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茅台商标不注册,为什么茅台酒商标的拼音是moutai呢

1,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引发争议的原因是什么

楼主您好!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的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由此引发了上述“国酒茅台”并未获得“官方许可证”,茅台未来还能否宣称“国酒”的争议。 仅供参考!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引发争议的原因是什么

2,为什么茅台酒商标的拼音是moutai呢

“国酒茅台”,英文为“KWEICHOW MOUTAI”。“MOUTAI”是茅台酒的国际注册商标,并非汉语拼音。最初外国人读“茅台”二字就这样发音,考虑到此读音在国际上已具知名度,干脆就给茅台酒取了这个音译名。 以前的我们国家没有规范汉语拼音的国际音标时,一些专有名词的英文译法都是根据外国人的发音习惯来写的,如北京:EKING, 天津:TIENTSIN。现在地名都规范地用汉字的汉语拼音来拼写了(香港,澳门等除外)。 一些约定俗成的老专有名词就保留了以前的译法。“KWEICHOW MOUTAI”这样的写法更能体现它悠久的闻名历史和国际知名度。

为什么茅台酒商标的拼音是moutai呢

3,茅台申请国宴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如今的茅台再也回不到以前的辉煌时代,因为国酒商标被拆除掉,而国宴商标也被驳回。最近茅台再次申请国宴商标,而驳回理由是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误导公众,但是茅台还会继续是申请吗。“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之后,贵州茅台已放弃使用“国酒”。目前,商品包装和经销商店面的“国酒茅台”正在被“贵州茅台”所代替。但贵州茅台仍在“惦记”着“国字头”商标,早在2002年10月11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茅台集团”)就申请注册了“茅台国宴”商标(第3333017号)。然而,2003年5月,这一申请就被驳回。此后茅台集团并不甘心,开始了复审拉锯。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一直到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围绕这个商标做出了2次驳回复审、5次不予注册复审。2016年,茅台集团将商评委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近3年的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茅台集团的起诉。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这份一审判决书。“茅台国宴”商标未予注册的理由很简单,其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判决书显示,针对商评委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茅台集团起诉称:“茅台”酒曾多次作为国宴用酒展现在重要的历史舞台上。诉争商标是原告专门针对国宴提供的茅台酒申请注册的商标,使用在含酒精液体等商品上,不会使得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也不存在不良影响。为此,茅台集团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茅台酒曾作为国宴酒的材料,其中包括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国酒茅台史画》中收录的多张茅台酒作为国宴用酒的照片,以及2013年7月1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的《非常记忆亲历国宴》视频,其中提及茅台作为国宴用酒的事件。但这些并未说服法院,法院同样认为,“茅台国宴”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的规定。

茅台申请国宴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4,商标局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落空

从2012年至今,贵州茅台一直在为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而努力,并一度通过初审。然而,在其他白酒企业的联手反对下,“国酒”商标之争经历多年的漫长大战后,终于宣告失败。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国酒”商标之争或暂告一段落,但后续诸多问题并未结束。国家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之路①贵州茅台从2010年起就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由于“国酒”二字背后有着巨大的隐性资源,以及“国字号”背后难以估量的利益蛋糕,这一事件招致整个白酒行业的强烈反对,其他酒企一致对贵州茅台这一举动提出异议。②2012年7月,“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③8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随即表示反对。特别是早在1952年即被评为国家名酒的汾酒,第一个表示强烈反对并提交异议书。④此后,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业也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⑤“国酒茅台”商标申请3个月公示期满,国家商标局一共收到多达95件次异议。有意思的是,为对抗“国酒茅台”商标申请,汾酒也随后提出“国酒汾酒”商标申请,五粮液则提出“国酒五粮液”商标申请。可以预见,如果茅台的“国酒茅台”商标能够申请成功,那么汾酒和五粮液也可能获得“国酒”商标——名酒企业之间的争斗,导致了“国酒”商标变成一出闹剧。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出现了不利于“国酒茅台”商标申请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国酒”恰好隐含了“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定义。经过长达4年的商标异议申请后,“国酒”商标之争终于落幕。智高点商标查询系统显示,“国酒茅台”商标无效。 这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大战,在众多白酒企业的联手反对下,最终以贵州茅台的失败而告终,但后续诸多问题并未结束。国家商标局此次裁决也表示,依据《商标法》第35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智高点评论:“国酒茅台”的确涉嫌夸大宣传、伤害其他酒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在国家商标局决定“申请不予注册”,这意味着今后将不允许再出现“国酒茅台”这类宣传。但对于全国各地成立的“ 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这与商标是两码事,目前还可继续使用。想了解商标最新业态怎么办?看这里 → 关注公众号【商标业界】(ID:sbyj360)

5,现在凡是国字号的商标都申请不下来吗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请

2010年商标局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以规范商标审查。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审查标准,做好商标审理工作,服务企业,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明确如下:   第一部分 法律依据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二部分 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第三部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商标法多少条规定加国字不能申请商标

小康为您解答:企业经常喜欢作为商标注册的元素,即将“中国”或“国”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您这种爱国的心态应该给一万个赞呢。但由于“国”字容易被理解为国家级,而“中国”涉及国家名称,不应予以滥用。因此商标局对于带有“中国”或“国”字的商标审查非常严格,慎之又慎。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可见,如果您申请的商标不符合上述规定,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核准注册的,即使您申请的商标符合上述规定,由于商标注册阶段基本没有与官方沟通的环节,商标局会直接予以驳回,您需要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争取权利。这里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不单是“中国”,包括与我国国家的全称、简称、英文、拼音、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相同或近似,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图形相同的,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都会遭遇商标局的驳回。同理,对于包含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如果经过了该国政府或政府间国际组织同意,比如在该国已经核准注册的除外。而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严格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总体上,对于含有“国”字头的审查标准也非常严格,尤其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商标,核准注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行业内万众瞩目的“国酒茅台”商标,其历经12年好不容易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查,却在初审公告期间被30多家企业和个人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异议商标“国酒茅台”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据悉,该案件目前处于不予注册复审阶段,但其前景仍不容乐观。白酒行业老大哥尚且如此,如您打算申请的商标与上述情况类似就别再尝试了。与此类似的还有县级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果是作为产地的标识,建议您还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作为产地进行合理的描述性使用。欢迎关注康信IP平台,为您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智能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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