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秀二号天津酒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利润债务归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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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利润债务归一人吗

回答如下:《合伙企业法》中规定,我们国家有两种合伙,一、有限合伙。二、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是指所有合伙人中,有一个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余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债务。普通合伙是指所有合伙人,均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中一部分人无能了偿还或者逃避时,由有能力偿还人偿还所有债务,已履行偿还债务人可以向未履行偿还债务人追偿债务。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的,一般视为普通合伙。如果你们的合伙企业经过依法登记的,那么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时候会要求你们拿出合伙协议,来认定你们是否是合伙,以及哪种合伙,并且有注明的。例如:另外,合伙协议中,把所有债务归给一个人,那么这条款是无效条款,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不可以将所有责任归给一方合伙人。故,法院方面不会支持B承担所有债务。如果负债数额巨大,企业资产不够偿还的,不仅要变卖企业资产,合伙人还必须拿出自己所有的一切财产(包括个人、家庭所有财产)用于偿还。A平时不参与经营,也有责任偿还,这个是法律强行规定的,约定无效。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可以

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利润债务归一人吗

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C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 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答案:c解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c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3,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有责任吗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是可以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1,有的2,合伙企业的性质决定的。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有责任吗

4,合伙企业中一人签定协议对其他人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合伙企业的也只能有一个法人!只要是你企业的员工在职务范围内签订的协议当然有效!债务是整个企业的事,只有把债务还清才能再分配利润!
我给出的答案:首先,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下面具体阐述:1 合伙企业中一人签定协议对其他人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只要第三人是善意的,其他合伙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因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首先,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2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我给出的答案:首先,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我给出的答案:首先,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下面具体阐述:1 合伙企业中一人签定协议对其他人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只要第三人是善意的,其他合伙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因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首先,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2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样承担? 简单地讲,先企业后个人,个人对外连带对内按份(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希望您看懂了。

5,经济法案例分析

1、合法的。 2、 第四十五条【退伙条件】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退伙损失赔偿】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特别提示:   1.本条第1款第(四)项为新增。   2.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不当然的认定为退伙,注意其处理方式(第48条第2款),此系新修订。   【重点法条】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合伙份额的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特别提示   注意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的处理(第50条第3款)。 C没有退伙。 3、B不正确 4、

6,合伙人有关的问题

1、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出资的财产形式,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2、 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形式、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收益和亏损的承担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3、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的法律责任、新入伙的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包括哪些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我来告诉你,我刚刚和别人合伙搞了个养殖场,刚好请教了专业的律师,我想应该对你有用! 第一:合同注明投资内容,经营具体项目,投资多少钱,你占股份的百分之几? 第二:合伙期限多长?以及商量好退伙的有关事项. 第三:店铺的决策权归谁?你合伙是参与经营还是入干股分红。 第四:重要的一点是要主营违约责任,如果对方违约的处理内容,比如资金抽逃 等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就是财务的管理更为重要,最好是一人管帐,一人管钱,先说后不乱 合伙主要的问题就是这些,当然具体的类容看你们之间商量的结果,很多事情如果先不说好,到后面就有可能很不愉快! 我要说的就这些,希望对你有用!祝你在牛年牛气冲天!

7,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入伙退伙中的法律关系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对合伙事业没有实质性影响。再者,有限合伙一般投资回报期很长,要求丧失行为能力人者退伙,就不能取得合伙的收益,因而不够公平、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为退伙事由,从其约定。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转让给有限合伙以外的人,对有限合伙事务没有实质性影响。这样处理既可减少因退伙而进行结算的麻烦,又能维护有限合伙财产的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不同,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根据自愿原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由于有限合伙人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关系到对合伙债务承担的重大问题,因此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其转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的责任的原理相同。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于与普通合伙的退伙人对其在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原理相同。扩展资料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入伙退伙注意事项:1、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2、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则该企业不再是合伙企业,故应解散。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有限合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入伙的条件: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个合伙企业接受一个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原因在于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性企业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合伙企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基础,所以,接纳新的合伙人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入伙的程序:入伙人必须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就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协议中做出明确的约定。订立入伙协议前,原合伙人应将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明确告知新合伙人。协议签订后,应在15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手续。入伙的法律后果 :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论入伙人与原合伙人就此问题是否有其他约定,那么其约定都不得对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只有在入伙人履行偿债的义务后才能按照与原合伙人的约定去处理他们内部的关系。  退伙是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并使其合伙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一) 退伙的情形  依照《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退伙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 . 协议退伙。  协议退伙是退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一致或按合伙协议的约定退伙。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那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  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协议退伙自退伙事由出现或协议达成之日起生效。 2. 声明退伙。  声明退伙是指基于退伙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退伙 .声明退伙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1)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  第一,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2) 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只要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 但应当提前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以便其他合伙人提前就有关事宜做出安排 .  2,约定经营期限的声明退伙 ,自合伙人提出退伙声明之日起生效;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声明退伙,从提出退伙声明之日起满30 日生效。 ,    3 . 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退伙。 法定退伙的情形包括 :  第一, 公民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  第二, 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为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三,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无法履行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这种情况出现即可视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没有因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份额。  法定退伙在法定事由成就时即发生退伙的效力。  4. 除名。  除名是指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某一合伙人开除出合伙企业。 除名的事由包括:  第一, 未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  第三,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如违反竞业禁止;  第四,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务。  除名以被除名合伙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   (二)退伙的效力  退伙的效力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  2.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但退伙导致合伙企业只剩一名合伙人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3.不论退伙人退伙时是否承担了其应承担的合伙企业债务份额,退伙后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履行了无限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合伙人的合法继承人依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继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身份,依继承人自己的意愿也可继承财产而不继承身份。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其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5.合伙人退伙,应依法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如有未了结的事务,则等到了结后清算。清算完了,退还退伙人财产,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此类问题较为开放,答案不是唯一的,所以我只能给你提供一个思考提纲,供你参考。这个问题主要注意阐述的角度和对比方法。首先,列出前提(已有企业是“有伙”还是“普伙”,新入伙和退伙人是“有伙”还是“普伙”)分别阐述。新入伙人在入伙前及入伙后的责任承担、追偿、入伙条件。退货人在退货前及退伙后的责任承担、追偿、及退货前提。分别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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