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酒行业是如何征收消费税的呢
白酒税收大部分在企业就给承担了,其中消费税就是企业给交了。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需要的,酒类是交税比较高的,在销售环节需要增值税和消费税
白酒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2,进口的粮食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粮食与白酒不交消费税。
白酒加工都是要交消费税的,不管来源是否是进口
进口的粮食白酒加工成高档白酒需要缴纳消费税。
进口后又加工成高档白酒,进一步加工不用交消费税。
要交消费税的,加工,作为生产的一种形式,也要征收消费税
3,高度白酒加工成低度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消费税确实是单一环节纳税,除了卷烟还有道环节的纳税。但是应税消费品中有四类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这个规定在课本消费税那里有写明的。因为你委托收回的是酒精,所以之前交过的消费税不能抵扣。
理论上讲:原料低度酒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就不再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那加工生产出来的高度酒就得缴纳消费税。具体情况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务部门,以他们的言词为准。
4,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应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对已检查出的酒类生产企业在本次检查年度内发生的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被查酒类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不同的核算方式,选择以上处理方法调整其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核定应纳税额,补缴消费税。
5,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购买方不用交,销售方缴纳。并且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当期应缴消费税额。
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或委托加工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主要目的是平衡税收负担,避免应税消费品重复征收消费税。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此项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当时大量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外购基酒勾兑生产白酒,并进而扣除了购进基酒已交的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不利于白酒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白酒行业的做大做强,且勾兑酒不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出台了此项政策取消了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鼓励自酿白酒、高档白酒的生产,打击勾兑酒、伪劣酒等。当时一起出台的还有白酒从量税率的规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现在实际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了。
6,为什么白酒企业独设销售公司会减少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是对生产企业征收的,对销售环节不再征收。因此,绝大多数白酒生产企业设立了销售公司,进行独立核算,就是生产企业低价销售给销售公司,按照其销售价格和数量计征消费税,自然就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但国税总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二条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第八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主要是降低白酒的出厂价。因为白酒的消费税是按白酒的出厂价,在生产环节征税的。在商业流通环节不征消费税。所以降低出厂价,就能少交消费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酒厂 消费税
(2)甲酒厂: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交消费税。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某啤酒厂销售B型啤酒10吨给某商业公司,开具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760元,收取
第一、利用“价格”平台合理避税根源:——“从价计征” 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量×单位价×税率 二、利用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是最常用的避税方法 三、案例: 1、消费税案例——酒厂售酒,低价售酒给经销商 2、预提所得税案例——外商技术转让费,低价转让给中方合资企业 3、关税案例——低价的抵岸价格,作为计税价格,进口商再转手给真正的进口商 4、所得税直接转移利润案例——“高进低出”将高税区的利润转移给低税区的关联方 5、所得税“搭桥”转移利润案例——如果交易双方不是关联方,可以通过在与真正交易对象所在地的关联方“搭桥”实现利润转移 6、所得税构造“信箱公司”转移利润案例——通过在避税地注册一个用来“搭桥”的信箱公司起到转移利润目的 7、所得税“膨胀成本”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案例: (1)工资成本膨胀案例 (2)原材料进成本膨胀案例 (3)费用成本摊销 (4)固定资产折旧成本 (5)广告宣传费进成本——如:广告费进成本控制不得超过销售收入2%总公司超过2%,子公司不足2%,就可以让总公司的广告费,由不 足2%子公司承担;又比如,如果两个子公司,甲地所得税税负重, 可以让甲公司承担 8、增值税案例 (1)利用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税收政策区别,将混合销售产品价格转化为服务费 第二 利用“漏洞”平台避税筹划方法研究 一、漏洞三种形式 二、纳税人钻漏洞好处 1、增值税漏洞 2、消费税漏洞 3、营业税漏洞 4、关税漏洞 5、企业所得税漏洞 6、个人所得税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