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朋友用来抵账的酒水如何处理现在想快速回收本金可以低价出售
如果是高档酒,马路上不是应该到处有回收礼品的店铺,都是直接给现金的。低端货那就不好说了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2,酒吧里面过期的存酒怎么处理阿
如果没有特别规定 可以
做个比较有气氛的活动··让顾客在游戏里赢取这些酒·有能提高酒吧客源和气份
过期存酒也属于酒店的财产,不可以占为私有,在正规酒店是有存酒管理办法的,一般超过存酒期限每月底进行清理充入公司数,由酒吧开出领货单,财务酒吧楼面三方共同监督,根本不用问你主管!
3,委托加工收回的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出售为什么不可以抵减
税法规定如是。依照税法规定,酒(任何酒)与酒税法规定不具备连续性,故不允许抵扣。
厄尔尼诺回答的对,刚才在税收筹划上学到了一个案例。一家白酒企业有四种消费税的筹划方案,这种委托加工白酒,收回后加工成另一种白酒对外销售的情况,缴纳消费税不可抵扣,税负最多。这也侧面印证了酒在消费税抵扣方面不具有连续性,算是一个特例吧!
不可以
4,税法判断题 1委托加工的粮食白酒收回后继续加工成药酒出售时可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1、×解析:白酒没有扣税的规定,不能扣税的,我国消费税的扣税是列举扣税法,没有列举扣税的科目有四个,分别是:酒类,小汽车,油艇,高档手表。除了科目外,还有特定扣除的环节要求的。2、×解析:消费品除了金银及金基银基的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外,其他的都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卷烟在批发环节也加了一道,这是特殊情况)征,所以商店销售烟酒,只征增值税。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1题错,2题对。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回购代售名烟名酒是否合法请附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讲,是违法行为。理由是这样的,烟酒都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有严格的流通规定。1、你要取得相应的 零售许可证;2、要遵守相应的流通渠道的规定,例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的“酒类流通随附单”;3、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拥有《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经营户,只能通过当地的烟草专卖部门进货,而不能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手中购买香烟,否则就是乱渠道进货,属非法经营行为。---------------------如果你违反这些规定,从不正当渠道进货,违法了国家对专卖商品的规定,如数额大的话 涉嫌非法经营罪。
不合法,因为烟是专卖。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在长春代理一种光瓶白酒怎么才能在开始收回货款呢
除非你有关系,有固定的销售渠道,比如政府部门有人,通过关系让一些饭店进你的酒
或者有饭店里的关系,直接在店里卖,以后再打通市场
否则是不能了
现在饭店都是进酒后不给钱,卖出去多少给你多少,如果卖的不好剩下的酒还让你拉回去
大多数都是这么做代理的!
没办法
江湖风高浪急,但是总会有一处宁静的港湾,让你的小舟暂时地停泊,以获得一时心灵的宁静与充实。
如果您是打市场,建议您做一些回扣的方法。让出其中百分之15~25%的利润,给推销者或经营者。无利而不往。市场打开后,将其中的利益分配给第三方,保证15~25%的利润不丢失。局面打开后,按此类推,明白了吗。长春市对酒类的认知还是蛮挑剔的。希望对您有些帮助。
7,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扩展资料: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二条第二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及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酒、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但是,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直接出售”,是指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委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若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我哦~~
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加价后直接对外销售还继续交消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