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省2017年机动车还需要张贴环保级别标志吗
- 2,酒厂起诉卖假酒侵权赔付标准
- 3,2015年四川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
- 4,酒厂起诉一般罚多少钱
- 5,2018年四川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 6,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
- 7,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 8,四川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 9,四川2016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 10,四川省环卫工人雇佣劳动工意外死亡如何赔偿
1,四川省2017年机动车还需要张贴环保级别标志吗
不贴,环保绿标取消不发了,你想贴也没得贴。
2,酒厂起诉卖假酒侵权赔付标准
酒厂起诉他人卖假酒的侵权赔付标准如下:如果能确定酒厂的实际损失的,按酒厂的实际损失赔偿;不能确定的,按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赔偿;或者最后按照酒厂许可他人使用酒厂商标的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2015年四川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总额估计在22万-38万(城镇标准)。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伤残费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酒厂起诉一般罚多少钱
法律分析:该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类产品罪。赔付标准是: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2018年四川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二、七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举例: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七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10;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七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26;
6,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
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 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逐渐的富裕,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食品安全也成了大家关心的重点。即使这样,仍有不少的非法分子去卖假货,那么一般情况下,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呢? 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1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从收到起诉书到发出传票要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个阶段就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酒厂起诉卖假酒侵权赔付标准 该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类产品罪。赔付标准是: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2 买到假酒需要什么证据 1、买到假酒的维权方法。酒水编号写到发票上。 首先,虽然向所在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防伪鉴定中心申请酒类鉴定。如果发票上没有注明酒的编号,防伪鉴定中心按照规定不予受理,因为不能排除酒被调包的可能。作为执法部门,既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要保护合法商家。 有消费者购买了一瓶五粮液,经鉴定为假酒。发票虽然是真的,就是因为没有注明酒的编号,店主一口否认这瓶酒是他店内出售的。至于在酒上做什么记号,并不能作为消费者维权的合法证据。 执法人员提醒,购买酒尽量到大型超市,在中小超市和副食店消费时,关键一点,就是要求商家把酒的编号写在发票上,之后在发票上加盖商家真实有效的公章。商家若不愿意,可能就有猫腻。 2、买到假酒的索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假一罚十”。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关于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大幅提高,不但赔偿额度提高到了“三倍”,即“退一赔三”,还规定了消费赔偿的“保底金额”是500元,即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 卖假酒被酒厂起诉了怎么办3 一、卖假酒怎么处罚多少能立案 五万元以上。 卖假酒情形严重的,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此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卖假酒五万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应予立案。 二、个人卖假酒不足五万怎么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个人卖假酒不足五万属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工商局可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产品,并处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卖假酒怎么举报 有人卖假酒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我编辑整理的与卖假酒怎么处罚多少能立案相关的法律知识,卖假酒五万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应予立案。
7,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7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8,四川省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各类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将招用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遭受工伤伤害的农民工,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医疗救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和相关待遇支付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作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残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选择一次性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问题,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其伤残津贴计算标准按照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3.3个月;二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3个月;三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2.7个月;四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2.4个月。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标准不得低于100个月、90个月、80个月、70个月。 按照前款的计算办法,伤残农民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增发0.3个月(职业病人员加发0.2个月),不得低于6个月(职业病人员10个月);需要生活护理的人员,按照鉴定的生活护理等级,每满一年增发0.7、0.5、0.3个月生活护理费,不得低于14、10、6个月;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了辅助器具的农民工,可享受一次辅助器具更换的补助费用。(二)符合条件的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选择一次性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待遇计算办法为:供养亲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为失去供养条件,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供养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5年。(三)我省境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支付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支付待遇。 (四)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在待遇核定时提出;选择一次性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需由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在待遇核定时提出。均应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发生的农民工工伤,待遇问题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待遇问题尚未处理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处理。
几级工伤,那个地区?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相关项目可看《工伤保险条例》,不懂加号详问。
