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朋友在一啤酒厂打工13年,我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他说他是在兰州黄河啤酒厂上班做业务

1,我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他说他是在兰州黄河啤酒厂上班做业务

要交押金是绝对是假的

我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他说他是在兰州黄河啤酒厂上班做业务

2,有朋友在金星啤酒厂上班的吗

金星啤酒厂是不管工人的身体健康的,他们是12个半小时的工作时间,吃饭时间是边干活边吃饭的一口气不让休息干到下班的,可以说他们不注重工人的身体建康只注重产量,可以说比资本家还资本家,在厂里工作是吃不好睡不好身体早晚要垮掉,进厂要三思身体建康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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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在金星啤酒厂上班的吗

3,朋友在A公司工作13年了A于05年被C集团收购10个月前口头调动

1,那10个月是否有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则劳动关系一直在A公司下,不用担心同A公司的劳动关系断开问题,只要适当保留B公司支付凭证及考勤记录;2,时效1年的说法是针对离职后有劳动纠纷的情况,要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关于工资欠款的是2年债权时效;3,假如A公司续签合同,注意合同期限应从上一合同到期时间开始,不要把那10个月的时间断开就好了,如对方执意要求将断开的10个月工作关系转到B公司,只能马上提出劳动仲裁了,因为此时公司有明显有断开劳动关系,逃避补偿责任嫌疑,但你不需要提出来离职。另外,你的问题最好要发到法律或者劳动纠纷板块会有更多人提供解答。
你好!?!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朋友在A公司工作13年了A于05年被C集团收购10个月前口头调动

4,咨询一下劳动法和律法我朋友在一工厂工作了十几年做中层管理

1、增加了老板,只要合同继续履行的,就不能要求补偿的。2、社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完全自已承担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购社保。3、工厂多承担的社保费用,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
向你朋友这种情况应该得到补偿:1、被遣散的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失业赔偿金和社会保险补偿。2、留下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3、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你的工作如果不是特殊的计算工时制度,工厂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5,一个相貌很丑啤气很差的一个妇女在厂里干了五年还在干我刚

能干就是本??事,丒也要吃饭,善良做<。
她既然能在厂里干五年,就说明她还是有底子的,忍忍,可能还会发现她的优点
你可以申请调岗,不能这么对人
相貌丑,脾气差是你认为的吧,还是做好自己的事吧
不好意思啊,,,厂里不可能开除那个女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知道你为什么有这和样的想法,就因为她的脾气吗,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的,况且你也保证不了你的下一个共事的人脾气会有多好。刚进厂人际关系都不好相处,因为大家彼此不够了解,特别是工厂,要想相处的好,应该先勤快一点,多干点活累不坏的,要先博得同事的好感,时间长了就都会相处很好的。

6,我想问一下一个人在工厂里工作了十三年现在老板无缘无故就不

您好,通过你的描述,可以断定应该不是你调皮才不让你工作的,这中间可能有其他的原因,建议你可以和老板沟通下,如果是因为生意不好,老板让大家都不做了,那你可以了解,都不容易,如果只让你不做,老板有不给出合理说法。如果一定要让你离开,请他给你合理的补偿才行,商议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劳动部门都会给予受理的。
此类事件都要第一时间报警,这样以后处理起来比较方便,如果单位内部能够协商解决也是可以的。
1.遇到这种情况么只能让劳动法来解决了,毕竟你这工作时间长了,具体还得分一些情况比如说你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还有你跟公司签了几次合同了,是否达到无固定期限的标准,是否有购买保险,失业保险应该生效,让你离职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看你在厂子,很多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的!

7,干满一年了 辞职以后其他同事发放13薪我还能拿到13薪吗

13薪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而是每个公司自行决定的,如果你合同有写明工作满一年发放十三薪的话,公司有可能会给你发,但是你已经离职了,公司应该不会给你发了,毕竟这种薪水是对员工忠诚度的奖励
13薪应该是在职员工的吧,你已辞职,这钱估计拿不到了
你想拿13薪,就等拿到13薪之后再辞职,不就行了吗。
劳动者申请离职能不能拿到十三薪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对十三薪的规定进行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有没有书面的协议。 个人建议,你领了年终奖再离职 十三薪或者我们说十四薪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而逐步形成的。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内资企业的工资分配是受政府控制的,而外资企业在工资分配上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并且国家规定,外资企业的工资水平可以高于内资企业。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多,一方面这些企业工资收入较高,因此,有条件的外资企业除了每月的工资较高外,还发放十三薪甚至更多;另一方面,当时政策也允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比照国有企业发放各类餐补、交通贴等等,以年终比如加发一个月工资来代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三薪更多体现了各类补贴的综合发放。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所在的公司如果以跳槽为由克扣年终奖,那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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