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合同保存期限的问题
- 2,购销合同有效期一般多久
- 3,购销合同的有效保存期限是多久
- 4,茅台特约经销商合同几年一签
- 5,协议的期限
- 6,我国买卖合同生效日期是多少天
- 7,是合同有效期么
- 8,一份付了订金的合同上只写着付订金的日期那它是否会过期
- 9,合同期限的问题请教各位急
1,合同保存期限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柳丽爽律师 13552965776
2,购销合同有效期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大部分合同的有效期都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约定。有些合同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例如,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3,购销合同的有效保存期限是多久
看情况而定。应保存到产品超过使用期限。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85
4,茅台特约经销商合同几年一签
茅台经销权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经销商:顾名思义,指的是从企业进货的商人。他们买货绝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或者是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经销商的调查虽然在调查内容中单独分为一个部分,但是经销商作为从企业一直到终端零售商的销售渠道链里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而且经销商可以获得的市场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对经销商的调查几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调查内容,也正是这样,对经销商的调查就显得异常重要。
5,协议的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终止期限未定的合同。
一、保密协议,可以根据需要保密的事项确定保密的期限;二、正是由于各需要保密的事项的期限不同,所以没有也不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三、操作时,请注意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6,我国买卖合同生效日期是多少天
买卖合同应该是当事人双方签定的,合同应该规定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终止时间。一般性的买和卖,没有任何合同约束那种,是受消法等相关法规制约,买卖时即应算生效了。
我理解你说的“执行”是指履行,这样就应当是生效日期。不过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其双方签字时成立并生效。
7,是合同有效期么
不是,如果要起訴別人,有一個民事訴送期的,如果過了這個民事訴送期就無效了,這個時間是多久我不清楚,你要問下專業的學法的。
这个是叫诉讼时效。
一般民商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案件为1年。
一般只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到了才算解除,因为员工没有和单位正式解除。
据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原省劳动厅浙劳政[1996]70号文件第3条规定,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单位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8,一份付了订金的合同上只写着付订金的日期那它是否会过期
你好: 合同是否过期要看具体约定的合同有效期或者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期限,如果是购房合同的话,其有效期一般以房屋使用寿命相等。
这个合同内容不完整,无法确定订金的期限,要根据双方合同目的进行解释。
没有合同履行期限吗?或者其他可以表明履行合同的时间,如:支付订金后对方要履行一定的义务等等。确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后,如果过了合同履行期限,没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至于所付的订金,如果是支付方违约的话,钱原则上可以拿回,但一般不好要;如果是接受方违约的,那必须返还订金。 提醒你一下,看清是订金还是定金?因为定金的规定与订金的规定不同,如果是定金,支付方违约无权要回,而接收受方违约时要双倍退还定金!
回复本菲卡发帖量和
9,合同期限的问题请教各位急
合同订的没问题。你想辞职的话没有问题,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自主解除权”,也就是说只要你不相干了,随时可以选择辞职,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你离开。如果是正式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他收你押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跟他要回来;如果他不给的话,就向劳动部门申诉。参考法律条款: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特殊原因辞职,属正常行为,主要是看你的合同内约定遇到特殊原因怎么处理。交抵押金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退回,有没有不退回抵押金的条款。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当然,你也可以与老板商量,你不是故意不工作,只是因为家里的特殊原因,我想你在试用期内,与老板商量应该可以退回抵押金的,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一般只要签订双方同意就生效,期限一般会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想你这种状况的话,还是尽快跟合同的另一方商量一下,你要知道他们也是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事情,一定也会理解的,况且你也交押金了,顶多就是押金没了,不会有什么大事情的,放心吧。
用人单位收押金违法,应该退回。至于说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期限不存在问题,单位不该收你押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退回1000块钱押金及试用期的工资,单位不给的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争议院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