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某酒厂2005年春节前夕将自产无同类售价的粮食白酒4800斤赠送客
21600
然后呢
2,某酒厂某年某月将自产某牌号葡萄酒05吨发给职工当月以2490元吨
2490X(400+50+0.5)X10%=112174.5
不要问我
3,2009年3月某酒厂将自产的一种新型粮食白酒5吨用作职工福利粮
你错了一点点,从价和从量的计征分开算,然后再加起来应纳消费税:(8000*(1+10%))/(1-20%)*20%+5*0.5
视同国内销售
4,11 某酒厂将自产薯类白酒1吨2000斤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其成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消费税=4000/(1-5%)*20%+2000*0.5=1842.11增值税的销项额=4000/(1-5%)*17%=715.79
5,某酒厂将自产的白酒和一套酒杯组成成套产品一起对外销售怎么缴纳
售价的20%+0.5元每斤 如果购货方是酒厂的销售公司,且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则按照该销售公司的销售价格*20%+0.5元每斤
一起销售,全额征收消费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急用某酒厂把糖化后的淀粉加入发酵罐接种酵母菌后 某酒厂把糖
发酵罐中糖条件充分,密封不严,氧气较为充足,生存条件较好,在该条件下,酵母菌进行有氧呼吸,有氧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比无氧呼吸多,而在生存条件较好的情况下,酵母菌的生殖方式为无性生殖,并且有氧呼吸产生的能量比较充足,所以酵母菌能够大量繁殖,所以酵母菌量增加,因为酵母菌增加,淀粉消耗量增加,而且由于有氧呼吸和酵母菌量增加,二氧化碳释放量增加
7,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酒分给职工计入应付福利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把自产应税消费品,无偿的分给职工做福利,应该视为销售,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这是正确的做法。当然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那就视为偷税了,不是说将自产的白酒分给职工,且记入应付福利费算是偷税。2、举个例子:企业把自产白酒5吨,成本价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元分给职工做福利,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征收消费税为每吨0.5元: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8500结转应交消费税=(从价征收)50000*20%+(从量征收)5*1000*2*0.5=10000+5000=15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特此回答!
没看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