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洲酒业胡强,今年刘老师的年龄是胡强年龄的3倍刘老师在6年前的年龄和胡强10年

1,今年刘老师的年龄是胡强年龄的3倍刘老师在6年前的年龄和胡强10年

他们相差:10+6=16(岁) 胡强:16÷(3-1)=8(岁) 刘老师:8×3=24(岁)

今年刘老师的年龄是胡强年龄的3倍刘老师在6年前的年龄和胡强10年

2,今年刘老师的年龄是吴强年龄的三倍刘老师在六年前的年龄和吴强十

设刘老师今年X岁,胡强今年Y岁,则X=3Y,X-6=Y+10,解得X=24,Y=8补充: 解设胡强x岁,刘老师3x岁.列式为:10+x=3x-6 10=2x-6 2x=16 x=8 这是胡强的岁数;刘老师的岁数:3乘8=24(岁) 答..................
解:设吴强今年X岁,则刘老师今年3X岁,依题得: X+10=3X-6 解得X=8 所以3X=3X8=24答:吴强今年8岁,刘老师今年24岁。
解:设现在吴强X岁,则刘老师3X岁。3X-6=X+10 3X=X+16 2X=16 X=83×8=24(岁)答:现在吴强8岁,老师24岁。

今年刘老师的年龄是吴强年龄的三倍刘老师在六年前的年龄和吴强十

3,自动放弃股东资格出资能否要回

严格说,公司股份不能随意增减,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不清楚你们之间的协议放弃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是代表你股份卖给他,还是无偿给他?其他股东是否有意见?
问:我与本村的胡强、吕林合议成立一公司。我暂时无钱,提出等段时间再行出资,胡强、吕林表示同意,并在公司的章程中明确了我的股东身份。但公司成立后工商登记的股东只有胡强、吕林二人,且注册资本也为二股东投资款之和。我一直不知自己未被登记,因此一年内数次以股东身份出资,公司均出具股款收据并多次向我分红。请问我现在是否属于该公司的股东? 读者:文静山 答: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自动放弃股东资格出资能否要回

4,上次搞错了 不好意思 帮我做个 胡强和高土莲的诗 谢谢

胡里花俏非我行 强人自有强人行 爱情泛滥不可行 高山万里路难行 士军千万挡我行 莲花宝灯照我心 爱你万年行不行
胡家公子清 强起立东风 爱过知情重 高流爱美名 土花封玉树 莲峰与地平 胡为谢康乐 强行到东舍 爱莲尽爱花 高情属云鹤 土木若有情 莲花分秀萼 胡为彼美人 强饭养精神 爱君富才艺 高才会圣门 土德三元正 莲花宝盖新 胡桃花又新 强赋情少真 爱子人情共 高才掞雅什 土龙朝祀雨 莲开当丽人 胡端仰盛才 强逐众芳开 爱风流俊雅 高怀安在哉 土龙欲致雨 莲花照亭白 胡为得民力 强作芳菲意 爱山花木深 高标与秀气 土龙日已多 莲社招无地 胡然华发尚 强趋利名场 爱此春光发 高风引兴长 土木被朱光 莲开花十丈 胡天夜清迥 强拟邺中咏 爱此荷花鲜 高才可施用 土腴莲实丰 莲峰声望重 胡骢摇宝勒 强倚帝子瑟 爱之含春晖 高文伟大册 土花玩四时 莲花生宝锷 胡然独安泰 强吟还自爱 爱清景风蛩 高传生光彩 土室延白光 莲山赴沧海

5,实际出资却未被工商登记我能否取得股东资格

问:我与本村胡强、吕林合议成立公司我暂时无钱提出等段时间再行出资胡强、吕林表示同意并公司章程明确了我股东身份公司成立工商登记股东只有胡强、吕林二人且注册资本也二股东投资款之和我直知自己未被登记因此年内数次股东身份出资公司均出具股款收据并多次向我分红请问我现否属于该公司股东  读者:文静山  答: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得对抗第三人由此见工商登记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和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资格认定具有意义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没有创设股东资格效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证权功能只有公司外第三人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情况下才具有实际法律审判意义当公司内部由于股东资格问题发生争议时工商登记确认结具有确认股东资格决定意义其证明力并比其证据要高确切地说工商登记只能解决外部关系股东资格纠纷起证据作用公司章程股东之间股东资格及其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时各形式要件具有优先效力;而工商登记涉及公司股东与第三人关系时对股东资格认定具有优先效力 因此实际出资却未被工商登记股东影响股东资格取得现还公司股东江苏邳州市人民法院衡永红李晓东第1页共1页

6,诈骗案成立后再提供担保的是否可追究担保人责任

这个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其理由是根据最高院的两个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e799bee5baa631333337396166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复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新法民请字第2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冯树源从胡强处“借款”的行为既已被认定为诈骗罪行,胡强追索冯树源所“借”四万元则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因此,对胡要求受冯欺骗的“担保人”代偿“借款”的纠纷,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1994]25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借款人携款外逃,未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人民法院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诈行为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也不能据此认定作为以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较无偿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更多的义务。保证人提出自己也是诈骗犯罪的受害人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你院提到的我院[1990]民他字第38号函效力问题,查该函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一起。从以上两个复函可以看出,债务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判断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的依据。其法条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债务人构成诈骗,则主合同无效。在此情形下,担保人无过错的,则无须承担责任。当然,如果你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有效,那么,你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至于诈骗与否的问题,并不是按常人的理解,需要由法院作出认定。

