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教懂法律的朋友或者律师朋友一个关于投资因不知情陷入困境的问题
你好,非常同情你的遭遇。第一,想办法去工商局查询张同学酒吧登记的注册资料。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一定有工商登记。注意登记中的合伙人(或投资人)有没有你。法律保护的是已经登记的人,没有登记就不是合伙人。除非你们有合伙书面协议。第二,如果你是合伙人或者投资人,那酒吧对外的欠款,你就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只要工商局登记时你不是合伙人,那你不应承担还款义务。第三,张同学从别人手上接过酒吧时,你是否参与过,包括他们转让合同你是否签名。如果没有,你就不会承担还款义务。第四,要是想要会自己的一万元,可以让他给你开张收据,收到一万元钱,不是出资款,而是借给你同学的。但是,一旦开了收据,就像你说的,可能你就会卷入一场纠纷。而且特担心其他人会证实你和张同学一起在经营酒吧。那样对你非常不利。如果张同学还欠其他外债呢??第五,要么就是花钱买平安,不要收据了,那一万元钱就算是交了学费。还有,张同学这样到处借钱不还,是不是一种欺诈?该引起你们的注意。第六,如果不想就此便宜张同学,那就找好证人,为你作证(先写出书面证明,真打官司时为你出庭作证)。证明你与他不是合伙,而是借钱给他,所以要他还钱。这样你就不必承担那五万元,也不必承担其他债务了。
1、收据必须要签。2、绝口不提投资,只说是借款。3、想办法立即把钱要回来,万一人跑了,你找都找不到人,而且公安对于这种案子,一般只立案,不深入追查。4、法院起诉,财产保全。
你好!一、证据是我们讨论这件事怎么处理更加有力的重要部分,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人证;二、如果证据成立,投资风险的评估是不是权威,是评价撤资或风险分担方式合理性的主要部分;三、投资转移标的时,对实物转移的认定也是关键的评判标准。所以,你上述的情况只是事情的过程说明,在关键点上没有明确,请补充后,我可以在法律层面,给你一个简要的解释。如有疑问,请追问。
一、证据是我们讨论这件事怎么处理更加有力的重要部分,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人证;二、如果证据成立,投资风险的评估是不是权威,是评价撤资或风险分担方式合理性的主要部分;三、投资转移标的时,对实物转移的认定也是关键的评判标准。所以,你上述的情况只是事情的过程说明,在关键点上没有明确,请补充后,我可以在法律层面,给你一个简要的解释。
你只能往重的扯,在隐瞒真实情况下,骗取当事人的资金并不归还的,属于诈骗。如果张同学不承认是诈骗的话,那只要拿出工商注册的股东出资比例有没有你就知道了。如果股东出资上没有你,那五万块钱跟你没有关系。收据一定要开的。万一他急眼了不认帐就麻烦了。要多留点证据
2,跟着排名买基金靠谱吗
不靠谱的。基金的排名是过往的业绩排行,并不代表未来的业绩。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上个时间区内的排行排前的,往往在下一个排名不会靠前。过去的涨跌不代表未来的行情。
年末往往是最热闹的时候,届时基金业协会等会公布年度基金/明星基金经理业绩排名,表现好的自然备受关注,引得各路资金跟着买买买。但市场瞬息万变,某一年的靓丽业绩背后有各种原因,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 基金经理的研究和分析对于我们普通用户来说过于专业,简单的方式可以看看那些穿越过牛熊依旧能获得市场超额收益的基金经理,选择他们并跟他们的产品长期陪跑。那么,跟着年度排名买基金靠谱吗? 1、基金排名有参考价值吗? 答案是肯定的。基金排名指的是同类基金的排名,不同类的基金不能进行比较。比如股票型基金不能和混合型基金相比较,因为两者资产类型不一样,需要承担的风险度也不同,无从比较。 目前有些平台在一级排名(比如:股票型/混合型)下,按照持有资产继续进行细分(如:混合型基金又细分为:偏债型混合基金,偏股型混合基金等),本质上是使基金在一个更细致的维度上进行比较,排名更加公平和准确。 我们常见的是在某个时间周期内的排名数据。如:近1个月/近1年/近3年/近5年,同类排名1/999,这代表的是在一个周期内,当前同类基金共有999只,该基金排第1名。 可以看出,基金排名让我们能够迅速了解到在某个时间周期下的业绩表现情况和相对的排位。 为了让排名更为直观,平台又将排名进行分位定级展现,常用“四分位”法表示。即:同类基金按涨幅大小顺序排列,然后进行四等分,每个部分大约包含四分之一(25%)的基金,基金按相对排名的位置高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佳。 2、可以直接跟着排名买基金吗? 看排名最重要的原则:明确由于市场热点不断轮替,仅从业绩的角度出发,是有不足之处的——以往周期业绩表现优异(排名靠前)的基金,有可能当下和未来的一段时间表现较差,甚至出现排名垫底的情况,很容易造成我们误判。 特别是短期排名究竟是靠运气还是靠实力赢得的,我们无从考证。这也就是出现“冠军魔咒”的原因。 一是因为有些基金经理有路径依赖,曾经押宝某个板块成功,但是到第二年却没能押中优势板块,造成业绩不如预期。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规模,因为排名靠前的基金一般都会收到投资者的青睐,规模会迅速扩大,但规模过大,基金的操作难度就会大幅上升,业绩也就很难提升。除了这些还有基金经理变更等原因,都是造成基金表现不稳定的因素。 所以相对合适些的,其实是抄近长期收益榜单的的作业,而不是仅凭年度甚至半年度的排名盲目购买。 具体来说,如果基金与市场热点相一致,那么基金就是赚钱的,也就是赚市场走势的钱。就拿前一阵备受瞩目的白酒行业来说,白酒行业涨得好,白酒指数基金自然收益率好看。但是,一旦这波热点过去了,这类基金很可能就此“泯然众人矣”。 