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业政策迎来重大利好

  酒类产业政策迎来重大利好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目录中“白酒生产线”已从限制类轻工业中删除;同时,新目录中取消了啤酒行业“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小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属限制类)和“生产能力12000瓶/小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属淘汰类)的规定;在鼓励类中增加了湿态酒精糟(WDGS)的应用。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点评

  《目录(2019年本)》的发布,标志着困扰白酒行业发展14年的“紧箍咒”正式解除。产业政策的调整对白酒行业优质资源和产区优势提供支撑,对白酒产区建设和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白酒生产准入标准也将有望提高。而关于白酒现行税制框架的稳定也为白酒行业的生产、销售的发展提供稳定环境。

  此外,良好的政策将有利于酒业吸引优质资源、外部资本进入酒类行业,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同时,使酒类行业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诚信体系、溯源体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有力推动酒业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促进酒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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