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白酒开具普通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因为是普通发票所以不用提取增值税税额
借管理费用贷现金
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参加糖酒会消耗的酒如何做帐请高人指点 搜
参加展销会消耗的商品(包括糖酒),应视同销售处理。其账务处理是:借:营业费用—展览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应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没看懂什么意思?
3,如何理解消费税及帐务处理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
账务上不用处理
4,白酒会计涉及的税务问题
A给B生产加工消费品白酒
A要交消费税,增值税
消费税额=[(加工费+仓储费)/(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增值税额=(加工费+仓储费+消费税额)*17%
B收回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由A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商品成本,
交纳增值税=售价*17%
这个由于AB是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法人,没有什么可避税的
如果A和B属于C集团的分公司的话,可以采用合并交纳所得税是可以合法避税的,增值税可以对开发票抵扣,但消费税用于直接出售是无法避税的
5,关于消费税的问题求高人解答啊拜托了
1、白酒消费税=100*0.5+(200+11.7/1.17)*20%=92万,白酒增值税=200*0.17+(11.7/1.17)*0.17=35.7万;啤酒消费税标准=(2000*250+5850/1.17)/250=2020元/吨<3000元/吨,采用220的标准,故啤酒消费税=250*220/10000=5.5万,啤酒增值税=2000*250*0.17/10000=8.5万(啤酒、黄酒押金只有逾期才做销售处理,其他酒只要收到押金就做销售处理)2、销项税金=120*11.5+(0.2/1.7)*120+2*8*0.17+70*1.6*(1+10%)*0.17=1417.78万 进项数额=150万 越野车增值税=1417.78-150=1267.78万 越野车消费税=120*11.5*5%+2*8*(1+6%)/(1-5%)*5%=69.89万
6,请教白酒消费税账务处理问题谢谢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的比例税率。 (一)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税率: 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25%。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类白酒15%。
酒厂说只代扣代缴10万元加工费的消费税10*20%=2万,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3*3.8+10+1.5*0.5)/(1-20%)=27.6875万元;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27.6875*0.2+1.5*0.5=6.2875万元,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交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这里的加工费、材料成本都是不含税价。
7,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代理酒类销售关于酒类的购入和售出怎
(一)收到商品时
(a)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实际销售时
(b)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再做(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
(c)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三)支付款项时
(d)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注意:1、对于分录(a),是按协议约定金额入账的,而不是按成本价入账 的, 这一点和视同买断情况下账务处理金额是一样的。
2、在资产负债表上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是不列示的,代销商品款是受托代销商品的备抵科目,两科目金额一致,这两个科目仅在账上反映,原因是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不具有所有权,同时又为了便于对受托代销商品加强管理而这样处理的。
补充:视同买断方式,那就等同于自己购进商品:
1、收到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