至于基金经理的个人能力,我们可以通过“超额收益”来判断基金经理的投资水平高低。比如,行情好时,基金是不是比同类基金赚钱多;行情不好时,基金是不是比同类基金亏钱少? 当然,对待一只基金,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区分出赚钱是因为市场因素还是基金经理个人因素,更多时候,是二者综合作用的结果。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也。不过,如果只看收益率买基金,有可能你进去的时候就成了“接盘侠”。 综上所述,辨险识财认为:年底的基金排名仅代表某一类基金当下所处阶段的业绩表现,真正要选择一只好的基金,还是要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基金经理个人表现综合判断,建议综合同类排名+最大回撤率+基金经理三大指标来选择基金。
3,喝什么中药可以杀绕虫
使君子、大黄,二者8∶1剂量,研为细面,每次1~1.5g,每日3次,每次饭前服,5~6天一个疗程,可连用1~2疗程。若下焦湿热,可用苍术、黄柏、苦参、百部、地肤子等药内服
1 物理防虫法 害虫的生长繁殖需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通常温度在16~35℃,相对湿度在60%以上,药材含水量在11%以上,是害虫生长的有利条件。根据药材本身性质考虑不同的防虫蛀的方法,分类保管,可防止和减少虫害。 1.1 日光曝晒法 夏季将中药材摊开在干净地面上,约厚5~15cm,让阳光充分照射,并勤翻晒,阳光具有紫外线和远红外线的高能作用,温度可达50℃以上,不仅使药材干燥而且对害虫和细菌有杀灭作用。本法适合于大部分根和根茎类中药材,如玉竹晒干后其多项理化指标均未受到影响 ,而青蒿晒干后其青蒿素的含量还大于阴干及烘干 。但富含挥发油、糖类、脂肪油类及色素类药材不宜久晒。如枸杞、天冬等含糖类的药材晒后变黑,细辛、荆芥、当归、木香等暴晒导致药材挥发油的挥散而导致功能下降。 1.2 高温烘烤法 利用烘箱、烘房或干燥机,将药材摊置其中,使温度达60~70℃,使害虫体内蛋白质凝固而死亡。对不耐热药材,应采用其它方法。 1.3 低温冷藏法 因耗资太大,仅用于少数贵重药材。低温不宜低于0℃以下,因冰冻不仅使细胞壁及原生质受到机械损伤,而且结冰时原生质脱水,蛋白质及其它胶体发生不可逆的凝固作用,而影响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含量。 1.4 混合石灰河沙埋藏法 在容器底部铺一层混合石灰沙(漂洗干净极细河沙晒干均匀掺入10%~35%的干燥石灰粉剂)2cm厚,石灰沙上铺5层纱布,纱布上放干燥药材,再在上面铺5层纱布及石灰沙,此法防虫取得较满意效果。因为洁净的细河沙微生物污染极少,散热快,密闭性好,可隔绝空气,石灰还可防虫,而与空气接触的一层石灰沙的石灰吸收水分。本法适用于贵重中药材:西洋参、红参、生晒参、鹿茸、天麻、冬虫夏草、灵芝等;也可用于枸杞、生地、大枣、胖大海、酸枣仁、当归、沙参等。 1.5 特殊光波杀虫法 如利用远红外线、微波、γ射线辐射,不仅能杀灭害虫,还能干燥药材。 2 化学防虫法 利用化学药剂进行熏蒸灭虫的方法,大量药材的杀虫可在密闭的房间进行,小量的药材可在密闭容器中进行。用于杀虫的药剂必须挥发性强,有强烈的渗透性,作用迅速,杀虫后能自动挥散,并且毒性小。 2.1 酒精混合防虫法 此法利用乙醇对的亲和力,破坏蛋白胶粒的水化膜,使虫体蛋白质变性而达到防治害虫。 2.1.1 大枣等含糖类、粘液质等成份易受虫蛀,而又不宜晒,在枣囤中放入一瓶酒,打开瓶盖,上盖纱布,再将囤顶盖 严,利用酒的挥发蒸汽来防止霉虫的发生。此法也可用于枸杞、生地、熟地、胖大海、酸枣仁、沙参等。 2.1.2 如柏子仁贮存传统用明矾与柏子仁,控制虫蛀不理想,而采用柏子仁加入5%~10%的无水酒精(将95%的酒精装入500~1000ml磨口瓶内,投入适量石灰块吸净酒精中水分)充分拌匀,用聚乙烯塑料膜袋封好,避光贮存,防虫效果好。用时应提前撤封,摊晾至酒精完全挥发方可用 。 2.2 较常用而效果好的熏蒸剂有硫磺、氯化苦和磷化铝 ,适用于根及根茎类、动物类、全草类。但富含色素、易变色的药材不宜用硫磺熏蒸,如枸杞、大黄、甘草、款冬药等。 2.3 中药材防虫还可利用粮食防虫保护剂粮保、利保防虫 ,本法采用缓释技术作用时间长,无毒、无害、无残留。取粮保或利保5g置于箱内饮片中,药材多者可达50kg的色味未发生变化。 2.4 dmf(富马酸二甲酯)对中药具有较强的抑菌效果和防虫效果,并且安全可靠 。10g中药材与10mg dmf(装入无纺布袋中)用聚乙烯袋密封储存。 3 中药对抗剂防虫法 利用中药材本身的性质,以防治虫蛀。 3.1 将市售的昆布或海藻放入2~3层纱布袋内封口,平置药材的中心总位即可,1kg昆布或海藻可置于20~50kg的药材中,如地龙20kg,金银药30kg,薏仁40kg,肉苁蓉20kg,对比未用昆布、海藻前虫蛀减少55%~75% 。 3.2 张昌权等 用韭菜子烟熏法可直接杀灭米象和防止中药饮片在贮藏保管中生虫,且不影响中药饮片的颜色、气味、性状的变化,但含糖质较多的枸杞子等不易用此法。 3.3 张昌权等 用苦参200g,百部200g,鱼腥草100g用水煎煮2次,合并煎液、浓缩浸膏混合制成颗粒,低温干燥得中药对抗剂。实验室表明对抗剂具有防止中药材生霉、生虫、延长保管时间的效果,但对已生虫的中药材无直接杀虫作用。 3.4 有些中药材放在一起贮藏,防止夏季药物生虫、霉变,效果较干燥养护、化学药剂养护好 ,如吴茱萸、花椒可防止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生虫,大蒜防止全蝎、僵蚕、壁虎、土鳖虫生虫
4,2021 年基金该如何布局
