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催着办手续,公司拖着离职手续不给办

1,公司拖着离职手续不给办

劳动者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但公司没有批准的,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公司拖着离职手续不给办

2,交了辞职报告 单位拖着不办手续

1、依据劳动法,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2、你提前三天通知,第四天,你们的劳动关系即无效了,如果单位拖着不办,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是要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
员工离职需30天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拖着为啥不办,先问明,你需完成好你的工作交接,30天后可以走人,如果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再去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上海这边有强制规定公司需在员工离职后7日内办理好退工退保手续)

交了辞职报告 单位拖着不办手续

3,公司过了好久才让去办离职手续不知道该不该回去办那位大侠能给

千万不要去主动办离职手续,最好等他们自己把你开除。(这样的话你可得到失业保险)。公司把你开除的成本大于你自己去办离职,所以公司要催你去办手续。保险是公司必办的,少了你一个大家的保险都应该上不了。
你不办,保险,公积金之类的怎么转?失业证明怎么开?去办完了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有什么关系?你去了有人砍你么?怀疑!
还是回去办了吧,这样要好点的

公司过了好久才让去办离职手续不知道该不该回去办那位大侠能给

4,我离职10多天了经理让我到厂里办手续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自离的,劳动者应当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离职是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才能结清工资,取得离职证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正常情况下,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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