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类税收是怎样征收的
酒的税率如下: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黄酒240元/吨。3、啤酒。(1)甲类啤酒250元/吨;(2)乙类啤酒220元/吨。4、其他酒10%。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售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售数量×定额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对已检查出的酒类生产企业在本次检查年度内发生的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被查酒类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不同的核算方式,选择以上处理方法调整其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核定应纳税额,补缴消费税。
2,粮食白酒啤酒的消费税计算
一、啤酒消费税怎么算现行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仍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即消费税从量征收,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二、酒类的消费税分为哪些酒类产品的税目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1、白酒消费税税率包括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定额税率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税率为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50元;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娱乐业、饮食业自治啤酒,单位税额每吨250元。3、应纳税额=从量计算的应纳税额+从价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三、消费税的纳税人是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白酒消费税税率
一、酒的消费税税率因酒类产品不同有着不同的消费税率政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不等。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一)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二)比例税率: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2、薯类白酒15%。二、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一)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二)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三)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小酒厂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