大家晚上!2020年已完美收官,老郭赚了差不多15W,收益率32%,收益还算不错,相信只要是一路跟着老郭的铁粉朋友们,整体来说也都是盈利的啦。但是这些都是过去式了,没什么值得炫耀的,2021年,我们还仍需继续努力!新的一年,新的征程。2020年收官了,有很多粉丝朋友问老郭2021年如何布局? 所以,老郭花费了几天时间整理,终于将2021年重点关注的行业板块优质基金(如消费、光伏、新能源汽车、券商、科技等)筛选出来了,并且毫无保留的分享给大家。虽然这些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应该也不会太差, 同样的,如果大家有优质的基金,可以留言、评论,大家一起讨论,积极挑选最优质的基金来配置,一起实现我们的赚钱目标。先预祝大家2021年投资能够获得可观的收益。下面是老郭筛选出来的2021年看好的板块对应的优质基金分享给大家,仅供大家参考!(所有基金排名不分前后),最终配置还需要参考大家的意见!为方便大家保存收藏,老郭以图片的形式呈现给大家!2021年布局的基金:1、新能源汽车+光伏优质基金2、医药、医疗、生物医药优质基金3、有色金属优质基金4、白酒+消费优质基金5、科技+半导体优质基金6、券商+保险优质基金7、蓝筹混合优质基金以上的基金就是老郭目前挑选出来的2021年要布局优质基金!选择基金并非易事,老郭花费了很多时间为大家选出这些优质的好基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老郭个人能力有限,希望大家参与进来对各板块的基金再进一步挑选,从而挑选出最优质、最具投资价值、收益最稳最高的基金,以此作为我们2021年的配置基金!老郭2021年的布局方向是:60%资金买新能源汽车光伏、医药医疗、白酒消费、科技半导体;20%资金买券商、蓝筹、有色金属;20%资金留作备用。而在2021年期间老郭会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基金买卖方向和额度。好了,老郭今天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如果这些对大家有用的话,可以点个关注,后续随时可以跟上老郭的实操哦,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感谢支持。
马上就到2021年了,今天我知乎上看到一个热门话题,就是讨论明年我们该怎么布局基金。这个话题比较不错,特别是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因此我也来凑凑热闹,和大家聊聊我自己的基金配置思路。前段时间,我有做过去年的整体市场和基金市场的总结,最近这2年我们国内的股票和基金市场表现都是非常不错的。不少投资基金的朋友,也都获得了不错的收益。我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有这么多人开始关注基金,开始来讨论明年基金该怎么布局的话题。但是越是大家都很激动,市场一片大好的时候,我个人反而是比较担心的。从总体的角度来说,我对于明年的股票市场是偏向于悲观的。因为从我们国内股市的情况来看,历史上从来没有连续3年上涨的。当然我也希望我们能够像美股那样,持续多年上涨,走出长牛行情。但是,我们A股真的会这样吗?我个人是持怀疑态度的。(以上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不一定对。而且我也希望自己被打脸,这样市场上涨,我自己也可以赚到更多。)那么基于以上的判断,我个人的布局会比较保守一些。明年我会加大债券基金的配置比例。其实我现在已经在陆续止盈,配置债券基金了。我知道有一些朋友看不起债券基金的那点收益,一年下来才几个点,太没有意思了。但是要知道,万一后面股票市场下跌,股票基金的下跌可能就是10%、20%甚至更多。但是债券基金,就算是下跌(事实上,今年已经跌了大半年了)也不过只有1-2%的跌幅。债券基金比股票基金的波动低很多,而且通常股票和债券是轮动的,也就是说股票表现好的时候,债券通常表现不好,而股市表现不好的时候,债券通常表现好一些。当然也有股债双杀的时候,只是出现的概率会比较小。债券基金按照是否投资股票,可以分为纯债基金和二级债基,我现在主要配置的是二级债基。因为如果未来股市继续大涨,二级债基有配置一部分的股票,同样也会跟着上涨。我还是可以赚到一部分股市上涨的收益。但是后面股市跌的时候,二级债基也会跟着跌,只是相比较股票基金而言会小很多,这样我的整体的资产的回撤就会小很多。那么股票基金呢?不看好股票市场我们还要配置股票基金吗?虽然不看好股票市场整体表现,但是还是要配置,因为我们都不能准确预测市场。那万一明年股市继续上涨呢?如果一点股票资产都不配置,岂不是踏空了嘛。再加上,股市即便整体表现不好,也还是会有局部机会的。所以,我还是会配置一部分的股票基金。但是我会控制好比例,最多不超过我总资产的50%。相比较我们A股而言,我会配置更加具有性价比的港股。过去的2年,我们A股是涨了很多,但是港股不但没有涨,甚至指数还是跌了的。当然,港股当中也有一些公司股票涨了很多,但是整体而言,估值比A股市场会低一些。我比较喜欢买便宜的东西,所以我的股票基金配置,会买一些投资港股的基金。以上是我明年布局基金的总体思路,但是市场总是在变化之中,我也会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作出对应的调整。这些都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和观点
可能会流出资金去购买新的大盘股
跟着国家政策方向走,准没错。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全面促进消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等,大家可以仔细解读。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很多的投资机会。当你们选择好行业,再去选择基金,就会非常顺利。二、投资策略有人经常跟我说:你推荐一只基金给我吗?,其实每次都让我很为难,买基金只是开始,真正考验的是投资策略。根据大数据平台统计,大部分投资者只赚指数不赚钱,甚至在2020年这么火爆的年份中,依然有50%的投资者没有分享到市场红利。
