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追溯体系是什么
食品追溯系统通过扫码的方式实现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快速确认及追溯,做到了对食品安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比如该产品的来源、用料、经手人等信息。消费者通过扫码出来显示的食品检疫资格证等来判断产品是否合格,更加放心。目前国内做追溯已经是很成熟的,像名将资讯,都已经很成熟了
2,奥运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什么
奥运期间,北京接待的奥运代表、新闻媒体、各国游客和现场观众有750万人,750万“奥运人口”用餐,食品安全无疑举足轻重,因为它涉及人身安全和国际形象,也是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物质保障。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到来,保证奥运食品供应安全,2005年7月初,北京市就启动了“奥运食品安全行动计划”,针对奥运食品涉及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包装、检测和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追溯。 食品流通不但涉及到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和配送等诸多环节,而且还要对生产厂家、物流公司、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和管理,这就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能够在食品流动中进行监控,能够方便进行信息采集、传输、汇总和查询等。综合这些因素,基于RFID技术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是非常理想的选择,通过响应的后台信息系统,可以实现食品从源头到最终消费者的监控,从而强化对食品的安全管理。因此将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于奥运食品安全这项重要的筹备工作中,对奥运食品全部加贴电子标签,实现全程监控。 航天金卡根据奥运食品安全的特点提出了奥运食品追溯系统解决方案。该系统以RFID电子标签为基本流动数据载体和基本信息单元,采用先进的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使奥运食品的管理组成一个完整的动态实时的人机系统,保障奥运食品安全。
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要求有哪些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最早是1997年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而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政府进行推动,覆盖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终端销售等整个食品产业链条的上下游,通过类似银行取款机系统的专用硬件设备进行信息共享,服务于最终消费者。一旦食品质量在消费者端出现问题,可以通过食品标签上的溯源码进行联网查询,查出该食品的生产企业、食品的产地、具体农户等全部流通信息,明确事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此项制度对食品安全与食品行业自我约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由政府主导推动,通过食品产业链上的各方参与来进行实现。其中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肉牛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零售企业、最终的食品消费者。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物联网相关的信息技术。具体是通过开发出食品溯源专用的各类硬件设备应用于参与市场的各方并且进行联网互动,对众多的异构信息进行转换、融合和挖掘,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完成食品供应、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的信息采集、记录与交换。国内现行的食品安全溯源技术大致有三种:一种是RFID无线射频技术,在食品包装上加贴一个带芯片的标识,产品进出仓库和运输就可以自动采集和读取相关的信息,产品的流向都可以记录在芯片上;一种是二维码,消费者只需要通过带摄像头的手机拍摄二维码,就能查询到产品的相关信息,查询的记录都会保留在系统内,一旦产品需要召回就可以直接发送短信给消费者,实现精准召回;还有一种是条码加上产品批次信息(如生产日期、生产时间、批号等),采用这种方式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不增加生产成本。
4,食品追溯系统怎么做
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食品追溯系统特点包括:1、利用RFID的优势特性达到对食品的安全与追溯的管理,相比记录档案追溯方式具有高效、实时、便捷;2、在食品供应链中提供完全透明的管理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全程可视化控制、监控与追溯,并可对问题食品招回;3、可以全面监控种植养殖源头污染、生产加工过程的添加剂以及有害物质、流通环节中的安全隐患;4、可以对有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有效评估和科学预警提供依据;5、数据能够通过网络实现实时、准确报送,便于快速高效做更深层次的分析研究;6、通过网络,消费者可查询所购买食品的完整追踪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