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酒厂台词,赞美白酒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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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赞美白酒的诗句

洋洋一河水,源出美人泉。楚畹酌楚醴,宿迁话宿缘。杯中泛海色,心底蓄天蓝。人生诸般苦,回味多是甜。----诗人王心鉴《品洋河酒》

赞美白酒的诗句

2,酒桌上敬酒说什么台词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请稍等一下小火柴为您整理一下哦~ 喝酒 荣华富贵 酒杯一端,政策放宽 酒杯一举,鹏程万里 酒杯一碰要喝干净 酒杯一拿,事业发达 酒杯一起,财运无底 酒好菜好朋友好,时时刻刻好,富贵荣华富贵直到老 喜酒不醉人,越喝越精神,男人要想有风度,一杯白酒先下肚。 朋友一起,皆大欢喜,喝酒一定要见底。 一杯健康,两杯祝福福,三杯好运硬顽固。 希望小火柴的回答能帮到您 更多5条 

酒桌上敬酒说什么台词

3,形容赞酒的美句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酒不醉人人自醉。暂凭杯酒长精神。
把酒问青天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曹操《短歌行》
你好!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曹操《短歌行》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形容赞酒的美句

4,夸酒量不错幽默的句子 表达酒量很好的说说

1、要让我喝好,你先要喝倒。 2、仰脖一口,看傻酒友。 3、人生一次不醉,则终生遗憾;人生经常大醉,则会遗恨终生。 4、酒是一包药,不喝睡不着! 5、会喝壹桶喝壹缸,酒厂厂长让你当! 6、喝酒再仔细,喝后不可醉。 7、我来苔你喝几杯,我醉兄弟你来背。 8、危难之处显身手,妹妹替哥喝杯宋河酒。 9、你出钱,我出命,一起喝成神经病。 10、酒逢知已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喝不了赶紧跑。 11、为了不伤感情,我喝;为了不伤身体,我喝一点。 12、酒不醉人人自醉,关键在于气氛对。 13、戒一回喝一回,回回失败。 14、朝辞白帝彩云间,半斤八两只等闲。 15、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16、有醉有醒,心态不同! 17、屁股一动,表示尊重。 18、背靠嘉陵江,喝酒当喝汤。 19、一手拿酒瓶,一手拿文凭;外边供着个花瓶,家里扶着个醋瓶;对上级要摆平,对下级要铲平! 20、只要感情铁!不怕胃出血!

5,酒场上说什么话比较好10分

看人说话,对领导要用尊敬语,要时时关注领导的动向,酒没了记得及时倒上,劝酒也是一个门技术。
给领导倒酒时 千万不要倒满 只要意思一下 敬酒时 对着领导时 千万要干掉 还要让领导随意 经常的一句就是 我干了 您随意 这是酒桌上最常见的一句话
应该说:领导酒量好,喝酒很有品位等
看不同的场合就要说什么话,这个和个人的口才有很大的关系
多夸赞别人。

6,夸朋友酒量好的句子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长久以来“喝一杯酒”意味着三五好友把盏言笑的欢乐时光。基于我们每个人不同的年龄以及第一次喝酒时周围的环境,我们都有过各种回忆和期待(有时是焦虑) 使我们可能回想起一杯沁凉的啤酒、一杯鸡尾酒、杜松子酒加奎宁水、威士忌加啤酒、一口红酒或诸如此类的事物等等。周而复始,在多数人早期喝酒的过程中,对于酒精的期待总是能够符合实际需要喝下的酒量。如果刚好每次都能恰如其分,我们自然认为“喝杯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经验,不仅满足自己的需求,也不会逾越宗教习俗的规范。同时满足渴望、迎合社交场合的礼仪,并有助于我们放松心情、振奋精神,达到我们各种不同的追求目标。例如以一位55岁的芬兰人而言,当有人找他喝一杯时,不禁立即使他联想到年轻时,在寒冷的天气下喝下一两杯白兰地或伏特加烈酒后,所带来的阵阵暖意。若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她脑海里可能立即浮现,华丽水晶杯装着香槟、衣香鬓影、耳鬓厮磨、情意绵绵罗曼蒂克的气氛,或是摇滚音乐会中蓄胡、长发牛仔装装扮的年轻人,从满袋瓶装酒中取出一瓶豪饮,闪光灯不停闪烁,四处烟雾迷漫,每个人都尖声狂叫,令人兴奋不已的景象。有一位A.A.会员说:“喝一杯”几乎等于是吃比萨、喝啤酒的代名词。还有一位78岁的寡妇说,她时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在疗养院时,很喜欢在就寝时来杯雪利酒的习惯。虽说我们脑海中这种对于喝酒的印象极为自然,然而就我们现在的情况而言,却是一种误导,这也是我们有些人开始喝酒的方式。如果我们喝酒的过程仅仅是这样,那么我们后来就不太可能会恶化成为嗜酒的问题。然而如果我们毫无畏惧的检视从前喝酒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在我们最后几年或几个月的嗜酒期间,不论我们再如何努力的尝试,未曾再出现如此完美、神奇的时光。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一再的发现自己的实际的酒量远大于此,最后总是导致某种程度的麻烦。也许我们对自己饮酒过度单单只有私下感到些许内疚。但有时却会演变为剧烈的争吵,影响本身工作,甚至导致严重的疾病、意外,或法律和财务问题。所以,当一个“喝一杯”的建议出现时,现在我们尝试着回想从开始喝酒到最后一次可怜的醉酒和宿醉的整个过程。一般朋友对我们提议喝一杯酒的邀约,一般而言纯粹指的是社交应酬、一两杯浅尝即止的方式。但是如果我们认真仔细的回想上次喝醉所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的全部细节,我们就不会再被长久以来盘据在我们心头对“喝一杯酒”的印象所蒙蔽。如今我们可以坦白地承认,就我们生理上的真实反应而言,我们相当确定一杯黄汤下肚,意味着我们迟早又会再喝醉酒,而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喝酒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意味着音乐、欢乐,而是病痛和悔恨的记忆。有位A.A.会员曾经如此表示:“我知道现在如果去酒吧喝一杯酒,将绝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只是用一点时间、花一些金钱而已。这一杯酒将会耗尽我的银行账户、我的家庭、我的房屋、汽车、工作、我的理智,甚至于我的人生。这实在是太大的代价太高的风险。”他记住了他最后一次喝醉的情况,而不是第一次喝酒的经验。

