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王朝酒怎么打开,延续八百多年的土司王朝

在土司任职衙门亦设朝廷派遣的同级流官,基层事务则由土司、土目等低级土官负责。一、土司之地的主要内容在以滇黔桂等西南部为主的边疆地区,封建王朝任命当地蛮夷首领为各级土官或土司,土官土司职位的带下,官职和所任职务不可随意废除,经过批准乃可世袭。土司土官可统率属于国家军队的土军,土军由土官土司所辖的蛮夷壮丁组成。

为什么会有土司制度?

对中国历代封建王朝而言,如何管理疆域内的少数民族地区,一直是一个难题。两汉时期,中央政权对疆域内分布于西北、西南的少数民族实行直接管理,在当地驻军,设立郡县、官署,但效果不佳,政府派驻的官员与当地民族首领、老百姓之间的矛盾长期积压。最终导致了造成东汉王朝百年疲敝的西北羌乱,以及导致魏晋南北朝四百年天下大乱的永嘉之乱。

唐宋时期吸取了汉王朝的教训,创造了“羁縻州”制度,所谓“羁縻州”制度可能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国两制”制度了。以当地的民族首领管理当地的民族群众,中央政权给予他们相当高的自治权,而羁縻州的领袖则代表中央政府管理地方事务。到了中国古代第一个真正意义的多民族多元化帝国元代的时候,改“羁縻州”制度为土司制度,土司又称土官、酋;是古代中国边疆的官职,元朝始置。

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元代的土司的权力比唐宋两代的羁縻州领袖更大,他们俨然是地方上的土皇帝,对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民族事务具有高度的话语权,最重要的是,土司可以和君主一样,世袭罔替。即所谓的“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有的土司占据的地盘很大,而且拥有数量庞大的部曲或者武装,完全可以称之为元朝的“国中之国”了。

土司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土司对当时的社会有何影响?

土司制度最早出现在元代,在此之前中国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管理施行的是羁縻治策。两者在完善程度和具体细化方面虽有区别,但其内涵、治理思想和施用范围等大体一致。一、土司之地的主要内容在以滇黔桂等西南部为主的边疆地区,封建王朝任命当地蛮夷首领为各级土官或土司,土官土司职位的带下,官职和所任职务不可随意废除,经过批准乃可世袭。

如果履职不善或者互相兼并,朝廷当免其职、降职或者治罪。有些地区在罢免土官土司以后,朝廷改派流官管辖其地,史称“改土归流”。朝廷将土司土官的任用,与当地所置的统治机构相结合。在土司任职衙门亦设朝廷派遣的同级流官,基层事务则由土司、土目等低级土官负责。土官土司任职的机构仍有羁縻的性质,但被纳入国家行政系统管理。

土官土司有正式的品秩,有待遇、有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与内地官吏大体一致。土司土官的职责,包括在辖区清查户口、收取赋税、统领土军、判决纠纷、维持治安与定期朝贡等。土司土官可统率属于国家军队的土军,土军由土官土司所辖的蛮夷壮丁组成。土军主要用于维持地方治安,但也接受朝廷的调遣,有上级土官土司率领赴外地出征。土司土官制度在西南边疆取得了成功,而其关键在于与当地蛮夷社会的特点暗合。

受地理气候环境与动植物资源具有复杂多样性的影响,西南边疆诸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复杂多元。诸族长期、居住特定的自然环境,积累了适应当地生活的特殊经验,与居住地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存在紧密的联系。而另一方面,数千年间外地移民不断迁入,与西南土著民族逐渐融合,使西南边疆文化的类型类似于内地,他们虽然经济发展的水平比较低,但有经济上自给自足及文化类型接近内地等特点。

因此,西南边疆诸族的主要矛盾在其内部,即诸族内部及相互之间谓资源占有和恩怨长期进行斗争,并由此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或者说西南诸族的斗争主要是在本地,对内地的封建王朝,西南诸族势力则多怀有敬畏之心。二、土司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土司制度对于当时最大的影响,主要是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边疆各族群及其文化与中央王朝为代表的主流文化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语言、服饰、生活习俗和历史进程等诸多方面与中原地区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和差异导致了没矛盾和冲突。不同族群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成为普遍历史现象。但是,他们与中央的关系无法断绝和割舍的,一是历史以来经济文化上的依赖,二世政治军事上的保护与支持,三是各族都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这些都导致了诸族对中央王朝缺乏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

土司制度,恰好就对于这种认同关系的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土司制度在边疆族群与主流文化的文化认同关系上,是用过历史的几点上升到统一政权下中央与地方的依赖关系。在不同地区与不同族群当中,土司们借助中央政府的文化推广政策,学习、借鉴和改造自己的民族文化,进而发展成为地域色彩浓郁的地方文化,并不断的推广、辐射和延伸。

诸如人们早已认同的广东、广西、湘西、贵州和云南等地的地方文化,没有人质疑他们的中华文化性,更没有人能否定他们的地方性和民族性。以云南为例,土司制度建立后,云南的变化是划时代的。明代以前,云南是以彝、白、傣等民族为主的“边夷”地区,从秦汉以来进入云南地区的汉人,都已入乡随俗,被“夷化”了。土司制度建立以后,广兴学社,各族子弟有机会“举宠学官,教养笛子,使知礼仪,以美为俗。

”加上明代大量的内地汉民迁入,云南逐渐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地方民族文化成功兼容并有强烈地域色彩的“云南文化”。同时,土司制度的政治认同价值是以往任何时代的边疆政策无法企及的。它和以往的边疆政策区别在于它是政府行为的规划性认同建构,是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接受的政治模式,这个制度产生了两者互补的结果。土司制度给了边疆各个族群以合法的国家地方行政实体地位,他们成为国家行政单位的一部分,任命、升迁、继承和责罚有了严格的制度程序,同时又具有相当的自治权,这一点很重要。

它使不同族权保持了各自的文化和传统,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有了良性的互动,逐步衍生了对“国家”概念的初步认识,必须相应担负应尽的国家责任和义务。比如,明朝正统年间,云南麓川叛乱,各地土司响应平叛;嘉靖年间,广西狼兵、湖广土兵在东南沿海抗倭战争中奉命出征,战功卓著。再如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云南西部边疆片马景颇族土司左孝臣率众抗击英国入侵,英勇牺牲,使片马终没有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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