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经销企业如何开展税收检查,企业如何做好税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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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如何做好税务自查

企业税务自查自纠出的问题与税务检查或者税务稽查发现问题,性质上有天壤之别,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税务自查。 第一,纳税人必须端正自身对税收的正确认识。依法纳税是根本,必须重视日常涉税工作的合规性。必须强调企业全员重视税务工作。在税务稽查的时候,许多涉税问题并未出自财务部或者税务部,而是其他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部门或者员工导致的。所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不仅是财税部门强调重视合规性,应当由企业高层为主导,各个部门参与,共同做好税务工作。 第二,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检查;对照适用税收法律和条例的税率,尽可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税法和条例规定按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同时,财务人员应掌握税法规定,尤其是新政新规。若遇到特殊税务问题,最好能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第三,企业应认真整理涉税资料,重视自查是弥补涉税漏洞和降低税务风险的绝好机会。

企业如何做好税务自查

2,2022年飞天茅台经销商如何申请

去飞天茅台官网。1、在网站商搜索飞天茅台的官方网站。2、点击右上角的代理中心。3、点击申请成为经销商,填写相关资料既可。以上就是2022年飞天茅台经销商申请步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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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对企业进行税务健康检查

1、实地的,与您的财务主管人员面谈或者讨论,来了解您的商业架构、详细的工作生产流程、一些已经揭露但尚未引起贵方管理层注意的问题等等;2、收集我们分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例如:试算平衡表、财务报表、各种税务报表、营业执照、付款收款流程、存货管理等等;3、研究我们所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并尽可能的揭露比较重要的风险;4、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我们的税务健康检查报告,并解释我们在检查重所发现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后果;5、安排会议,向您的管理层解释我们的发现、可能的后果、可能的解决方案等等内容,来提高您公司的运营效率的同时,降低风险。
中国企业税务健康检查能给企业带来什么?确保中国企业目前的业务经营符合相关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不合规业务操作可能为企业带来的风险和影响,从而促进企业纠正其不合规业务操作;提供纠正不合规业务操作的建议方案;及寻找降低中国企业整体税负的税务筹划空间。税务健康检查通常关注以下税种: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如何对企业进行税务健康检查

4,谁能提供白酒生产企业税务纳税全部流程及其账务处理流程

2013年5月30日... 其报废材料如何计算(我们是生产企业)?可以用当初入库月份的本钱计算单上... 产成品全部本钱)*增值税税率或外购货物综合抵扣率。4、下面的报废账务处理... 有独立单1材料
3、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 管理 经验; 4、谙熟国家 会计 准则和... 3、1年以上生产企业工作经验,熟习相干的财务报表及 会计 核算的平常业务流程;4、... 及时、完全地记帐
4 、为客户提供白酒的业务与销售的专业培训; 5 、协助并参与公司各种推行活动; 6 、... 总帐报表、财务分析等; 3、能独立进行帐务、税务处理,熟习纳税申报流程 4、熟习 会... 职位描写:
职位描写: 任职要求: 1.熟习1般纳税人账务、税务处理及税务申报流程和 财务 数据分... 提高卖品及其他收入份额; 3、定期对本钱、利润和消耗进行分析,并提供给影城总经理... 能进行安全方案计划
举行《餐饮企业全业务流程财务处理与本钱费用控制》网络面授班。 【课程名称】餐饮服... 3、税金核算经济事项:计提、交税 4、税金核算账务处理 5、税务筹划在哪? 8、资金... 4、直播课开课后,学
最好有两个照,一个生产,一个经销,首先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由经销公司统一销售,已达到合理避税,其它就由税务说了算了。

