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酒业协会在哪里,杜甫酒业香港上市启动

2012年成立的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在中观层次的制度供给上产生了积极的引领作用。这是发展中经济体在市场机制不健全情况下,产业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面临的普遍问题,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不能确保“两条腿”走路的必然结果。且缺乏以协会为主体形成的制度资源供给,协会更像是传达宏观层面制度信息的话筒;(3)白酒企业是微观层面制度建设、供给的主体。

大家可以分析一下四川地区的白酒现状环境吗?

1 制度供给过剩第一,制度供给过剩制度相对于主体需求过剩。经济学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哲学假定是“经济人”,经济人具有利己性,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中,个人理性有代替集体理性的的冲动,以个人利益侵害集体利益。因此,对于旨在约束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制度,经济活动主体在践行制度方面存在违约的侥幸心理,在破坏制度框款建立的行为规范边界方面有潜在的冲动。

白酒产业运行中的粗放式规模扩张、天价酒事件、塑化剂问题、假冒伪劣、曾经流行的公务消费等现象,都反映了市场自发条件下,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无法得到践行的现实。第二,制度过于抽象,导致制度面临执行障碍,引发“负功能”;而制度的分解与具体化,会增加制度的执行成本。因此,缺乏契约精神基础的制度供给,将陷入不得不采取不断调整制度以应对层出不穷问题的被动局面,并将进一步加剧相对于需求的过剩矛盾,制度实施成本也居高不下。

这是发展中经济体在市场机制不健全情况下,产业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面临的普遍问题,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不能确保“两条腿”走路的必然结果。第三,制度干预过度,超出社会和人们实际承受能力,导致抵触、摩擦、低效率。制度干预过度的集中表现是制度安排细节化,它将导致制度框架丧失弹性,侵害行为主体的合理选择权,并在企业管理中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冲突。

2 制度供给不足第一,正式制度供给不足。白酒产业的正式制度供给可以划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1)宏观层面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推进的制度供给,总体上保持了有条不紊的供给状态,制度供给不断走向完备、完善;(2)中观层面以行业为主体的制度供给明显较弱。四川省白酒协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团体,其推动四川白酒行业制度建设的表现极不充分,目前还没有建成像样的网站,缺乏一个供行业成员工商产业发展大计的平台,相关的制度资源更不得见。

2012年成立的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在中观层次的制度供给上产生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但自2016年以来,从协会网站建设反馈的信息看,其影响力和作为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且缺乏以协会为主体形成的制度资源供给,协会更像是传达宏观层面制度信息的话筒;(3)白酒企业是微观层面制度建设、供给的主体。2017年《四川省白酒生产企业名录2017年最新版》收录的四川省白酒企业有2030家,而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网页挂名的品牌企业仅有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水井坊等12家,挂名“名企联盟”的企业也仅63家。

这意味着更多的中小型白酒企业并未真正融入到行业协会中,微观层面的制度建设与供给更多地停留在少数大中型白酒名企范畴,更缺乏企业制度资源的共享机制。现实中,处于第一集团的大型白酒企业管理层的产生模式,将会引发如下问题:一是受不完全理性和目标多元化的影响,酒业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可能借助资源控制大肆开展“寻租”,增加了管理决策背离市场导向、违背市场规律的风险。

二是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易于产生内部人控制,影响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在外部治理机制缺失的情况下,白酒企业会滋生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问题,导致结构失灵和机制失灵,致使政绩导向和独裁决策交叉泛滥,从而大大增加牺牲效率的可能性和决策风险。这些问题会阻碍白酒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创新的进程。第二,白酒产业非正式制度资源缺乏提炼、呈现不足、影响力弱。

四川白酒有3000多年的历史,从蚕丛鱼凫时代就的酿酒蒸醴,到先秦时期的特色贡品“巴乡清”,到秦汉之际领先时代的蒸馏酒,到清朝初年风靡全国的绵竹大曲,到1915年五粮液、泸州老窖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响遍全国的“六朵金花”,以及进入21世纪呈现的川酒新金花。但是以酒俗酒礼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却无有效传承与供给。

