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酒属于什么类别
烈性酒。
2,喝孔府家酒做天下文章是谁写的
孔府家酒的广告词。
我写的=。=
3,酒是属于什么哪类物品甲类乙类或者其他有明确文书没 搜
酒的闪点低于23度是甲类
任务占坑
4,为什么有的白酒加水后变浑浊呢
加水以后,酒度数降低了,酒里面的高级脂肪酸被分解出来了,产生了絮状物,所以就浑浊了。白酒低温下变浑浊正是由于其中的高级不饱和酸以及酯类物质引起的,包括棕桐酸、油酸、亚油酸及其乙酯类物质。这几种高级脂肪酸乙酯均为不饱和脂肪酸乙酯,性质不稳定,只溶于酒精,随着温度的降低溶解度也急剧降低,在低温下引起浑浊,甚至在低温环境下久置一段时间后,会凝聚产生白色絮状沉淀物。所以,白酒在低温情况下出现浑浊或絮状物是正常的现象,不用担忧。而且,在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GB/T26760-2011)中也规定:当酒的温度低于10度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度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另外,低温下浑浊失光、有白色絮状物析出也正是纯粮酒的典型特征。扩展资料:酒的香气来源及判断原理:高级脂肪酸乙酯是白酒香气的主要来源,没有这类物质存在,白酒就不会有各具特色的香气,也就不会有十二香型的白酒区分。这些脂类物质在白酒中占比只有2%,但总的种类却有几百上千种,十分复杂。白酒根据主体香气区分香型,比如浓香型白酒主体香气成分为已酸乙酯,清香型白酒主体香气成分为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因为不同脂类的微量组合,各种香型之间才各有千秋。如果酒里面没有这些脂类成分,白酒就只有味没有香,失去了一大半喝酒的乐趣;而且这些脂类成分会使酒体变得醇厚柔和,更好入口。老酒之所以会越来越醇厚,也是因为脂类成分的含量增加。这些絮状物不仅会在低温下出现,如果白酒度数降低也会析出。因此就有酒中加水看是否变浑浊判断粮食酒的方法,使用的就是该原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实测:网传白酒加水现乳白浑浊为好酒 是真的吗?
加水混浊证明是粮食发酵的酒,如不混浊说明是酒精勾兑的
白酒如水变浑浊属于酿造酒,加水降度后,很多香味物质稀释后水溶性降低,白酒中的高级酯淅出,形成过饱和状态,所以会变浑浊
白酒通常在50度以上的是清澈透亮的,无杂质。加水以后,酒度数降低了,酒里面的高级脂肪酸被分解出来了,产生了絮状物,所以就浑浊了。
高到低是会浑浊的,属于物理浑浊,是酒体的分之结构发生改变而 引起的!
加水后酒的浓度过低酒的特性就会有一定变化~ 高浓度的酒用来洗沾满油的餐具一洗就掉~ 酒里也有植物油浓度低了就会漂起来的~ 我说的是基础酒其它不太懂
5,关于李白酒后的诗句
我觉得有可能是这三首里面的一首,都给你放在这儿了。宣州谢胱楼饯别校书叔云 李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心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来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李 白昨夜吴中雪,子猷佳兴发。万里浮云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月。孤月沧浪河汉清,北斗错落长庚明。怀余对酒夜霜白,玉床金井冰峥嵘。人生飘忽百年内,且须酣畅万古情。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世人闻此皆掉头,有如东风射马耳。鱼目亦笑我,请与明月同。骅骝拳跼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折杨黄华合流俗,晋君听琴枉清角。巴人谁肯和阳春,楚地犹来贱奇璞。黄金散尽交不成,白首为儒身被轻。一谈一笑失颜色,苍蝇贝锦喧谤声。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孔圣犹闻伤凤麟,董龙更是何鸡狗。一生傲岸苦不谐,恩疏媒劳志多乖。严陵高揖汉天子,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韩信羞将绛灌比,祢衡耻逐屠沽儿。君不见李北海,英风豪气今何在?君不见裴尚书,土坟三尺蒿棘居。少年早欲五湖去,见此弥将钟鼎疏。襄阳歌》 李白 落日欲没岘山西,倒著接篱花下迷。 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 傍人借问笑何事,笑杀山翁醉似泥。 鸬鹚杓,鹦鹉杯。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 此江若变作春酒,垒麹便筑糟丘台。 千金骏马换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 车傍侧挂一壶酒,凤笙龙管行相催。 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君不见晋朝羊公一片石,龟头剥落生莓苔。 泪亦不能为之堕,心亦不能为之哀。 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 舒州杓,力士铛,与尔同死生。 襄王云雨今安在,江水东流猿夜声。
月下独酌----李 白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少年行李白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李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客中行李白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月下独酌李白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下独酌----李 白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将进酒 作者: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李白《将进酒》 黄河落尽走东海,万里写入襟怀间。 