直至1996年取消所有限制。不过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也承认人体在吸收阿斯巴甜的过程中会出现92种不同症状(其中包括死亡)。 日本从1983年通过阿斯巴甜可作为食品添加物。由于化学结构中包含氨基酸中的苯丙胺酸,苯酮尿症患者无法代谢此氨基酸,对于此疾病患者就必须避免接触阿斯巴甜。 1967年春,G.D. Searle公司开始关于阿斯巴甜的安全性测试。 1967年秋,Dr. Harold Waisman 对 7只婴儿猴子用加了阿斯巴甜的牛奶喂养,1死、5癫痫发作。 1970年,Dr. John Olney 的一份报告指出,阿斯巴甜对人体有重大危害。而G.D. Searle公司的研究员Dr. Olney出来证实其研究结果。 1974年,阿斯巴甜获得在干果中使用许可。 1975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组织一个特别调查组,重新审查 G.D. Searle公司之前提交的实验。怀疑其实验结果是“被操纵”。 经调查后,1977年,FDA要求美国律师办公室对G.D. Searle提出起诉,诉因是“G.D. Searle在阿斯帕坦的安全性实验中有意地误传所发现的事实,隐瞒实质性事实并做虚假陈述”。不久,G.D. Searle聘请美国国防部长Donald Rumsfeld 为 CEO,其后两次因主控官被代表G.D. Searle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了,而拖延审讯。从而造成这一指控的诉讼时效期满,而被迫终止起诉。 阿斯巴甜引起的伤害有 腹痛、焦虑、关节炎、哮喘、气喘反应、浮肿(液体积聚)、血糖控制问题(低血糖或高血糖)、脑癌(在动物上有预先的研究)、呼吸困难、灼热的眼睛或喉咙、排尿有灼热感、不能够直接思想、胸痛、长期咳嗽、长期疲劳、混乱、死亡、抑郁、腹泻、头昏、极度口渴或饥饿、疲劳、感到不真实、脸红、头发脱落、头痛/偏头痛头晕、听觉损失、心悸、荨麻疹、高血压、阳痿和性问题、不能够集中、易受到感染、失眠、过敏、发痒、关节痛、喉头炎、思想不清、显著的性格改变、失去记忆、月经问题或改变、偏头痛和严重头疼(长期吸收会触法或引起此问题)、肌肉痉挛、恶心或呕吐、麻木、其他的过敏反应、恐怖症、记忆差、皮疹、痉挛和抽搐、言语不清、吞食的疼痛、心跳过速、震颤、耳鸣、眩晕、视觉损失、体重增加等。 病例 1991 年波斯湾战争期间,厂商假爱国之名,让参加战事的人员免费饮用含阿斯巴甜的汽水,结果共有约 50000 军士官兵原因不明的罹患“波湾战争综合症”,这疾病的症状和阿斯巴甜引起的伤害完全相同,包括: 长期性的疲倦 肌肉和关节疼痛 头痛 皮肤起疹子 注意力以及记忆力有问题 呼吸道的问题 睡眠失调 肠胃骚动 忧郁
1 甜味剂、防腐剂: 大多存在于:蜜饯、果脯、山楂羹、茶饮料、易拉罐装碳酸饮料。 危害:有可能致癌。 2 色素: 大多存在于:酱卤类制品、灌肠类制品、休闲肉干制品、五彩糖。 危害:长期食入含有着色剂的食品后,人体健康会受到影响,过量的污染物还会对人体主要脏器造成损害。尤其对儿童的健康发育会有一定的危害。 3 过氧化苯甲酰 大多存在于:面粉。 危害:过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会使面粉中的营养物质受到破坏,还会产生苯甲酸,苯甲酸需在肝脏中进行分解,过量食用对肝脏功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