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做白酒市场该怎么走程序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就办一个卫生许可证就可以了啊 怎么不能卖高价的啊 没有人买吗厂家的三证,工商局酒类流通办公室的许可证!在郑州啊。。。只能卖10块钱以下的酒,稍微高档点的酒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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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酒厂进酒需要哪些程序
进成品酒还是
原酒?成品酒的话直接下账提货就可以。原酒的话根据自己产品定位把好质量,签好合同,付款发货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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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散白酒需要什么手续
工商税务都需要,现在大部分地方还需要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卫生证许可.以及你代理的白酒质量检验报告!http://www.anzhi.com/soft_1180706.html 更多资料请下载——中国名酒门户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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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的饭店想把老家散白酒厂的酒拿来装瓶卖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店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基本上没有难度。注册流程如下:首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然后还是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散装酒当然也是食品)需要办这个证。办好《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后,就去工商部门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面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因为你是卖酒的,所以在办到营业执照之后到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不是必须你办理的,但是既然你是专卖酒类的,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最好办这个证件。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酿酒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己酿酒卖需要办些如下:1.食品检验合格证,得质量局检验.2.卫生许可证.3.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自己酿了自己喝的,无需任何手续,直接做了就好了。 如果要出售才需要办理手续和证件: 去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去工商局税务局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6,生产销售白酒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店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 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基本上没有难度。 注册流程如下: 首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然后还是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散装酒当然也是食品)需要办这个证。 办好《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后,就去工商部门办个体户营业执照。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面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你是卖酒的,所以在办到营业执照之后到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不是必须你办理的,但是既然你是专卖酒类的,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最好办这个证件。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这个并不复杂,办一个工商营业执照,还有卫生许可证就可以了,我们的学员都在办的,具体你可以看看宁波传成酒械。
7,山西省关于对酒类专卖的手续要求
山西省酒类专卖管理办法
(1978年7月24日 晋革发〔1978〕119号)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59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酒类专卖管理办法。
一、主产管理
1、现有的国营专业酒厂,产、销全部纳入计划;今后新邀国营专业酒厂,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有利销售的原则,经省级主管工业部门审查,并同省商业局、粮食局协商同意,加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意见后按照新增工业厂、点的报批手续办理,经省专卖部门发给酿酒执照,才能进行生产。
2、凡属粮食、副食加工、饲养场、畜牧场和部队、机关、团体、学校等部门,为了综合利用加工副产品、饲料、下脚料等为酿酒原料(先酿酒后以酒糟作饲料)开办的制酒车间,经县级和县级以上的专卖部门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属实后,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专卖部门发给酿酒执照,方可进行生产。
以上各种类型的酒厂,一律不准搞“来料加工”或“以酒换料”,都要服从专卖管理,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粮食白酒出厂度数,不能低于六十三度,商业收购仍按六十一度折算,生产单位只能按原度出厂,不能加浆,并要保证色泽透明,无混触,无异味。交当地糖业烟酒公司统一收购,安排市场供应,绝对禁止酒厂自销。
3、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等集体所有制单位办的酒厂,必须坚持不准用粮食酿酒的原则。利用当地的野生原料,残次水果酿酒的,须按地产地销的原则并经当地专卖部门同意后,报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专卖部门发给“临时酿酒执照”方可组织生产。
4、除国营专业酒厂生产的瓶装酒使用商标外,非专业性的酒厂用代用品或综合利用原料生产的瓶装酒,一律不使用商标。经酒类专卖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代用品酒包括果露酒,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简单的装横图案(注明厂名、地址)。
凡使用商标的产品,都必须附当地酒类专卖管理部门质量检验证明。
二、销售管理
1、酒类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糖业烟酒公司经营,酒类的零售业务,由专卖部门批准的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和城乡合作商店、代销点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销售酒类。不准以酒易物,乱搞协作。各级专卖机构要加强对零售酒的检查管理,做到保质、保度、保量、保价。要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2、城乡市场,须要建立酒类销售网,搞好酒类的供应工作。凡是需要设立零售酒类的销售单位,均由当地专卖部门审查核批,发给专营酒类或兼营酒类许可证(由省专卖管理局统一印制)方可营业。
三、运输管理
1、凡经铁路按整车办理酒类运输,在提报运输计划时,必须县级以上(包括县)专卖部门开具证明。不论计划内,计划外或变更计划,均按运输计划归口管理的规定,经省商业局按照国家调拨计划或三类物资交流会签订的合同和合理流向审查盖章后,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方可受理。
2、凡属铁路零担和公路运输,本省按行政区,属于跨县的,由县糖业烟酒公司开具证明,经县商业局审查盖章;跨地区的由地区糖业烟酒公司开具证明,经地区商业局审查盖章;运往省外的内地、市糖业烟酒公司开具证明,报省糖业烟酒公司审查同意,经省商业局审查盖章后,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方可受理。
3、对外国在中国的人员托运的酒类不受本办法限制。
四、市场管理
1、为加强酒类的行政管理,各级专卖、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同有关单位,在当地党委和革委的领导下,共同组成酒类市场管理小组,负责对酒类市场的管理。
2、对私酿、私卖、偷税、漏税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以及个人,要停止其酿卖。对已生产未销出的酒,除照章补税外,以质论价交当地糖业烟酒公司收售。烧酒工具进行封存。对其它违章违法行为者,由专卖、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性质和情节,按照政策正确处理。
本办法自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
注:《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报告》从略。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1978年07月24日 实施日期:1978年07月24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