今年疫情很多年轻人开始买基金。行情很好,可是到年底了却发现自己账户并没有太多盈利,甚至有些亏损。我玩基金有一段时间了,有些经验可以分享给大家。第一,基金要长期持有,切记频繁追涨杀跌。好的减仓点是破五日均线后,好的建仓点是二十日均线或者六十日均线附近。第二,设置止盈和止损点。到了就果断卖出。有执行力。第三,要把握热点。基金本来就是涨的还能涨,跌的还会跌,不要看跌了就买,很容易被套。2021对于2020年炒的最热的喝酒吃药行情还能否延续,我觉得即便能延续也不会像今年这样了,大概率会有一定回调,但不会这么深。新能源也一样。那些跌了很久的优质标地,比如5G,科技,半导体什么的可能会有机会。当然,年轻人还是要多学本事,这才是王道,股市就是七亏二平一赚。我只想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5,股票开户问题
A股是人民币的 你有港币美金的也可以开B股 银行是第三方托管
一般都是以A股为主,B股是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目前我国B股股票只有100余只。
参与证券投资先开立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并办理证券账户卡(股东卡)。1、在当地选择一家证券公司作为自己买卖股票的代理人,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在股市交易时间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沪、深股东卡(登记费一般90元,现时很多营业部都免费)。需填写开户申请表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客户须知》、上海证券市场还须签《指定交易协议书》等文件。便获得一个交易用的资金账户(用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可办理开通网上交易手续。(或找驻银行的证券客户经理协办更方便、更优惠)。若参与权证交易还应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2、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需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并办理预指定存管银行手续。再带上身份证以及所开账户资料,到预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确认手续。办一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在银行柜台填写一份银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书办理银证转账业务。然后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3、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或证券公司有附送软件安装光盘在电脑安装使用。用资金账户,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资金转入资金帐户就可以买卖股票操作了。当天买入的股票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1),当天卖出股票后的钱,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集合竞价时间是上午9:15——9:25,竞价出来后9:25——9:30这段时间是不可撤单的(节假日休市)。股票买卖要交费用:1、按规定买、卖股票佣金在0.1%—0.3%范围内,电话委托交易最高0.3%,网上委托交易一般是0.2%,或你有一定多的资金或交易量,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到最低0.1%。佣金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2、卖出时加收印花税0.1%(单向收取)。以上是按成交金额计算百分比的。另外,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买卖100股收取0.1元。
购买股票,按规定以手为单位。即最少要购买股票不少于100股(即1手股票),购买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肯定是A股吧,B股是外币交易的,A是人民币交易的,在开盘交易时间内进证券公司和那的人说,他们会让你填表,按他们的做,然后再去银行指定个银行卡作为可以和股票账户互转的卡。
其实看介绍都复杂,真实做起来就带好银行卡,身份证,去证券公司,他们会教你的,毕竟他们靠你们的佣金赚的,有人开户肯定开心的
一般开股票证券账户指开的A股,沪深两个交易所及创业板,B股是外币市,沪B用美金深B用港币,如果有外币多的可以玩否则省略,去证券公司开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和第三方存管转账,银行有证券公司人员驻点代办。
1.、股票账户的开立必须到证券公司去才可以开立。在银行开立也只是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把开户地点搬到了银行而已,银行是没有开股票账户的权利的。
2、A股只要是年满满18岁的自然人和境内法人都是可以开立的,但B股不是。B股按照不同的市场必须有一定量的外币资金保证金才可以开立账户。沪市B股有1000美元,深市相当于1000美元的港币。
所以,你可以在附近的证券公司开立A股沪深市账户,但B股就得看你的资金了,而且要银行验资才行。
