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部董事的董事收入应按哪个税目交个人所得税
内部按工资薪金,外部的按劳务报酬
如果是不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应按劳务报酬税目征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公司向董事会成员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支付的费用如何核算是否
公司内部文件如果没有提及可以不计提社会保险费,文件提及有关董事的薪酬涉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计提进行管理费用-股东及董事会费-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用-股东及董事会费-住房公积金。
公司向外部董事支付的费用(确切的叫津贴)不属于薪酬范围,计入管理费用下的董事会费,不需要计提社会保险。
计入管理费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3,董事薪金一年30万交多少税
董事费收入一般按劳务报酬项目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30*(1-20)=24万元 畸高,加成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4*0.4-7000=8.9万元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明确,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否则,要并入工资、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任职,确属工薪,要并入工资纳税。
4,中外合资企业董事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务报酬。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是,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都不得作为董事会费支出,而应计入企业的交际应酬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33号第十章第五十一条规定: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管理费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其中有“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根据以上规定董事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工资项目范畴不计入工资总额,因此不能作为计提福利费的依据。
也许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