5,请问企业应该如何迎接税务检查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务违法行为,或者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税务机关可能在书面通知的同时实施检查。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检查的同时,要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实施税务检查时,稽查人员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同时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填制文书送达回证。要是检查金融、军工、尖端科学等保密单位时,还应出示《税务检查专用证明》。 二、实施税务检查,需到被查单位开户银行查询被查对象存款帐户时,稽查人员应凭县以上税务局局长审批的《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到银行支行级会计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后办理有关手续。需查询税务违法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三、实施税务检查时采取询问方式的,必须有2名以上稽查人员参加,稽查人员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利害关系人,要事先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同时填制文书送达回证,询问过程中不得对当事人和证人引供、诱供或逼供。询问调查时,应有专人记录,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并在询问前告知被询问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做伪证、假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询问调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就有关涉税事宜填写《税务案件当事人自述材料》,并由其在自述材料中签章、押印。调查询问结束后,《询问(调查)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被询问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签章、押印,被询问人拒绝的,应当注明。如果笔录有差错、遗漏,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核对无误后,再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和补充处签章、押印。 四、实施帐务检查时,原则上应在纳税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当然也可以责成纳税人将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携带到稽查局接受检查。必要时可采取调帐检查,由稽查人员持局长审批的《调取帐薄资料通知书》送达被查单位,填制文书送达回证,将被查对象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调回稽查局检查。调取帐薄资料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调取帐簿资料清单》。调取被查对象以前年度的涉税资料,应在三个月内退还。调取被查对象当年涉税资料的,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的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五、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取得证据原件的,可向当事人开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不能取得原件的,可以复印、复制或照像,但必需注明原件的保存单位(个人)和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和个人签注“此件由我单位(个人)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其签字、押印。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使用局长审批的《调取空白发票收据》;确需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查验,并作为重要证据材料使用时,凭局长审批的《发票换票证》办理相关手续。 六、如纳税人存在拒绝检查人员检查、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发出《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后拒绝提供财务资料、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发出《询问通知书》后拒绝接受询问情况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税务稽查实施部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检查。
任务占坑

6,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会计应当怎样应对工商、税务、检察等部门的检查呢? 问什么问题,就答什么,不要多讲话,需配合拿什么资料,就拿什么资料出来。其他问题,告知他们:主管会计“不在”。 基本上是: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不卑不亢,
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库存商品,首先先对本企业的库存商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做出应对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存货账户常见的问题及检查技巧: (一)第一情况 1、存在问题: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未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账务表现: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企业通常做如下账务处理:损失发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处理损失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检查方法: (1)结合待处理财产损溢、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账户借方发生额,检查存货账户贷方发生额,检查有无非正常损失的存货。 (2)检查存货出库单、存货盘点表、材料费用分配表等资料,检查有无非正常损失的存货。 (3)对于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应结合凭证等有关资料,检查有无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检查存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无经税务机关批准。 (二)第二种情况1、存在问题:将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材料,计入生产成本。 2、账务表现:企业将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材料,计入生产成本,其账务处理通常为: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企业如果存在以上账务处理,其产品成本中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率会显著上升。 3、检查方法:计算企业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率,如果比率显著上升,应做如下检查: (1)检查分配材料费用的记账凭证与材料费用分配表是否一致。如果材料费用分配表反映在建工程、福利部门领用了材料而记账凭证未予反映,说明企业将工程及福利部门领用的材料记入了生产成本。 (2)检查材料费用分配表与材料出库单是否一致,如果材料出库单反映在建工程、福利部门领用了材料而材料费用分配表未予反映,说明企业将工程及福利部门领用的材料记入了生产成本。 (三)第三种情况1、存在问题:通过虚增发出存货数量,虚增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 2、账务表现:企业如果虚增发出存货数量,会造成存货账实不符,存货期末结存数量可能出现红字。 3、检查方法:如果存货期末结存数量出现红字,应做如下检查: (1)以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的结存数量与保管账的结存数量比较,如果保管账的结存数量大于存货明细账的结存数量,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计发出存货数量的问题,应进一步检查。 (2)以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的结存数量与存货盘点表的结存数量比较,如果存货盘点表的结存数量大于存货明细账的结存数量,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计发出存货数量的问题,应进一步检查。 (3)通过观察或盘点的方式,以存货明细账的结存数量与存货的实际结存数量比较。如果实际结存数量大于存货明细账的结存数量,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计发出存货数量的问题,应进一步检查。 (四)第四种情况1、存在问题:通过虚增发出存货单位成本,虚增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 2、账务表现:存货期末结存金额可能出现红字,期末结存存货单位成本大于本期发出存货单位成本。 3、检查方法: (1)以期末结存存货单位成本与本期发出存货单位成本比较。如果本期发出存货单位成本大于期末结存存货单位成本,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计发出存货成本的问题。 (2)计算企业每期应转存货成本,与实际结转存货成本比较。如果实际结转存货成本大于应转存货的成本,说明企业存在多计发出存货成本的问题。 (五)第五种情况1、存在问题:销售存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直接冲减存货成本,未计应税收入。 2、账务表现: (1)存货账户贷方发生额与货币资金账户、结算账户借方发生额对应。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生产成本 (2)月终结账前,存货账户贷方发生额笔数较多。 3、检查方法: (1)检查存货明细账,如果存货明细账月终结账前贷方发生额较多,应结合凭证进一步检查。 (2)抽查凭证,如果存货账户贷方发生额与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借方发生额对应,说明企业存在以销售收入冲减存货成本的问题。