李白《赠裴十四》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李白《行路难》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李白《送孟浩然至广陵》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李白《望天门山》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江流 李白《渡荆门送别》 《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 丹丘生。 将进酒 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 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 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 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 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李白《将进酒》
6,小学常见的写作顺序有哪些
记叙的顺序 写记叙文,要有个顺序。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再写什么,只有安排得恰当,才能叙述得条理清楚。记叙的顺序一般可分为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四种。 顺叙是写记叙文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一般是指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先后次序来叙述。采用这种方法,能使文章的层次同事件发展的过程基本一致,容易把事件记叙得有头有尾,脉络清晰。顺叙的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完全按时间顺序记叙。如《老山界》一文,就是按照时间(当天下午——天黑——当天夜里——第二天黎明——第二天下午两点——两点以后)的推移,记叙了红军翻越老山界的过程;二是以地点的转换为顺序来叙述事件,如《藤野先生》一文,就是从作者到东京开始写起,再写到仙台后与藤野先生相处中的几件事,最后写离开仙台后对藤野先生的怀念与崇敬;三是以事情的内在逻辑联系为序来叙述事件。如《谁是最可爱的人》中,作者用三个事例,从三个方面歌颂了志愿军的高贵品质。第一个事例重在表现志愿军战士对敌人的无比仇恨,第二个事例表现志愿军对朝鲜人民的热爱,第三个事例则展示了志愿军崇高的精神境界。这三个事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告诉读者,志愿军是最可爱的人。在叙述一个事例时,由于时间变化与空间地点的转换顺序往往是一致的,所以在一篇文章中常常是几种顺叙的方法兼而有之。 倒叙,是根据表达的需要,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突出的片断提在前边叙述,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按原来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倒叙能造成悬念,增强文章的吸引力,使文章引人入胜。我们读过不少倒叙的文章,如《一件珍贵的衬衫》、《一件小事》、《回忆我的母亲》、《记一辆纺车》等。使用倒叙方法应注意的是:文章开头交代了事件的结局后,要转回到事件的开头,从起因写起;在叙述完事件的经过后,还要回到结局上来,这样才能首尾相合、结构完整。 插叙,是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为了帮助展开情节或刻画人物,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内容,然后再接着叙述原来的内容。鲁迅的《故乡》中有两处插叙。一处是当“我”的母亲谈到闰土时,作者用“这时候,我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引出对少年闰土形象的插叙。另一处是对杨二嫂形象的回忆。这两处插叙使闰土、杨二嫂过去与现在的不同形象及不同生活境况形成鲜明对比,充实了文章内容,深入开掘了主题思想。插叙的内容应能对中心内容起补充、解释或衬托作用,根据中心内容的需要可长可短,但不能超越表现中心思想的范围,否则会喧宾夺主、繁琐累赘。使用插叙时,要安排好与中心内容的衔接,使过渡自然,内容贯通一气。 补叙,也叫追叙,是行文中用三两句话或一小段话对前边说的人或事作一些简单的补充交代。补叙通常是中心事件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的关键之处。没有补叙,故事情节上就会出现漏洞,令人不解。如《水浒传》第十六回《智取生辰纲》一节,叙述在黄泥岗松林内七个贩枣的客商劫走了生辰纲。看到这里,读者自然生疑:同一桶酒,贩枣客商喝得,为什么杨志等人就喝不得?这时,作者不慌不忙地交代了吴用、晁盖等七人的姓名,并介绍了使用障眼法、当面吃酒以瓢下药的经过。这样,通过补叙使得事件真相大白。由此可见,补叙实际上是在叙述时,故意“藏”去若干片断,到后面适当的地方再把这些片断“亮”出来,使读者恍然大悟。通过这一“藏”一“亮”,造成叙事的波澜。 那么,什么时候用顺叙,什么时候用倒叙,又什么时候用插叙?这是没有固定的模式的。总的前提是服务于文章的立意,服务于文章结构的完整和条理性,服务于文章的生动,能使文章引人入胜。以下的看法可供同学们参考: 如果让读者重视事情的过程,往往用倒叙,例如《一件珍贵的衬衫》,重点是歌颂周总理,不是作者的衬衫现在怎么样,所以用了倒叙写法。 如果让读者重视事情的结果,往往用顺叙,例如下面的例文1,开头写“我”离家出走,按顺序写下去,读者关心事情的结果,自然会继续读下去。 例文1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吉林九中 贾晓瑞 ……妈妈终于火了,抬手给了我一巴掌,我捂着火辣辣的脸,一转身跑了出去。 天又黑又冷,我裹紧大衣,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我一边走一边和自己赌气:“我决不回去!决不!”就这样,路越走越长,天越走越黑。哎,去哪儿呢?
