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购买的酒水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 2,公司购买的酒类如何入账
- 3,自购包材销售瓶装白酒的企业财务如何入账
- 4,销售白酒的会计如何处理账务
- 5,公司买入大金额的酒后期分摊到各个月入账做什么科目
- 6,购进酒时支付的保险费如何做账
- 7,卖啤酒的得到一部分费用怎么入账
1,公司购买的酒水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招待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2,公司购买的酒类如何入账
我个人认为,应区分酒类的去向,如果是招待就营业费用的招待费;如果是员工福利就管理费用的福利费,当然如果每月有从员工工资计提福利费,那这酒水是员工福利的话,只能冲应付福利费了。老师你的见解呢?
3,自购包材销售瓶装白酒的企业财务如何入账
购买时:借:周转材料---包装物贷:银行存款销售白酒领用包材时:借:销售费用---包装物贷:周转材料
材料---包装物
用---包装物用---包装物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4,销售白酒的会计如何处理账务
你想要了解什么呢?如果是自产自销就有以下了一般都是销售产品,购入原料,购买办公用品,发生业务招待费,计提工资,发放工资,计提各种税,计提堤围费,交纳上月各种费用,税;资金不足借款,预付款,预收款,结转制造费用,结转成本,结转损益。如果你是零售商的话销售产品,购入商品,后面的不要结转成本与制造费用其它都一样。
5,公司买入大金额的酒后期分摊到各个月入账做什么科目
不要做预计分摊计划。购入货物,就计入库存商品,库存用品。比如按照办公用品管理,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借库存商品(材料,或库存用品),待银行存款待消耗时办理出库手续,借费用科目,贷库存商品。按月出库,或按次按量出库。
酒如果是和月饼,花生油一起发的,那就是作为中秋员工的福利,就应该算在福利费中,不大清楚贵公司具体情况,但一般是福利费用。
6,购进酒时支付的保险费如何做账
保险费应该计入到酒的成本中啊,购买产品 的运输费,保险费,人工搬运费都要计入到成本中,只是这部分不加进项增值 税,如果 进货时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话也要计入到成本中。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个人认为如果你的酒是作为存货购入的话,保险费应当也入存货成本
你好!保险费一并计入酒的入账价值打字不易,采纳哦!
7,卖啤酒的得到一部分费用怎么入账
计入销售费用。客户卖的啤酒很好,公司奖励客户一部分费用,是属于促销行为因此,入销售费用。
论啤酒的质量标准与啤酒质量 中国酒网 ( 2004-8-21) 1.透明度: 《啤酒》国家标准 gb/t 4927-91规定为:清亮透明,无明显悬浮物和沉淀物。在实际检测中,我们发现无论什么品牌的啤酒,也无论出厂时间的长短,啤酒中都会有一些沉淀物(或悬浮物),仅数量多少的差别。《标准》中“无明显沉淀物”就是一个含糊的词。所谓“无明显”,我们的理解是“不应有肉眼随意就能看见的异物”,企业为了给自己的产品质量辩护,往往对比较明显的沉淀,也认定为“不明显”,因此产生判定误差,作为执法检验部门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 2.色度: 《标准》要求:8-12度淡色啤酒为5.0-9.5ebc(优级)。现在的啤酒正向着淡爽型方向发展(尤其是南方),消费者对啤酒颜色的要求是浅一些好。为迎合消费者,啤酒厂家将啤酒的色度做得越来越浅,经常检测到色度为4.0ebc左右的啤酒,我们认为不合格,厂家却认为很自豪,因为消费者喜欢。 3.香气、口味: 对香气和口味的鉴定只有专业的评酒师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作为检验、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很难予以正确的评价,除非酒质已变坏到了相当“惊人”的程度。 4.原麦汁浓度: 《标准》中规定为(x+/- 0.3)度才符合要求,在实际检测中,若低于(x-0.3)度,企业也认可为不合格,但若高于(x+0.3)度,则企业认为是自己多投入了,厂家的成本上去了,实际上也就是让消费者多得了实惠,若再判定为不合格,厂家觉得太冤,太委屈。设身处地地想想,企业的这些想法也不无道理,作为检验执法部门,我们应当维护《标准》的严肃性,依据《标准》,该判定为不合格的还是判定为不合格,但作为消费者,我们对企业表示充分的理解。 5.总酸: 《标准》中,对 8-12度啤酒规定为 < 2.6ml/100ml,我们在实际检测中感到,这项指标要求太低了,大部分啤酒的总酸都 < 2.0ml/100ml,最高也 <2.2ml/100ml,我们认为,指标放得太松,不利于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6.保质期: 《标准》中规定:熟啤≥120 d,而实际上,大部分啤酒60天后,口感就有明显变化(老化),但目前仍没有有效地检测方法。 近二十年来,啤酒的产量迅猛增长,客观地说,啤酒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良萎不齐。应该看到,现在的啤酒检测项目还不够齐全,检测手段还不够完善,作为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应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标准》的修订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 增加可能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项目的检验。例如微生物的厌氧菌、含硫化合物等。 (2)判断指标应尽可能“量”化。例如沉淀物的多少用百分比含量表示,香气、口味是否纯正,用几种典型的成份含量为代表来表示,这样可以避免争议的产生。 (3)指标数值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如色度的范围放宽,尤其下限可以适当放开;原麦汁浓度可以确定下限而不固定上限。 (4)随着啤酒生产技术的提高,有些项目的要求应该相应的有所提高,如双乙酸含量应降低一些,大部分啤酒的检测结果都在 0.05-0.10mg/l(有波动);总酸含量也应适当降低。 (5)啤酒的保质期不仅仅要从时间上予以限制,还应从某些成份的变化上加以限制,如啤酒的老化程度,现在普遍认为随着老化的加重,反一2一壬烯醛的含量有所提高,是否可以用它作代表,用作判断老化程度的依据。 总之,产品标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我们希望全国的啤酒企业、检验机构以及执法部门共同关心啤酒标准的制订和执行
销售费用
入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