7,如何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始终

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是现阶段税收工作的两个重要课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  1、理顺关系。必须坚持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辩证观。坚持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分列管理的原则。一方面,要以专业规划、提高效率为指导,创新纳税服务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强制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以细分策略、规范标准为方针,优化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法制性和实效性。一是要在功能上实现两者互相分离。要理顺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这两项核心业务之间的关系,认清“管理并非全是服务、服务完全为了管理”的现实,从目标管理、职能设计、实施程序上对两者的性质进行全程定位和设定。二是要在体制上实现二者互相融合。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最终目标统一在促进税收遵从中,要站在这一高度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进行融合,要将纳税服务嵌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中。三是要在流程上实现两者互相促进。在税收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交织和影响,要按照流程学的原理对在每一项税收活动节点进行重新规划,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并重纳入,实现两者的互相促进。  2、强化理念。必须坚持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核心观。随着现代化的税收管理进程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已成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税收征管的质效、纳税服务的水平也将直接反映着国税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要巩固征管及服务的核心地位。当今的国税工作发展形势,反映出税收管理工作将向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因此,作为国税工作的主题,管理和服务也会向更加专业、更加标准、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两者在国税部门的核心地位将进一步增强,对国税整体工作的支撑作用也将进一步体现。二是要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创新。大力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构建以征管逻辑扁平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实现管理层税源管理职能的实体化,进一步扩大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跨区纳税人的上收管理事项范围,加速高层税收管理部门对重点税源的统筹管理。  3、依法推进。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两者的发展最终要统一到体现税法权威、强化税法执行和发挥税法职能上来,因此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始终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一是发挥税收政策效应。以政策效应为驱动,保证税收调控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执行情况跟踪问效、评价方法科学得当、政策建议适度前瞻、研究成果有效应用”的税收政策效应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新突破。二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起“制度健全完善、技术支撑有力、风险即时提醒、过程动态监控、结果严格考核、责任严肃追究”的规范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实现依法治税的新突破。三是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纳税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实现纳税服务的新突破。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是纳税诚信较好的纳税人,对少数纳税遵从意识差,甚至有意偷税逃税的人,则集中精兵强将,进行税收检查,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4、健全机制。税收工作中,管理与服务两大体系的和谐统一和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着征管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要加快建成以“优化服务提升管理效能,以创新管理完善服务流程”为重点的管理与服务、内部与外部循环协同的机制。一是要加强互动管理。要推行征管及服务互动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征纳双方交流协作,要深化服务品牌建设,促进税企合作共赢,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公开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办税制度、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岗责体系。按照定责定岗、职能清晰、循环监控的原则,将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和调动整个流程中各岗位的执行力和创造性。三是要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快建成现代化的纳税服务体系,推动纳税服务向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从体系创新、需求导向、优化配置、权益维护四个角度入手,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机制、办税流程持续改进机制、纳税服务需求跟踪机制、纳税服务评价机制、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四是要实施差异化服务。通过对大企业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个性化管理,对中小企业的实施以指标监管为重点的集群化管理,对特殊风险企业实施以分布总控为重点的品牌化管理,形成有效应对各种类型的专业化管理格局。从而,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切实做到重点税源服务个性化,一般税源服务多元化,特殊税源服务专业化,新办企业服务集约化,努力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五是要完善考核机制。要充分运用CTAIS2.0和执法监控系统等管理监控平台,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从税源定位到税收入库全过程的税源管理综合效应分析机制。  5、提高素质。纳税人需要的不仅是微笑,更主要的是解决问题。现实中凡是征管水平高、服务质量好、受到纳税人尊重以及有震慑力的征管人员,基本都是业务精通之人。因此培养税务管理人员精湛的工作技能有利于与纳税人进行近距离沟通,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具备精湛的工作技能,才能把纳税服务不断提高到新的境界。