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湖县运西农场属于复兴圩农场吗
应该不属于,因为运西农场是隶属于军区的农副食品基地,而江苏省复兴圩农场(属省农垦集团公司){0}
2,金湖运西农场在什么地方
地址在金湖化肥厂大桥向南3公里。县址正南方向。{1}
3,南通农场的历史沿革
一九五七年夏,中共南通县委、县人委决定围垦大成镇南面的江边滩地,派出时任县农工部副部长徐志明,县交通局局长黄达,县水利局袁允阁等作了实地勘察测量,同年秋冬,成立“围垦工程总队部”,由副县长蔡其生兼任总队长,县委副书记黄士敏兼任总队政委,徐志明、陈锦康任总队副,带领民工进驻大成乡进行首期围垦造田工程。一九五八年三月,中共南通县委、县人委决定成立“南通县国营农场”,四月,县人委任命张德仁同志为农场场长。一九五八年底,原南通专区三余棉场、南通县江边农场、姜灶农场、石港农场、河口农场平潮拖拉机站先后撤销,人员设备等与南通农场合并。原同南通农场相邻的江边农场合并以后,改为第六生产队。农场下属六个生产队、一个机耕队、一个修配厂、一座砖瓦窑、一个副业队,场部机关设在现农机修造厂内。建场时,场机关行政机构设有文(秘)书室、财务室,农场的生产行政归属南通县直接领导。一九六〇年农场生产行政隶属江苏省农林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后改名为省农垦公司、农垦局)领导,“南通县国营农场”亦更名为“国营南通农场”,场部机构设有生产科、财务科、机务科、组织科、基建办公室。一九六五年经过几次扩垦,增加了人员和耕地面积,场部机构增设了办公室、多管科、政治处(包括组织、团委、人武部、妇联),下属单位增加到二十四个农业生产队、划分为四个分场(片),直属工业单位有修配厂、砖瓦厂、加工厂和轧花厂。一九六六年冬,“文革”兴起,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受冲击,场部机构先后瘫痪,名存实亡。一九六七年四月,经南通军分区批准,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营南通农场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一九六八年三月,经南通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国营南通农场革命委员会”,同年九月,军管会撤销。一九六九年三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场,着手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并组织接收苏州、常州、无锡、镇江、扬州、南京、徐州、连云港及南通地区的插场知识青年,同年十一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十三、二十四团”,(二十三团于一九七〇年十二月撤销,人员迁往江苏省金湖县运西农场),党政关系与南通县脱离,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二十四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部处,下设生产股、管理股、军务股、组织股、宣传股、保卫股、财务股、物资股和机运股。一九七三年增设了副业办公室。场部机关亦于一九六九年十一月西迁。下属单位设有九个营、三十八个农业连、八个机耕连、十一个工副业单位、直属警卫连、一中、二中、医院、兽医站。一九七五年八月五日,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十四团奉令撤销停止办公,经江苏省农垦局批准,由郭鸿义、周伟森等组成五人领导小组,负责农场日常工作。一九七六年九月,经南通地区农垦局批准,恢复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常委会”。场部机构调整设立了办公室、农业科、财务物资科、基建办公室、工副业科和政工科、保卫科,下属单位由九个营调整合并为六个分场和场直工副业。一九七七年十月,恢复建立了人民武装部。一九七八年三月,经过恢复性整顿,下属六个分场调整合并为五个分场,一九七九年三月,二三分场合并为二分场。一九八〇年四月,场部单独设立了劳动工资科、农机科,同年十一月,增设了“供销经理部”,原工副业科划开,分别设立工业科和副业科。一九八一年四月,原基建办公室改设基建科。一九八二年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南通农场教卫科。一九八三年全国普查地名时,一分场取名中心分场,二分场取名长洪分场,三分场取名大明分场,四分场取名江边分场。一九八四年企业整顿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场部机构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场机关设置有:办公室、农业科、农机科、工业科、多种经营科、供销经理部、劳动工资科、计划科、财务物资科、基建科和组宣科、教育卫生科、保卫科、人武部和工会(筹建),同年十一月,先后撤销工业科、农业科、农机科、基建科、供销经理部、多种经营科。成立工业公司、物资运输公司、农业服务公司、农机服务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商业服务公司,同时,办公室改为行政办公室、劳资科撤销归属行政办公室、组宣科改为党委办公室、教卫科撤销,党委办公室兼管教育卫生工作,财务物资科改为财务科,成立计划科,十二月,原第二中学附属小学改为“南通农场中心小学”,负责领导各大队小学的行政与教务工作。一九八五年五月,在江苏农垦系统中第一个实行场长负责制,袁象耕被省总公司党委任命为首任有任职期限的场长。七月,建立场公安派出所。一九八六年一月,计划科、财务科合并为计划财务科,二月,建立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科(院科合并),十月,撤销农业、农机、多种经营三个公司,改设农业办公室。一九八八年二月,又恢复成立场多种经营公司。二〇〇一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通州市的观音山镇、小海镇、竹行镇、通州市良种场划归南通市崇川区管辖;将通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南通农场(隶属省农垦集团公司)、东方红农场(隶属省军区)划入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区域。其中:小海镇、竹行镇、良种场、种畜场整建制划进市区并委托富民港办事处管辖,南通农场(省属)和东方红农场(省属)划入富民港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