常见的写作顺序 常见的写作顺序有5种: 一、按时间先后顺序写。写人、写事、写景时,常见的是以时间的先后为顺序记叙。 二、按地点变换的顺序写。常用于写游记、参观记、活动。 三、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来写。按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的顺序来写。 四、按不同内容的类别顺序写。 五、按总述与分述的顺序写。 1.先分后总。 2.先总后分再总。 3.先总后分。 另一种意见是:常见的写作顺序有:时间顺序、空间顺序、事情发展顺序、逻辑顺序。总述与分述不属于写作顺序,而是属于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有:总分结构、分总结构、总分总结构 常用的写作顺序有哪些呢? (1)按照事情发展顺序(起因→发生→发展→高潮→结果)组织材料,即先发生的情况先写,后发生的后写。这种安排材料的方法又叫做“顺叙”或“正叙”,是最常用的一种记叙顺序。 (2)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早→中→晚,前→中→后)组织材料。即以时间推移为序,将文章要用的各个材料串成一体,或将情节发展的各个阶段连接起来,使文章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无论是写一件事还是几件事,无论是通过一件事写人还是通过几件事写人,或者写景,写活动,写参观记、游记??都可以采用这种顺序写。按照时间先后这条比较单纯的顺序写,容易执简驭繁,使文章有条不紊,让读者读起来,既方便顺当,又容易领会。 (3)按照空间转换顺序组织材料。即按照方位、处所或地点变换来安排材料,决定材料先写后写的次序。 (4)按照事物(或内容)类别顺序组织材料。即面对众多的事物(或内容),把同类的放在一起,然后一类一类地写,写完这一类再写那一类。 (5)按照事物(或内容)几方面顺序组织材料。 除以上五种写作顺序之外,还有 按概括具体顺序(概括→具体、具 体→概括), 按总述分述顺序(总→分、分→总、总→分→总), 按因果顺序(因→果、果→因), 按前后对比顺序, 按问答顺序, 按作者感情变化顺序, 按事物特点顺序, 按整体到部分的顺序, 按生长顺序等组 织材料的形式。
小学好像只接触到了顺叙、倒叙、插叙三种呀!顺叙:就是按照事情的发生过程来记叙,比如起因、经过、结果来叙述的,条理清晰,让人很清楚地了解事件的全过程,插叙:先按照顺叙来叙述,然后在中间插入以前的事情或和文章有关的一些背景,再按原来的思路继续写下去,但插入的东东必须为中心服务,倒叙:把故事的结尾提到最开始来写,然后在按事件的过程来写,引人入胜,回味无穷
啊,我不懂呀常见的写作顺:总分总...常见的写作顺:按地点转移顺序写...常见的写作顺:......
事情发展顺序,地点转换顺序,事物特点的几个方面,时间顺序.
7,故都的秋为什么要用文学作品写南北秋区别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作家郁达夫于1934年创作的散文 选自 郁达夫散文集。 作者在对北平秋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故都”表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 文章疏导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编辑本段]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我认为,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