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厂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1,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3.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

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2,工作中最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都有哪些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  ①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②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③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④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⑤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可以是大自然的环境,也可以是按生产过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  ①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②房屋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③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如氯气回收、精制、液化岗位产生的氯气泄液,有时造成周围10~20m环境的 污染。  在实际生产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联合存在,常可加重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生产性粉尘,如石油焦粉尘、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4、时间因素,如长时间夜间工作,不合理的休息制度等。在实际生产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联合存在,常可加重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工作中最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都有哪些

3,葡萄酒厂对环境有什么影响

葡萄酒理想的储存环境 一、温度 理想储存条件下的温度应该是在摄氏12-15 绝大部分的酒可以在摄氏7-18熟成。 不过恒定的温度下保存最好。 温度过高,会加速酒的成熟,让酒产生煮过的味道。 二、光线 葡萄酒对光很敏感,所以要避光储存 光线会引起酒颜色的变化 白葡萄酒受光颜色变深,红葡萄酒受光颜色变浅 三、湿度 储存酒的湿度应保持在70%左右 湿度过高会使酒标发霉,影响酒的销售 过低的湿度会使软木塞萎缩,导致空气进入酒瓶,使酒氧化。 四、震动 酒熟成的阶段震动会影响酒的香气 存放葡萄酒时,酒标向上,或是做好标记,尽量减少酒的挪动。 五、净度 存放葡萄酒的地方要没有异味,需要良好的通风条件,不要与其他的东西混合存放。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葡萄酒生产工业企业的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以葡萄和葡萄原汁为原料,采用发酵法生产葡萄酒的工厂。   二 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J 4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三 名词、术语   3.1 葡萄酒:指纯由葡萄经破碎、分离、发酵、陈酿制成的低度酒,使用或掺用其他水果发酵酿成的酒类。   使用果汁或香精等不经发酵而配成的酒类,均不得称为葡萄酒。   3.2 清洗和清除:指去除泥土、残渣、原尘、油垢及其他不应有之物。   3.3 污染:指产品中出现的有害之物。   3.4 消毒:指用符合葡萄酒生产卫生要求的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在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将微生物数量减少至无害水平。   四 葡萄原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   4.1 原料葡萄的采购   4.1.1 采购的酿酒葡萄原料必须是在无毒区域内种植和收获的产品。   4.1.2 原料葡萄园不准喷施禁用的农药,葡萄收摘前十五天必须停止喷洒任何农药。   4.1.3 收摘酿酒葡萄时应按要求分品种用筐或木箱盛装。装原料葡萄的筐(箱)须清洁、专用,禁止使用装过农药、肉品、水产品等有直接污染的筐或箱。   4.2 原料葡萄的运输和贮藏   4.2.1 运输葡萄原料的车辆必须清洁,禁止使用装运过农药、肉品、水产品等可造成污染的车辆运输。   4.2.2 运输途中需有篷布或其他覆盖物。防止途中被泥沙灰尘污染。   4.2.3 进厂的酿酒葡萄原料,必须在24h内加工破碎完毕。   五 工厂设计、设施的卫生要求   5.1 选址   葡萄酒厂应座落于无毒害、无各种污染源和其他可能影响葡萄酒生产卫生的地方。   5.2 厂区和道路   5.2.1 葡萄酒厂必须有清洁的环境,厂区应绿化,尽量减少裸露面积,绿化带应多种植常绿灌木和花草,生产区不宜种植有飞絮和香味浓郁的花树,以免葡萄酒受到污染和影响。   5.2.2 厂区应按行政、生活、生产、辅助系统等划分布局。行政、生活区与生产区要相隔一定距离,并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2.3 厂区内主要道路要宽畅,做到人流和物流的道路分开或固定走向,保证安全和整洁。厂区内和进入厂区的主要道路的路面应选用混凝土、沥青、石块等不易起尘的材料铺筑,路面要平坦、无积水,并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5.2.4 葡萄酒厂的环境卫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5.3 厂房与设施   5.3.1 微生物培养室和洗滤棉加工室   5.3.1.1 无菌室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无菌操作的工艺技术要求,室内必须设有带缓冲间的小无菌室,并有完好的消毒设施。缓冲间的门与无菌室的门不应直接相对,至少成90°。避免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无菌室。   5.3.1.2 洗滤棉板加工室必须卫生清洁,封闭良好,无污尘及霉菌污染。   5.3.2 厂房与设施必须适合葡萄酒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局,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建筑结构和装饰要利于清洁和维护,厂房应规定维修期。   5.3.3 生产车间   5.3.3.1 生产车间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往返,防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和混杂。   5.3.3.2 地面应采用不吸水、不透水,防滑、防腐蚀无毒的材料铺砌,无裂缝和易于冲洗消毒。地面要有1%~2%的坡度及排水系统,以保证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车间内下水道应有可靠的液封装置。   5.3.3.3 墙壁应由不透水、不吸水、耐洗刷、防渗的材料构成,表面应平滑、无裂缝,并涂刷浅色、无毒、不易脱落、易于清洗、消毒、灭菌的涂料。墙角应为弧形。   5.3.3.4 门应具有光滑和不吸水的表面,关闭严密,并根据各车间的实际需要,设置纱门、纱窗、水帘、风幕等防蝇设施。   5.3.3.5 窗台高度在1m以上,内窗台应向下呈45°的斜度。   5.3.3.6 天花板应能防止灰尘积累、霉菌生长和材料剥落,应易冲洗和无冷凝水。   5.3.4 仓库   原辅料贮藏仓库的地面、墙壁应采用水泥或其他不透水材料构筑,库内必须清洁、干燥,并有防火、防潮、防鼠、防虫和适当的通风设施。   5.4 卫生设施   5.4.1 供水系统   5.4.1.1 葡萄酒厂应有足够的符合GB 5749规定的生活用水。必要时可配备储备用水设备,储水设备要有防污染的措施。   5.4.1.2 用于冷却、消防、制冷和其他不与葡萄酒接触的用水,必须用单独管道输送,不得与饮用水系统交叉连接,并在管道适当位置设置颜色明显的醒目标志,与生产用水(包括饮用水)管道相区别。   5.4.1.3 使用循环用水,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5.4.2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工厂必须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J 4的规定。   5.4.3 更衣室   工厂必须设有与生产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更衣室应与车间相连接,并设置更衣柜。   5.4.4 厕所、浴室   工厂应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厕所和浴室,厕所和浴室应位置适当、清洁卫生、无不良气味,门窗不直接开向生产车间。厕所必须安装纱窗、纱门,地面应平整,便于清洗、消毒,应为水冲式并设有洗手设施;水门开关应为脚踏式,墙裙应用浅色瓷砖或不透水的相应材料砌成。   5.4.5 洗手消毒设施   生产区洗刷间应设脚踏式洗手设备和冷热水,暖风吹干设备(或擦手纸),备有供洗刷用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并设废纸接收箱,经常保持卫生。   5.4.6 照明   工厂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自然采光,车间内的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发酵、灌装、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各检验工序可加局部照明。   5.4.7 通风、除尘   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保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当。凡使用蒸汽或有蒸煮加热的车间应设局部排气设备,凡尘埃较多的工段应安装有效的除尘和通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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