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原文(独立宣言原文英语)

1. 独立宣言原文英语

1. 独立宣言原文英语

独立宣言之本文可分为五个章节:序文、前言、控诉英王乔治三世、谴责英人、与总结。(但独立宣言本文中并没有这五个章节的标题。)序文 1776年7月4日,于国会内美洲十三合众州全体一致宣告 此时此刻,于人事发展进程中,斯属必要者,业为解消一群人民与他群间之政治捆缚,并视其地位-基于自然律与造物主之赐-于尘世诸政权间为互不隶属且相互平等,适切尊重人类宣告独立的目标理想之需求。前言 我等之见解为,下述真理不证自明:凡人生而平等,秉造物者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原意为:拥有私人资产之权)。 兹确保如此权力,立政府于人民之间,经受统治者之同意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种政体于何时坏此标的,则人民有权改组或弃绝之,并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之政权,因其影响人民之安全幸福至巨。 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建立长久之政府,不应以无足轻重之理由改组,而基于已知之过往,世人宁可容忍积重难返之邪僻。然当连串之滥权者与篡夺者执迷不悟,迫人民屈伏于绝对专制下时,推翻此政府,是其权利,是其义务,并为未来之安稳提供新保障。控诉 此限制已令各殖民地长久不堪,此事现今亦已成为必要,即由人民改变过往政府体制。大不列颠今上长久以来剥下益上,直接导致遍及各州之专制暴政。为证明斯言属实,且将事实呈交公正之世间。 他拒绝批准,俾益最深且对公众利益至关紧要之法条。 他禁止辖下总督们通过当前迫切而必要之法条,延宕法条直至得其恩准;而于留中不发期间,他彻底置之不理。 他拒绝通过其他法条以调解广大行政区内之人民,除非人民放弃于立法机构内之代表权,此为人民至高无上之权,唯暴君畏之惧之。 他于异常、不当、且远离公共纪绿保管之处所召集民意代表与会,唯一目的为使其因疲于奔命而屈从于他个人之意旨。 他反复解散议会,因其勇于坚决反对他侵犯民权。 他长期拒绝-于议会解散之后-使其他人当选以让立法权-无可消灭者-回归由多数民意行使;国家长期暴露于一切可能导致动乱之危机。 他力阻各州增加人口,为达目的而阻挠外籍归化法,拒绝通过鼓励移民内附之法条,并提高拨用新土地之门槛。 他拒绝通过建立司法权之相关法条,藉以妨碍司法。 他置司法于个人意志之下,独断决定其职位与薪资之数目与款项。 他设立大量新机构,送来成群的官吏吸取民脂民膏。 他于吾民之间维持常备军-于承平时期-不经议会同意。 他酬庸军权,使之自外于,并超逾民权。 他勾吉他人,使我等隶属之司法体制,既逾越于宪法,亦未经律令之认可。御准虚有其表之议会所炮制之种种法案: 于吾民中驻扎大军: 以伪审判卵翼杀人犯逍遥法外: 切断吾民与他方之贸易往来: 不经吾民同意即开征税赋: 多次剥夺吾民由陪审团听审之权益: 押送吾民至海外,审以罗织之罪名: 废止英式自由法制于一邻省,立专制政府于其中,并扩展其疆域,作为样板与便宜行事之手段,用以推行相同之威权统治至各殖民地中 夺吾民之宪章,废止我最具价值之律法并根本改变我政府体制: 中断我之立法职能,而声称他们有权为我一切大小事宜立法。 他抛弃此地之政务,声明吾民不在其保护之下,对吾民强加战争之重荷。 他掠夺我海域,践踏沿岸,焚烧城镇,残民以逞。 他刻正运来大批外籍佣兵以恣意屠戮、蹂躏、与妄为,其手段之虐酷与卑劣几与最野蛮之时代毫无二致,作为一个文明国家之元首,完全失格。

