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一月销售白酒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法规定,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退回,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要一并计入计税依据。而啤酒和黄酒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销项税:50X17%+(2+23.4)/(1+17%)X17%。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万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5.1万元是包装物吧,应该计入销售额,但一般是含增值税的,所以必须通过35.1/1.17(即:35.1÷(1+17%))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所以(100+35.1/1.17)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而×10000是将万元单位换算为以元为单位计税;×20%是从价计税计算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2,某酒厂向商场销售自产的白酒2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
[200+50/(1+17%)]*20%+20*1000*2*0.5/10000=5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