因此,一是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熟练掌握税收业务。二是要以按各类人才制订差异化的分类管理政策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规划体系。三是要以建立激励与制约并重的管理体制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配置体系。四是要以建立税务人员评价指标为重点,完善税务人力资源素质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理论上的。 (一)转变思想观念,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前提  只有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彻底消除征管改革带来的征纳关系中诸多不利影响,才能取得创建工作的实效。为此,我们一是要求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二是坚决推行五项制度,即纳税人上门办税、咨询推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办税程序、限时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新政策出台推行“培训公告制”;征纳双方发生矛盾推行“自问律己制”;发生群众举报投诉推行“责任追究制”;三是真情慰问,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四是加强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税法宣传例会制度,并利用黑板报、公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使依法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提高自身素质,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基础纳税服务搞的好不好,关键是人,搞好素质服务,必须提高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纳税人逐渐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税务机关的征管活动均以纳税人为中心来开展。纳税服务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技文化素养,充分掌握政策,并能熟练运用业务知识,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导向,提高办税效率。一是纳税服务人员要能够充分掌握并熟悉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正确应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方面的问题,按要求搞好服务。比如,税务咨询是纳税服务工作中业务性最强,也最具权威性的工作,要在税务咨询岗位引入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以避免口径不一、政出多门的现象。二是纳税服务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和正确运用政策,规范自身的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他们真正想要的服务。三是纳税服务人员还要掌握一些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事事为纳税人着想,帮助纳税人克服在纳税方面的心理障碍,引导纳税人正确纳税。因此,税务机关要从干部思想教育入手,严格公务员考评制度,选好用好纳税服务人员,激发纳税服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为全心全意做好各项税收服务工作提供素质保障。  (三)创新服务方式,是优化办税服务的手段  一是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纳税手段的新突破。针对部分纳税人人工办税出现的办税人员拥挤、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等弊端,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从繁杂的办税事务中解脱出来,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愿望。同时,要针对部分企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可以不定期为企业办税人员开办网上办税技术辅导班,采用搭建测试平台、实行现场测试的办法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网上办税辅导,确保企业办税人员全面掌握网上办税技术。  二是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把纳税服务渗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同时积极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三是精简报送资料,降低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降低办税成本。对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环节需要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逐项进行清理,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资料库,并在局域网内资源共享,凡需要使用企业资料的,一律可以从资料库中调取,企业不必重复报送,为纳税人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四是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实行办理告知制度,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涉税申请资料的同时,除受理即办类业务外,必须向纳税人出具统一格式的《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书面告知纳税人所申请的哪种涉税事项已经受理,以及什么时间到领取批复,并告知国税机关的服务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同时,优化了岗位和职能设置,对每一项涉税业务,逐项规定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办理时限,严格实行工作完成时限管理,并由下一岗位负责对上一岗位的工作完成时间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能够在向纳税人承诺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行“一窗通办”服务,实现了办税厅窗口对纳税人“点对点”的服务,消除以往纳税人频繁转换办税窗口的现象。  五是推行办税公开,规范税收检查。以办税公开栏、执法监督卡等形式为载体,大力推行公开办税依据、办税程序、收费标准、违章处罚、办税结果、案件查处、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等“八公开”制度。让纳税人明确办税流程、缴税依据、享受税收优惠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的各项审批的批复时限等,纳税人提供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在税务检查方面,推行下户派遣制度,实行一次到户、综合采集,税务人员到企业实施各项调查和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签发派遣单,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进行执法提醒,同时认真做好查前、查后服务,及时反馈检查结论,同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避免问题再次发生的建议,并指导纳税人做好账务调整、税款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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