7,什么是回环诗

朋友! 此首是回文诗。 回文诗,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回还往复,正读倒读皆成章句的诗篇。它是我国文人墨客卖弄文才的一种文字游戏,并无十分重大的艺术价值,但也不失为中华文化独有的一朵奇花。 回文诗有很多种形式如”通体回文”、”就句回文”、”双句回文”、”本篇回文”、”环复回文”等. ”通体回文”是指一首诗从末尾一字读至开头一字另成一首新诗. ”就句回文”是指一句内完成回复的过程,每句的前半句与后半句互为回文. ”双句回文”是指下一句为上一句的回读 ”本篇回文”是指一首诗词本身完成一个回复,即后半篇是前半篇的回复. ”环复回文”是指先连续至尾,再从尾连续至开头。 关于回文诗的介绍,网络书籍都有大量的介绍,在此也不多做总结了. 收集几首回文诗,作为欣赏,娱乐吧。 《赏花》由来——苏小妹遥寄回环诗 六月的一天下午,苏小妹与长兄苏东坡正荡舟湖上,欣赏那无边景致,忽然有人呈上苏小妹丈夫秦少游捎来的一封书信。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首别出心裁的回环诗: 苏小妹看罢微微一笑,立即省悟出其中的奥秘,读出了这首叠字回文诗: 静思伊久阻归期, 久阻归期忆别离; 忆别离时闻漏转, 时闻漏转静思伊。 苏小妹被丈夫的一片痴情深深感到动,心中荡起无限相思之情。面对一望无际的西湖美景,便仿少游诗体,也作了一首回环诗,遥寄远方的亲人: 采莲人在绿杨津, 在绿杨津一阕新; 一阕新歌声漱玉, 歌声漱玉采莲人。 苏东坡在一旁深为小妹的过人才智暗暗高兴,他也不甘寂寞,略加沉吟,便提笔写了如下一首: 赏花归去马如飞, 去马如飞酒力微; 酒力微醒时已暮, 醒时已暮赏花归。 苏氏兄妹也派人将他们的诗作送与秦少游。 同上面的《赏花》有统一格式的又两篇,感觉也很不错 其一、《赞园丁》 “园丁栽植树成材筑玉台高优质木” 园丁栽植树成材, 植树成材筑玉台。 筑玉台高优质木, 高优质木园丁栽。 其二、明末浙江才女吴绛雪《四时山水诗》: 莺啼岸柳弄春晴夜月明, 香莲碧水动风凉夏日长, 秋江楚雁宿沙洲浅水流, 红炉透炭炙寒风御隆冬。 春 景 诗 莺啼岸柳弄春晴, 柳弄春晴夜月明。 明月夜晴春弄柳, 晴春弄柳岸啼莺。 夏 景 诗 香莲碧水动风凉, 水动风凉夏日长。 长日夏凉风动水, 凉风动水碧莲香。 秋 景 诗 秋江楚雁宿沙洲, 雁宿沙洲浅水流。 流水浅洲沙宿雁, 洲沙宿雁楚江秋。 冬 景 诗 红炉透炭炙寒风, 炭炙寒风御隆冬。 冬隆御风寒炙炭, 风寒炙炭透炉红。 除了上面的格式,另付几首其它格式的回文诗,也别有韵味. 一、广东高州县观山寺壁上刻有一回文诗: 悠悠绿水傍林偎, 日落观山四望回。 幽林古寺孤明月, 冷井寒泉碧映台。 鸥飞满浦渔舟泛, 鹤伴闲亭仙客来。 游径踏花烟上走, 流溪远棹一篷开。 倒读诗如下: 开篷一棹远溪流, 走上烟花踏径游。 来客仙亭闲伴鹤, 泛舟渔浦满飞鸥。 台映碧泉寒井冷, 月明孤寺古林幽。 回望四山观落日, 偎林傍水绿悠悠。 二、宋代李禺有回文诗《两相思》: 思妻诗 枯眼望遥山隔水, 往来曾见几心知? 壶空怕酌一杯酒, 笔下难成和韵诗。 途路阳人离别久, 讯音无雁寄回迟。 孤灯夜守长寥寂, 夫忆妻兮父忆儿。 思夫诗 儿忆父兮妻忆夫, 寂寥长守夜灯孤。 迟回寄雁无音讯, 久别离人阳路途。 诗韵和成难下笔, 酒杯一酌怕空壶。 知心几见曾往来, 水隔山遥望眼枯。 三、湖北咸丰县有一首《万柳堤即景》回文诗: 春城一色柳垂新, 色柳垂新自爱人。 人爱自新垂柳色, 新垂柳色一城春。 四、津人曹鸿年也有一首回文诗: 寒风晓日映沙滩, 日映沙滩竹报安。 安报竹滩沙映日, 滩沙映日晓风寒。 五、清代诗人李*《春闺》诗: 垂帘画阁画帘垂, 谁系怀思怀系谁? 影弄花枝花弄影, 丝牵柳线柳牵丝。 脸波横泪横波脸, 眉黛浓愁浓黛眉。 永夜寒灯寒灯夜, 期归梦还梦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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