9,四川2016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具体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至于具体的金额的话,还需要根据你个人的有关数据来进行计算。不妨试试在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fr=index可以找一找你本地区的律师计算。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交通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NextPage]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工伤职工依照《条例》第五章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10,四川省环卫工人雇佣劳动工意外死亡如何赔偿
四川省环卫工人雇佣劳动工意外死亡如何赔偿参照本案。本案受害者家属向物业管理公司和王某同时主张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何种性质,能否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王某及施工工人分别承担那种责任,是本案的焦点问题。 (一)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问题。保洁员受到意外伤害致死,其直接原因是由于装修施工的工人不小心导致钢管从空中落下砸中保洁员头部。该施工工人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其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同时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对保洁员的侵权,应承担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但依转承赔偿责任原则,王某作为雇主应首先承担此项民事赔偿责任。所谓转承赔偿责任,是指在雇佣劳动关系中,雇工在雇佣劳动中致人损害时,由雇主转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转承责任人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未授权致害人实施侵权行为,但由于致害行为与转承责任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特定的关系,即雇佣关系,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与转承责任人有特定的关联,转承责任人应以义务主体之身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人身关系的从属性。即在转承责任中,责任人与侵害人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雇工在受雇期间从事雇佣活动,其意志和行为受雇主的约束和支配。(2)义务主体的分离性。一般侵权责任的侵害人与责任人为同一主体,但转承责任的责任人并非是侵害人,责任人与侵害人相分离,只是基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特定的法律关系,才由雇主对外承担赔偿责任。(3)经济利益的关联性。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利益,雇主是这种利益的享有者。雇工虽然按约定取得了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种报酬少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4)雇佣人与受雇佣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损害事实虽系受雇人直接造成,但雇佣人对受雇人选任不当,疏于管理、监督等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本案王某雇佣的装修工人在劳动中致保洁员死亡,完全符合上述几个法律特征,故王某应对所雇工人致人死亡承担转承赔偿责任。转承责任的承担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受雇人致人损害在主观上有过错时,雇佣人与受雇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即对受雇人取得代位求偿权,受雇人应当赔偿雇佣人因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所造成的损失,形成一个新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受雇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则由雇佣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对受雇佣人不能取得求偿权。本案工人在施工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所以,王某作为雇主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受雇的工人求偿。 (二)关于保洁员因工死亡的保险待遇问题。保洁员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其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伤害死亡,保洁员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劳动合同所发生的劳保待遇关系,这种关系是法定关系。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不须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即将其对劳动者的补偿责任转于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原则,即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业伤害,无论用人单位有无过错,受害者均应得到必要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1)在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和执行工作任务时负伤、致残、死亡的;(2)从事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或者同意的有关工作时负伤、致残、死亡的;(3)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伤害的;(4)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患职业病的;(5)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首次医疗期满后由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6)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遭受不可抗力而发生意外伤害而负伤、死亡的;(7)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安置在本市就业后,旧伤复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本人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2)本人的行为属违法犯罪的。”本案保洁员因工死亡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享受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此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以下规定计算:《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员工因工死亡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依本条例规定,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按六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给处理丧葬事宜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性抚恤金:按四十八个月的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给死亡员工亲属。第一领取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领取顺序为兄弟姐妹和其他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由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第一顺序不领取或者没有第一顺序领取人的,由第二顺序亲属领取。员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支付:(1)供养亲属一人的,每月支付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2)供养亲属二人的,每月共支付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3)供养亲属三人及三人以上的,每月共支付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生活补助费按本条第四款第(1)(2)(3)项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支付。被供养的亲属是深圳户籍的,其生活补助费按本条第四款、第五款标准分别提高二十个百分点支付。非深圳户籍员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或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每半年寄发一次。供养亲属的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获得商业保险支付或者赔偿的因工伤残员工或者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仍可以依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关于保洁员家属请求权性质的问题。保洁员家属向王某提出赔偿请求,是属于侵权伤害的民事赔偿请求权;而保洁员家属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请求是属于职工依据国家法律享有的劳保待遇权利,是劳保待遇请求权。前者其性质是对受害者的赔偿,后者是对受害者进行补偿。两者之间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权利义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发生两种请求权竟合的问题。所以,保洁员的家属可以同时向王某及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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