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3名董事3名监事辞职,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 再帮帮我吧谢谢拉尽量快点哦

1,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 再帮帮我吧谢谢拉尽量快点哦

1、如形成决议,需要除甲公司之外的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2、可以。乙公司十分之一的股东可以提起。 3、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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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长期股权投资控制的理解是看股权比例还是看财务经营的实际控制

最多是共同控制,一是A公司股份仅占百分之70,不是完全控股,还有如果从董事表决来看,就是A公司的三人全同意,如果没有B公司的人同意五分之二是小于三分之二的。也是不能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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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秘空缺期间是指

定了一名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那还算“空缺”,该董事或高管代行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在该临界点,应有法定代表人代行,如果公司没聘任新的董秘,法人一直代行下去
定了一名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那还算“空缺”,该董事或高管代行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在该临界点,应有法定代表人代行,如果公司没聘任新的董秘,法人一直代行下去

董秘空缺期间是指

4,经济发案例分析求大侠解答

1、符合,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2、董事会有权解除总经理的职务,所以该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3、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东大会才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因此该决议无效。4、A店负责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赵某将自己的羊绒大衣送去干洗,两者之间其实是合同关系,虽然取衣凭条上写明了“干洗费5元,如有损坏赔偿洗衣费的10倍”,属霸王条款,涉嫌欺诈消费者。根据公平原则洗衣店应根据羊绒大衣的损坏程度,合理赔偿赵某。

5,经济法案例分析急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得以劳务形式出资。戊出资无效。货币资金出资应占出资总额的30%以上,本案中只占20%,不符合公司法规定。(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组织机构符合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3)饮料公司设立的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属于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时,由分立双方签订协议,确定债权债务的分担方法。但分立方对公司原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各股东的出资其中甲乙的货币出资额低于60万,实物出资和专利技术出资比重过高。劳务不能注册资本。(2)符合规定,原因是公司法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在公司法性质上是属于违法性质的行为。债务债权关系由饮料公司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希望你 能加分!
本案中下列行为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1)新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不符合法定的上市条件。例如:a.公司股本总额仅4800万元,未达到股票上市所要求的5000万元。b.开业时间仅两年多,未达到3年,也未满足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1997年公司上市时该会计年度尚未结束)。且新观公司仅有一名国有中型企业作为发起人,并仅持股300万元,不属于主要发起人,其盈利期限不能连续计算。c.新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仅1100万元,未达公司股本总额25%以上。   (2)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处罚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新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会计报告,经查实后果严重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而非本案所示暂停股票

6,累计投票 是什么意思啊

累计投票制依然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人数多数决,只不过把分散的小股东票数结合到一起,更大程度发挥它的作用,与大股东抗衡时力量更大。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举个例子: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所说的这个词语,是属于期货从业词汇的一个,掌握好期货从业词汇可以让您在期货从业的学习中如鱼得水,这个词的翻译及意义如下:公司董事投票的程序,每名股东的投票权相等于每股一票乘以需要选出董事的数目。这个方法有时也称为按比例投票。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7,数学建模 别人的模型 不知道怎么来的可以直接引用吗