投资者您好,中国股市是一个消息为王的投资场所。普通投资者在股市中无法长期稳定获利的根源就是消息匮乏,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差,这样常常导致对于行情的判断后知后觉。,个人投资者的最大弱点就是容易盲目跟风,控制不住冲动,常常人云亦云,所以屡屡走入歧途,被大盘所累,被技术分析所累,被基本面所累,被市场上各类股评咨询所累,十几年下来,真正能赚到钱的,少之又少。
现在证券行业中,愿意给普通投资者提供可操作性强信息的证券公司少之又少。有的证券公司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要想获得快人一步的信息,比同等机构更深一层次解读基本面,必须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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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打新股市值配置必须要有10000以上吗
股市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股票打新,获得高收益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很多老股民都比较乐意打新股。可是,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新股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没有操作好可能就会产生损失,下面我非常乐意为一位大家解释一下。解释之前,先给大家送波福利,点击下方链接可免费领取9大炒股神器,方便你看研报、收集分析数据,非常实用: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费领取(附分享码)一、什么是股票打新?打新就是申购新股,申请购买新上市的股票。那股票上怎么样才能去打新呢?你需要达成以下条件:1、一定要开户2、自身拥有足够多的钱: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日均持有1万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申购新股。新手在申购新股这件事情上,一定要记得,最好的做法是选择一些热门行业,比如新能源、医疗、白酒、军工等等,普遍是不太可能亏损的。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打新股还有那些小技巧呢?赶快学习一下。想知道手里股票好不好?点击链接一键诊股,实时解盘快人一步!【免费】输入股票代码立马获取报告二、都有什么股票打新方面上的技巧?第一步我们先要搞清楚打新股的流程,这样可以方便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下手。申购新股票有这四个步骤:1、申购就是在股票申购日(T日)时,通过委托系统缴纳申购款。2、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1日),证券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大部分的情况下,申购量和发行量是有差别的,申购量会比较多(比如说xx公司只发行2万股,但是申购数量达到了10万股),这下就必须要依靠抽签来解决了。3、中签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2日),公布中签率,次日会公布中签结果,之后便可认购规定数量的新股。没有中签的申购人,在申购结束后,被冻结的资金会全部解除冻结。所以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股票打新最关键的地方在于提高中签率。为了保险起见,同时申购多支新股是最好的方法,之后一定要盯紧打新日,下面的投资日历能帮你快速找到打新日,并提醒你,不再担心错过打新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应答时间:2021-09-0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顶格申购是指:每只新股发行申购的时候个人账户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说最高限制10000股。需配市值是指:申购新股需要您账户里持有股票,持有在20天以上;申购深市的新股要持有深市的股票市值。有市值有资金才可以,比如你申购一个股顶格申购上限10000股,每股5元,你需要市值50000元。应答时间:2021-04-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对的以下是最新的新股申购规则:新股申购新规则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br>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br>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br>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br> 五、申购时间:<br>上海9:30-11:30/13:00-15:00,<br>深圳9:15-11:30/13:00-15:00;<br>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br>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br>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br>1、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br>2、“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br>3、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对的 以下是最新的新股申购规则:新股申购新规则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1、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2、 “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目前新股申购需要2个要求:首先是足额的可用资金、其次是准备好相应的市值。