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古贝春酒厂旧址”位列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2月11日,武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古贝春酒厂旧址”位列其中。

  本次加强保护工作以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和工业文化类遗产为重点,共有9处文物点跻身县级文保单位行列,“古贝春酒厂旧址”作为武城县唯一一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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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贝春酒厂旧址”指古贝春公司坐落于老城镇小屯村的老城酒厂文化基地。这里濒临京杭大运河,自古水美谷丰,酿酒历史悠久。依漕运便利,刺激了武城酿酒业的进一步发展。1952年,当地政府与民间酿酒作坊在清光绪至民国年间古井、古窖池的基础上,于今老城酒厂处进行公私合营成立“国营武城酒厂”。

  此后,中国驰名商标“古贝春”“古贝元”在此诞生。

  2017年,为响应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古贝春公司主动停止了老城酒厂高耗低能的生产方式,将老城酒厂作为工业文化展示基地使用。目前这里基本保留了20世纪60~80年代的整体布局和建筑风貌,较完整地展示了从购置粮食、入池发酵、勾兑灌装到成品出库的早期酿酒工艺及粉曲、采曲到发酵的制曲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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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厂区还配备了科研所、实验室等科研类建筑,五金库、包装物库、粮库等仓储类建筑,配电室、锅炉房、水塔等能源供应场所,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工人生活场所及办公场所。

  古贝春酒厂旧址作为珍贵的近现代工业遗产,不仅是酿酒工艺技术革新的重要实物载体,还记录了古贝春集团六十七年来的不断变革与成长,是老一辈创业者艰苦奋斗的历史见证,更是国家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

  华夏酒报  编辑: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