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茅台酒年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Kweichow moutai Co.,Ltd. 注册地址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板块类别 :酿酒食品(贵州) 上市日期 :2001-08-27 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 中签率(%) : 1.1306% 组织结构首日换手率:56.83% 法人代表 :袁仁国
2,财务制度报销制度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 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 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 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 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 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总经理签字:
3,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积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货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各项设备、材料款项,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现金管理制度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5,求股份制企业财务制度
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集团”)本部和纳入公司管理范围的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各级下属分、子公司(下称“各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及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其他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合同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运营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主体为公司,各个国内下属企业应当参照本制度规定来执行;国外子公司按照规定另行制定各自的财务制度以及会计核算办法。第四条公司应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监督。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发生的各类业务及时做好完整的、手续齐全的、计量准确的原始记录,并运用恰当的会计语言予以真实记录。第六条公司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销售和收款管理、采购和付款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费用性支出管理、非费用性支出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担保控制制度、关联方交易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成本控制制度、销售价格控制办法以及其他重大的资产处置和重组决策等等。上述各类业务的管理制度或办法为本制度的实施细则。第二章财务核算办法概述第七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会计政策,公司本部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33号令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财会[2006]3号文颁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财会[2006]18号文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统称“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公司会计核算按月、季、半年度、年划分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自每年的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第九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记账原则,一般情况下以历史成本作为会计计量基础;在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下,对某些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会计要素,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来计量;如果资产在取得后发生减值,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第十条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作为记账方法,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第十一条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不该当期承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必须按照配比原则,确保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第十二条公司对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作为当期费用;支出的效益及于本年度和以后的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则资本化计入资产,采用适当的方式折旧或摊销。第十三条公司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反映,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可分别根据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恰当的核算方式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司按规定开设会计账册,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相关和可比适当。第三章货币资金第十六条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七条对于外币现金和存款,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公司收到外币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业务发生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按期末汇率折合的金额与账面记账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对于上述汇兑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于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于本公司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