就是说假如要买上海新股,设申购日为T日,T-2日及之前20个交易日账户中沪市A股平均市值需大于等于1万元人民币,每1万元市值可获得1个申购单位,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1000股上海新股。深圳的话和上海其他规则一样,只有一个区别:5000市值深圳股票可获得1个申购单位,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500股深圳新股。深圳市值也需10000以上才可以申购。 新股申购流程如下: 1.投资者T日,准备好足额资金,通过证券账户进行新股申购,买入委托(和买股票的菜单一样),数量沪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数倍,超过可申购额度都是废单。如果多次委托仅第一笔委托是有效的。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2.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3.T+2日: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4.T+3日(一般T+2日清算后就可以)可查询到是否中签,如未中签会返款到账户。中签客户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将中签股票进行交易。
打新股的资格是你在打新股的前一天的前20个交易日,平均每天的股票市值1万及以上,其实如果你有新股额度,也就是有资格打新股,你的交易软件会有显示的。上海和深圳都必须是1万股票市值
7,国税发某年某号文件 在哪里可以查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通知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第三条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条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第六条 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第七条 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第二章 成本和费用 第八条 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第九条 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第十条 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 第十一条 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第十二条 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第十三条 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十四条 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如果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已将上述购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得再以销售费用的名义重复申报扣除。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的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纳税人发生的销售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的不得再计入销售费用重复扣除。 第十五条 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由纳税人统一负担的总部(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缴款、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含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坏账损失、印花税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以及向总机构(指同一法人的总公司性质的总机构)支付的与本身营利活动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等。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总部经费,又称公司经费,包括总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第十六条 财务费用是纳税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第三章 工资薪金支出 第十七条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第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一)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二)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三)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四)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五)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六)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七)独生子女补贴; (八)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九)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第十九条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二)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三)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饮食服务行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可据实扣除。 第四章 资产折旧或摊销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计价按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一)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二)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三)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者外,下列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一)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 (二)自创或外购的商誉;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第二十六条 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纳税人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第三十条 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第五章 借款费用和租金支出 第三十三条 借款费用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括: (一)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 (二)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三)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 (四)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符合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第三十五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第六章 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四十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七章 坏账损失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第四十六条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第八章 其他扣除项目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 第五十条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第五十四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根据本办法和有关税收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省级税务机关可以作出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时,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九条 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五月十六日
这个可以在国税总局官网上的法规库中进行查询,当然也可以找度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