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

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毛巾,被褥。四防: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食品禁病:痢疾,妨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带脓性皮肤病。发型要求男性员工侧不过耳,后不过衣领,最长不超过五公分,最短不过两公分。女性员工刘海不能过长,不允许有头发留于工作帽之外。勤洗头理发,头发要求干净,不允许留怪异的发型。手指甲的要求指甲不能过长,标准之家的长度为放在同一水平线看不到多余的指甲,指甲的长度为0.1公分,上班时间指甲里不能有污染物,不能涂指甲油,不允许带假指甲。

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

2,啤酒厂卫生规范GB89521988的个人卫生

啤酒生产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啤酒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工厂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啤酒生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啤酒卫生质量的疾病。 1 啤酒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抹化妆品。班前、便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洗手、消毒。2 啤酒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生产车间;进车间必须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手套。工作服必须经常保持洁净。3 啤酒生产人员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进入厕所或与生产无关的场地。4 严禁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涕吐。

啤酒厂卫生规范GB89521988的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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