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民建赵李酒厂,法律案例的解答

1,法律案例的解答

1 电信公司拒绝退回已售出的手机是合法的 因为手机无故障退机谁都不会办理的 必须要指出手机有内在问题才能退2赵云 系赵某亲女 第一继承人 刘珍14岁,刘芳16岁 赵宇 是赵某与王某子女 也享有继承权 其他的继承人有赵清生父续娶张某的子女等
1.2.材料说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的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可以提起诉讼,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2)可以依法索赔. (3)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案例的解答

2,有翡什么时候上映

古装武侠剧《有翡》于2020年12月16日在腾讯视频播出。该剧由赵丽颖、王一博(谢允)、张慧雯、陈若轩、周洁琼等主演。讲述了周翡砥砺成长、仗剑天涯的传奇故事。《有翡》是由华策克顿旗下好故事影业出品,吴锦源执导,赵丽颖、王一博领衔主演,张慧雯、陈若轩、孙坚、周洁琼、张昕宇、冷纪元、戴笑盈主演,车晓、耿乐、董璇、胡兵特别出演的古装武侠剧 。该剧于2020年12月16日在腾讯视频播出。这部电视剧是根据Priest小说《有匪》改编,主要是讲述了江湖四十八寨之后的周翡,在她那个年代里与端王谢允冥冥之中有了牵绊由此引出了多年前江湖纷争的故事。南北朝年间,各方势力割据,江湖动乱不安。“南刀”李徵(胡兵 饰)在湖湘地界建立门派四十八寨,收留落魄的武林人士,并从此避世而居。但随着李徵逝世,江湖名门也相继败落。 多年后,李徵的外孙女周翡(赵丽颖 饰)在洗墨江被一位自称谢允(王一博 饰)的青年男子意外救下,两人从此结下不解之缘。 半年后,周翡和谢允再次在霍家堡黑牢相遇,却同时遭到江湖黑暗势力“地煞山庄”几大高手的追杀,两人因此卷入一场江湖的阴谋浩劫中。 周翡受江湖前辈指点,始终磨砺自己的刀法、并凭着一股“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敢杀地煞、平叛乱、擒敌王、救流民;而谢允自始至终陪伴在周翡身边,为她指点进退,二人携手共进,生死不弃,一起平息了一场场江湖动乱。以周翡、谢允为代表的一辈江湖新秀们从此成长为真正的“有匪君子”,周翡也终成一代“南刀”少女宗师!。

有翡什么时候上映

3,有争议的刑事案例

楼上说的都比较容易定性。没有可辩性。  楼主需要的是那种是介于几种罪行之间的,不容易认定的。  下面题为2006年湖南某检察院法庭辩论赛的题目之一,可供楼主参考:  2004年10月初的一天中午,王某在银行存款2250元,银行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存款数额时,不小心在2250元后多加了一个“0”,输进电脑的存款成了22500元,而不是王某存的2250元。王某拿到存折时,发现了银行人员的失误,接着便在其他的储蓄点将其全部取走。当日下午5点半,银行对账时发现了失误,但发现款已全部被王某取走,遂电话联系王某要求其退还多取的款项。王某避而不见银行人员,并搬离原来居住的地方,无法联系。银行人员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分歧  对于王某取走这20250元究竟该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这20250元对王某而言只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对王某取走这20250元的行为,是王某在已占有的情况下转移这笔不当得利的行为。而对王某拒不退还的行为,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种意见: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采用主观上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银行)发觉的方法窃取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三种意见: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去年参加本市检察官辩论赛题目之一  被告人于飞,男,26岁,暂无固定职业。2003年4月5日,被告人于飞与朋友赵某、李某在街头相遇,赵某、李某谈到因经营不当,欠他人1万元货款,急需用钱还帐。于飞提议,离此处不远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可将收费人员赶走后,收取费用。当日17:00时,于飞携带棍棒,驾车带领赵某、李某二人来到某市高速公路收费站。于飞拿出棍棒,称刚从监狱出来,没有钱花,要“征用”收费站6小时,命令值班收费人员鲁临风、宋小雨把发票及收的款都带走,到外面的车上休息,否则,将使二人受“皮肉之苦”。赵某、李某将鲁、宋二人带到车上,并一起在车上等候,期间,鲁、宋二人除不得入收费站外,可自行活动。应鲁、宋二人要求,赵某、李某为其购买了夜宵。于飞则按照高速公路记费标准对通行车辆收费,但称发票用完,不给司机开发票,共获得人民币3万元。收费6小时后,被告人于飞等人离开。2003年4月6日,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于飞抓获。经查,该收费站系国有事业单位。  该三人构成何罪?  当时辩题是构成诈骗否......
下面为2006年湖南某检察院法庭辩论赛的题目之一,可提供参考:  2004年10月初的一天中午,王某在银行存款2250元,银行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存款数额时,不小心在2250元后多加了一个“0”,输进电脑的存款成了22500元,而不是王某存的2250元。王某拿到存折时,发现了银行人员的失误,接着便在其他的储蓄点将其全部取走。当日下午5点半,银行对账时发现了失误,但发现款已全部被王某取走,遂电话联系王某要求其退还多取的款项。王某避而不见银行人员,并搬离原来居住的地方,无法联系。银行人员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王某取走这20250元究竟该如何处理,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这20250元对王某而言只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对王某取走这20250元的行为,是王某在已占有的情况下转移这笔不当得利的行为。而对王某拒不退还的行为,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种意见: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采用主观上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银行)发觉的方法窃取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三种意见: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有争议的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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