除个别少数民族地区有特色鲜明的酒文化传承外,即便是典型的白酒产区也没有代表性的、流行的酒俗酒礼,缺乏代表性的、聚焦性强的、包含酒文化精髓的典礼仪式,缺乏广为流传、脍炙人口、寓意深刻的酒歌、酒诗、酒辞等;相反地,在社会经济越是开花的发展区域,酒俗酒礼退化的程度反而越高,故通过酒传递出的往往是人所憎恶的负面因素。

第三,制度实施机制不健全,导致制度需求不足,制度作用不明显。制度实施机制关键是要激发主体的制度需求,使其产生主动引征制度的积极性,从而确保制度的严肃性,提升主体行为绩效。而实施机制动力来源在于正式制度的强制力和非正式制度的软约束力。四川白酒产业在制度实施机制上面临的典型问题是:一是制度强制为主,负激励大众化,正激励小众化,主要见于企业制度和相关法规;二是缺乏制度实施机制,主要见于行业制度,有行业协会“俱乐部化”的嫌疑。

3 制度供给动力不可持续性制度供给的动态变化表现为制度变迁。白酒产业制度变迁的动力源于产业外和产业内两股力量。第一,经济社会的基础性制度框架作为影响白酒产业制度变迁的外生变量,当其变化对白酒产业形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时候,将会形成白酒产业实施制度变迁、产生新制度供给的挤压或牵引力。当然,基础性制度框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第二,短期内,产业内力量是白酒产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

政府部门或白酒企业的管理者推动正式制度供给的动力,来源于对制度供给收益的预期,其动力的大小通常与管理者确定的成长目标及其实现的紧迫性成正比,并存在明显的机会主义倾向。在此种情形下,一方面,进行制度合理性检验的时间条件并不充分;另一方面,当管理者的成长目标达成,这种制度供给的支撑力可能迅速瓦解,或者是制度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而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在针对管理者(尤其是大型白酒企业中的国有企业)的现行考评机制,白酒产业正式制度供给陷入这种循环的可能性较大,导致制度变迁的动力不可持续。4 四川白酒产业制度供给创新思路四川白酒产业制度供给创新的认识基础要实现有效的制度供给创新,为四川白酒产业提供优质的制度保障,需要确立一下观点:第一,四川白酒产业要步入自主创新的良性循环路径,需要通过修正制度框架、改善动力机制等推动行之有效的制度创新,提升制度资源供给的质量;第二,制度供给本质上是一个制度动态变迁和创新的过程,应当与制度需求动态整合。

理性条件下的制度供求动态均衡是制度有效的集中表现;第三,制度供给的动力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自上而下的强制,二是自下而上的诱致。不同的制度具有不同的约束力,正式制度供给具有政府主导性和强制性,而非正式制度则体现为软约束,制度供给应该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做到兼顾协调;第四,政府、企业和社会都是制度供给的施动主体,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推动制度供给,不同层次层次的制度交互形成有机的制度体系。

5 四川白酒产业制度供给创新的思路第一,政府部门积极转变职能,科学决策,持续做好白酒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推进金融、财税、社会保障、科教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与创新,将制度的增量调整与结构优化紧密结合起来。牵头带动和促进跨区协同条件下的组织建设与制度供给;第二,政府层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国资国企白酒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以巩固和发展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展市场机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支配作用;第三,行业层面,以名酒名企为龙头,带动行业的组织资源建设与行业规范建设;第四,企业层面,在内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主要围绕白酒企业切实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第五,建成多层次的酒文化资源供给体系,以政府牵头打造区域性的酒文化资源,以名酒名企引领代表性酒文化资源供给,围绕中小型白酒企业培育个性化的特色酒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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