数学建模:就是通过计算得到的结果来解释实际问题,并接受实际的检验,来建立数学模型的全过程。当需要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和研究一个实际问题时,人们就要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对象信息、作出简化假设、分析内在规律等工作的基础上,用数学的符号和语言作表述来建立数学模型。数学模型(MathematicalModel)是一种模拟,是用数学符号,数学式子,程序,图形等对实际课题本质属性的抽象而又简洁的刻划,它或能解释某些客观现象,或能预测未来的发展规律,或能为控制某一现象的发展提供某种意义下的最优策略或较好策略。数学模型一般并非现实问题的直接翻版,它的建立常常既需要人们对现实问题深入细微的观察和分析,又需要人们灵活巧妙地利用各种数学知识。这种应用知识从实际课题中抽象、提炼出数学模型的过程就称为数学建模(MathematicalModeling)。不论是用数学方法在科技和生产领域解决哪类实际问题,还是与其它学科相结合形成交叉学科,首要的和关键的一步是建立研究对象的数学模型,并加以计算求解(通常借助计算机);数学建模和计算机技术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作用可谓是如虎添翼。
一、董事会议,参加者为29位公司董事会成员,其中9位是在职董事(即公司的雇员)。会期一天,每个小组上午开三段,下午开四段,每段会议开45分钟,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每整点开始开会,中午12:00—12:40午餐。上午的每段会议都有六个小组开会,每个小组都由一位非董事会的资深高级职员来主持。因此,每位资深高级职员都要主持上午的三个不同的讨论会。这些职员不参加下午的讨论会,而且下午的每段会议开只有四个不同的小组讨论会。 公司董事长需要一份由公司董事参加的7段分组会议的每个小组的分配名单,这份名单要尽可能多的把董事均匀搭配,理想的搭配应该是任意两个董事同时参加一个小组讨论会的次数相同,与此同时,要使在不同时段的小组会中同在一起开会的董事总数达到最少。 名单搭配中还需满足以下两个准则:1、在上午的讨论会上,不允许一位董事参加由同一位资深高级职员主持的两次会议。2、每个分组讨论会都应将在职董事均匀分配到 各小组中。 给出一份1-9号在职董事,10-29号董事,1-6号公司资深高级职员的分组搭配名单,说明该名单在大多程度上满足了前面提出的各种要求和规则,因为有的董事可能在最后一分钟宣布不参加会议,也可能不在名单上的董事将出席会议。因此,一个能使秘书能在会前一小时接到参会与否的通知情况下来调整搭配分组的算法定会得到赏识。如果算法还能用于不同水平的与会者与参加后面会议中的每一类与会者合理搭配的话,那就更理想了。二、模型假设1、各场会议间及各小组之间是相对独立的。2、所有资深高级职员和董事会成员都严格遵守派遣方案。3、若能够满足每位董事出席会议的次数都相等,则模型被认为是理想的。4、6位资深高级职员之间无差异,同样,9位在职董事之间、20位外部董事之间也是无差异的。5、引入符号: o=m=i(9)=e(20)=集合。gn表示在一次分组会议中第n(1≤n≤6)组的与会成员的集合。gn(k)=表示分组会议的第n(1≤n≤6)组经过k次分派(每次分派一名成员)后的会议成员集合。 aij表示董事会第i位成员与第j位成员分在同一组的次数(1≤i,j≤29,i≠j)。w(k)表示两位董事会成员分在同一组时所赋予的权重。bij表示资深高级职员oi(i=1,2,…,6)与董事会成员mj(j=1,2,…,29)在此之前是否同组的指标,即当属于同一组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ri(k)=∣gi(k)∩i(9)∣表示在gi(k)中在职董事的数量。hi/2表示董事会两位在职董事在同一个讨论组中达到i次的对数。ti表示第i组中在职董事数与外部董事数之比。三、模型分析根据问题的具体要求,我们注意到分组工作要遵循如下两个原则:1、均衡分派原则:尽可能使得各讨论组成员人数均等。2、分派比例原则:各讨论组的在职董事数与外部董事的比例要大致相等。据此我们得到两种分派方案:方案一:如果公司总裁更希望使各组的成员人数尽可能相等,则每场上午分组会议共分为6组,其中一组由4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余五组每组由5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三个小组每组有2名在职董事,另外三组每组只有1名在职董事,具体对于每组成员的分派都是随机的。 方案二:如果公司总裁更希望使各组的与会成员成员的比例尽可能相等,即要求各组中在职董事与外部董事的比例应该近似相等,大致为9/20=0.45:1。那么最接近的方案为:上午:t1=1:2,t2=1:2,t3=1:2,t4=2:4,t5=2:5,t6=2:5或者上午:t1=1:2,t2=1:2,t3=1:3,t4=2:4,t5=2:4t6=2:5下午:t1=2:4,t2=2:4,t3=2:5,t4=3:7四、模型建立模型ⅰ:第一分派方案第一步:上午第一场会议的分派方案。首先,随机的把29名董事会成员大致均匀的分派成6组,其中一组由4名成员组成,其余五个组每组由5各成员组成。然后,随机的将集合o中的6位资深高级职员分配到每一个组中,分别记为gi(i=1,2,…,6),从而完成了第一场会议的分派。第二步:上午第二场会议的分派方案首先,任取一个oi∈o,将其分派到gi中,即oi∈gi(i=1,2,…,6),从而使每个组gi都由一名资深高级职员oi(i=1,2,…,6)作为主持,然后,按下面的方法分派董事会成员。(1)先为每组gi分派第一名董事会成员 若否则,随机选择另一个直到 ,并令这样,就位每一组分派了第一名董事会成员。(2)假设已为每个组分配了k-1位董事即已确定。要分派第k位董事会成员给gi,即确定。任意随机选择一个 ,计算或 分别考虑。 1)如果 ,则考虑以下两种情况:情况1:若 ,即为在职董事,并确定。(a)若 ,则令集合(b)若 ,则选择另一位董事会成员,直到 且为止,则令集合 。 情况2:如果 ,即为外部董事,记为所有候选的外部董事的集合。对计算 ,在集合c中求出使得 2)如果 ,则可以选择另一位董事会成员 ,直到 ,同样使用上述方法,也能确定集合 。最后,我们可以确定出 从而得到第二场会议的分派结果。第三步:类似上述方法分派上午第三场会议的分组结果。第四步:下午分组会议的分派方案安排。(1)随机任意选取 ,作为下午每一组的第一位成员。(2)重复上面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注意在这里四个组的在职董事分配比例为2:2:2:3。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下午每场会议的分派方案。模型ⅱ:第二种分派方案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采用下面的分派方案将会得到最佳的比例,即有最理想的均衡性。在上午每一场讨论会的六个讨论小组中,我们取在职董事与外部董事的比例分别为(a): 1:2 , 1:2 , 1:2 , 2:4 , 2:5 , 2:5 ;或者为(b): 1:2 , 1:2 , 1:3 , 2:4 , 2:4 , 2:5 ;在下午会议的四个组中,二者的比例均为:2:4 , 2:4 , 2:5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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