7,甘肃莫高酒的赞美词语

1.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首享有唐代七绝“压轴之作”的《凉州词》,千百年来被人们传诵不已。而提起葡萄美酒,更使无计其数的国内外人士提起莫高酒 2.清朝许荪荃在《凉州紫葡萄》一诗中就赞美了凉州葡萄像晶莹露珠,颜色胜过琼玉,味道可与荔枝媲美。到了清朝嘉庆、道光年间,凉州葡萄酒的酿造再度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3.改革开放以来,武威市秉承凉州葡萄酒文化的悠久传统优势,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气候条件,甘冽的祁连雪水,将葡萄酒产业推上了更好更快的发展轨道。目前,2万多亩的葡萄基地,为凉州酿造美酒提供了坚实的原料基础。以皇台、莫高为代表的现代化酿酒企业迅速崛起,开发的20多个品种、30多个花色规格的凉州系列美酒以其醇美柔润的酒香、甘冽爽口的酒质、丰满协和的酒体,多次荣获国内外金奖,产品畅销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并远渡重洋,销往日本、东南亚诸国和美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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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8,求600字左右名家散文 要背的

老舍【林海】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憔悴的弦声 叶灵凤 每天,每天,她总从我的楼下走过。 每天,每天,我总在楼上望着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哑默的黄昏,惨白的街灯,黑的树影中流动着新秋的凉意。 在新秋傍晚动人乡思的凉意中,她的三弦的哀音便像晚来无巢可归的鸟儿一般,在黄昏沉寂的空气里徘徊着。 没有曲谱,也没有歌声伴着,更不是洋洋洒洒的长奏,只是断断续续信手拨来的弦响,然而在这零碎的弦声中,似乎不自已的流露出了无限的哀韵。 灰白的上衣,黑的裤,头发与面部分不清的模糊的一团,曳着街灯从树隙投下长长的一条沉重的黑影,慢慢的在路的转角消灭。似乎不是在走,是在幽灵一般的慢慢的移动。 人影消灭在路角的黑暗中,断续的弦声还在黄昏沉寂的空气里残留着。 遥想在二十年,或许三十年以前,今日街头流落的人儿或许正是一位颠倒众生的丽姝,但是无情的年华,听着生的轮转,毫不吝啬的凋剥了这造物的杰作,逝水东流,弦声或许仍是昔日的弦声,但是拨弦的手决不是昔日的纤手了。 黄昏里,倚在悄静的楼头,从凌乱的弦声中,望着她蠕动的黑影,我禁不住起了昙花易散的怜惜。 每天,每天,她这样的从我的楼下走过。 每天,每天,我这样的望着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几日的秋雨,游子的楼头更增加了乡思的惆怅。小睡起来,黄昏中望着雨中的街道。灯影依然,只是低湿的空气中不再有她的弦响。 雨晴后的第一晚,几片秋风吹下的落叶还湿粘在斜阶上不曾飞起,街灯次第亮了以后,我寂寞的倚在窗口上,我知道小别几日的弦声,今晚在树荫中一定又可以相逢了。 但是,树荫中的夜色渐渐加浓,街旁的积水反映着天上的秋星,惨白的街灯下,车声沉寂了以后,我始终不曾再见有那一条沉重的黑影移过。 雨晴后的第二晚,弦声的消寂仍是依然。 秋风中的落叶日渐增多,傍晚倚了楼头,当着萧瑟的新寒,我于乡怀之外不禁又添了一重无名的眷念。 这几日的秋风更烈,窗外的两棵树有几处已露出了光脱的秃干。傍晚的街灯下,沙沙的只有缤纷的落叶,她的弦声是从不曾再听见过了。 秋光老了,憔悴的弦声大约也随着这憔悴的秋天一同老去了。我这样喟然叹着。 每天,每天,我仍是这样的倚在我的楼上。 每天,每天,我不再见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9,老舍文章