2. 独立宣言 英文

2. 独立宣言 英文

《独立宣言》发表意义的意义在于三。   一,《独立宣言》反对封建等级观念、君主的绝对权力。宣言中的名言:“Allmenarecreatedequel.”被译为“人人生而平等”其实并不十分妥帖。杰斐逊用词如此讲究之人,面对如此重要的檄文,每个字都会沉吟再三,决不会信手拈来。英文中明明有个“born”表示生,为什么杰斐逊就不用它呢?大概是因为生(born)人在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并不是人人平等的,而造物主的造(created)人却是一视同仁的。管中窥豹,从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杰斐逊多么渴望人们能准确理解《宣言》了。这里的“平等”(equel)是反封建、等级的平等,亦即所有人在具有天赋人权方面的平等。   二,杰斐逊将洛克的思想精华从缺乏说服力、晦暗不明的论证中剥离出来,经过高度概括和提炼,使之朗朗上口,广为传播。革命首先在美国人的大脑中完成,剩下的事便水到渠成了。《独立宣言》为美国的自由主义提供了一个天然的环境,为自由主义在美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独立宣言》将美国人的常识、信条变成革命的宣言书,为独立战争提供了理论依据。而独立战争的胜利又将其理论化为现实。欧洲的种子在美国开花结果,茁壮成长。众所周知一种思想理论变成现实是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在过程中需要的是自我否定和更新。

3. 独立宣言原文英语读音

美国《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脱离

大不列颠王国,并宣告独立的纲领性文件。1776年7月4日,此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在费城批准。7月4日从此以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独立宣言》的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美国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高度概括了当时资产阶级最激进的政治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陈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

4. 独立宣言英语翻译

《美国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于费城批准,这一天后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当中。此独立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7月4日是决议采用宣言的日期,之后进行了印刷,议会代表们大多采用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

5. 《独立宣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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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独立宣言翻译英文

独立宣言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

第一部分阐明政治哲学——民主与自由的哲学,内容深刻动人 ;

第二部分列举若干具体的不平事例,以证明乔治三世破坏了美国的自由 ;

第三部分郑重宣布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宣言。

其中第二段,最为重要,它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人的权利”、“政府权力的来源”、“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三大核心问题。

1、人的权利: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政府权力的来源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3、人民和政府的关系

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美国《独立宣言》的背景:

英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争於一七七五年四月开始。随著战争的延续,和解的希望逐渐消失,完全独立已成为殖民地的目标。

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在大陆会议的一次集会中,维吉尼亚的理查·亨利·李提出一个议案,宣称: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六月十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草拟独立宣言。

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斐逊负责。七月四日独立宣言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州的议会签署及批准。

7. 独立宣言中文翻译

《独立宣言》的民主思想,主要体现在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人民革命权利这四个方面.

第一,平等与天赋人权思想.“天赋人权”又译为“自然权利”,其基本精神是强调人具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绝不应该被剥夺.《独立宣言》继承并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些权利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不可剥夺,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第二,主权在民学说.“主权在民”又译为“人民主权”或“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天赋人权”在理论上的延伸,其理论要点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的政府.《独立宣言》提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应服从人民意志,为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

第三,人民革命权利的理论.《独立宣言》以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理论为基础,指出:既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目的是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如果一旦政府不履行职责,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权起来革命来改变或推翻它.

8. 独立宣言英文原版

我国对美国独立宣言的有记载的译本纪录如下:

1.《美国独立之檄文》,《国民报》,1期(1901年5月10日)

2.《美利坚民主国独立文》,《民国报》,1号(1911年11月21日)

3.《美利坚宣告独立文》,《民心》卷3(1911年5月)

4.《北美合众国宣告独立檄文》,《民国报》,4号(1912年1月11日)

5.《美国十三州独立宣言书》,《复旦》,6期(1918年7月)

6.《谢德风、孙秉莹、郭圣铭、皮名举译:《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载《1765-1917年的美国》,第3-8页,三联书店,1957年,统一书号:11002-141

7.黄枝连译:《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据杨宗瀚译文整理,载《美国203年》下卷第965-978页,香港中流出版社,1980年

8.美国新闻处译:《大陆会议(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十三个州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载《美国历史文献选集》,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年,(1985.245-209)。(赵一凡译:《大陆会议(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十三个州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与此相同,载《美国的历史文献》第16-21页,三联书店,1989年,ISBN7-108-00284-1/D.12

9.《世界各国法律大典》总编译委员会主持,吴新平译:《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十三州的一致宣言》,载《美国法典·宪法行政法卷》第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ISBN7-5004-1277-0

说明:我国有关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中译本,究竟有多少,最早的中译本是怎样译出的?目前尚没有清楚界定。

如上文所载,最早应该是1901年《国民报》的《美国独立之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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