《林海》 老 舍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草原 老舍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天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在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与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象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了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的。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都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不拘束。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来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儿,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了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10,一个人的朝圣看过的请说一下它给你的感觉

看完我感觉 书名取得不错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简介: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内容详解:哈罗德.弗莱,一个从酿酒厂退休的老人,在酒厂的销售代表岗位上默默工作了四十年,他的一生几乎都献给了这个岗位,可是在他退休时,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与他的妻子有着长达二十年的隔阂,这一切归因于他儿子因抑郁症上吊自杀。少年时代母亲的离家出走,中年的丧子之痛,在他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虽然忍受着夫妻的分居及疏离,退休后的生活还算平淡,日复一日。然而,一天早晨的一封信,却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  信来自他二十年的同事兼老友奎妮,这是一封临终的告别信。距奎妮替他顶罪被辞退,他们已经有二十年没有联系过了。收到这封信他既惊又喜,可当他得知奎妮得了癌症,即将离世时,却陷入长久的深思。哈罗德决定回一封信,可是觉得怎样写都不太好。最后,他只在信中写了一句简单的问候。然而在他决定将那封信投递出去时,每当遇到一个邮筒,他都在想,再等一等,等到下一个邮筒我一定把信投出,就这样,一个邮筒接一个邮筒的走下去,直到走出了城市,他也没有把那封信投递出去。  在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经过加油站女孩儿的“点悟”,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然而,他所居住的城市和贝里克恰恰纵夸整个英格兰。哈罗德给他的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他正在去看她的路上,希望奎妮能够等着他。就这样他几乎没带任何行李和装备就出发了。  纵看哈罗德的一生,他是那种不善于和不乐于与别人打交道的人,他很低调,但他又很诚实、爱面子。在路上,每当有人跟他谈话时,虽然他很不情愿,但还是勉强讲了他此行的目的。起初,有人鼓励,有人劝他回去,他自己也犹豫过、思虑过,他这样走过去真的就能救奎妮吗,自己真的能坚持下去吗。他自己也不敢给自己一个确凿无疑的答案。  已经六十岁的他,平时又疏于锻炼,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日他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他靠着自己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总算熬过了最初的艰难险阻。慢慢的,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直到有一天,有人为他提供了睡袋和指南针,于是他决定不再投宿的旅社或别人家,仅仅靠睡袋在外面过夜。同时他也抛弃了其他的“行李”,别人为他提供食物他也仅带一天的量,可谓轻装上阵。中途,他又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慢慢的,有新闻记者注意到了他的“朝圣之旅”,新闻铺天盖地。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他在路边捡到一只小狗,怎么赶也感不走,于是他就带着他上路了。他的队伍中有这样一个年轻,有些不务正业,说话行事跟他的儿子很像。虽然在沿途年轻人犯了很多偷盗的错误,但他本着对自己儿子的那份愧疚,原谅并包容了他,直到他在某一天夜里悄然离去。某一日,其他朝圣者被他们其中的一个人煽动并被带领着快速完成了这次“朝圣”,并获得了各界的关注和荣耀。哈罗德这个老头被人遗忘了,他又开始一个人的朝圣。起初那只小狗还跟着他,后来它貌似找到了更好的主人,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哈罗德又想起了他的儿子,他的妻子和此行的目的。渐渐的,他迷失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了,也不知道他是否还可以坚持下去。失落的情绪开始蔓延,他开始不顾一切的走,没有了方向,也没有了目的,直到偏离了目的地很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他给他妻子的电话中一直在说,我不行了,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回家……他妻子当晚为他订了一个酒店并付了款,让他先休息一晚,并鼓励他继续前进。这时,距离终点只有十多英里了。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这一路,哈罗德不断的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同时,他的妻子也在他来开的这些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慢慢的,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当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这一路,哈罗德经历了风雨,经历了磨难,经历了病痛,获得了荣耀,又被人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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