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经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外贸部经理岗位职责是什么

1,外贸部经理岗位职责是什么

1.主要负责本部门的长期规划,带领本部门人员开辟市场。2.负责对主管的直接领导。3.负责抽查部门订单情况。4.负责公司部门的抽象业务规划。5.参加展览及同客户接触。6.对一些较复杂的情况作出断定,指示主管如何操作。7.经常检查部门订单进展情况。8.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部门账务情况。9.负责主要的问题处理,不直接于涉部门主管下达的有关订单任务。10.主要负责对部门主管及部门会计的领导。有权过问部门的各项事务。
这个很难说,因为这个牵扯到你们公司所在地区的外贸公司的收入水平。象你们要的这种人,应该是据有自己操作外贸订单的水平了,这样的人很多都想自己出口了。你们如果请这样的人,就得给以相当高的待遇,才会有吸引力。当然你们公司也有优势:不用操心客户,不用操心产品,因为你们自己有生产,这方面出口经理不要太操心,这样出口部经理就会比独立的外贸人轻松一些。具体的还真不好说,你们可以和招聘来的合适人选具体商量。“有一定谈判能力”的人当然不会什么都顺从公司的,所以你们一定会有一个商量的过程。

外贸部经理岗位职责是什么

2,投资咨询公司出事聘用总经理承担法律责任吗

简洁答复您: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企业授权过的“总经理”这个角色都必须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有“主要经营与管理责任”而且无论你是行使了还是没有行使这个责任与义务,你是傀儡或者不是傀儡都已不再重要,在法律面前,公司的日常经营都与你有着必然的关联,一个总经理对本公司乃至对整个社会都负有一定的而推卸不掉的“法定义务或者法定责任”;说到这里,很明显,您命题中的“总经理”一职无论在该企业违法经营管理的始还是末,自身犯错还是整个团队犯错,你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或者主要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不过,企业法人所承担的应该是全部责任,而每个人均需要承担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在法律面前是不允许也禁止“概括及一概而论”的。希望以上简短论述能够从实际帮助到您以及有着同样需求的大家,谢谢!
公司法人承担责任,
要看出的事与总经理有无关联,有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好,如果这位聘为的总经理参与此事的话,那么自然是需要承担的,若无总经理无关那么则法定人承担,经理不必承担,因此不必担心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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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聘搬运出现工伤雇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在工作过程过程中受伤,那么应该是属于工伤事故,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要承担责任。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赔偿的,还是去协商解决吧,你那怕雇佣十分钟也是帮你干活,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赔个合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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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挂名经理需要负什么责任

您好,一、公司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有出资不实,财产混同等情况,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哪怕是挂名的)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法上还对“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使是挂名),对公司破产承担个人责任的”人有从业限制,即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三、如果公司涉及非法业务(如走私,贩毒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使只是挂名)也会受到牵连,至于承不承担刑事责任,就看你有没有从事犯罪活动等具体情况了。另外针对你所提出的挂名,补充一下。挂不挂名几乎没有实质区别,公司内部达成的免责协议只有内部效力,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故仍需对外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很大,凡属于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责任你都必需承担。天下没有免费的好饭!你这朋友一定在办什么两面企业才让你去当经理的。最好不做这名义经理,因为法律不承认名义经理这一说。说句不中听的话,名义经理是不是像傀儡?责任跑不掉的。
负大部责任,因为不论你是不是挂名的,都是名义上的法人。拓展延伸:含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在民事、经济上: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风险很小。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刑事上: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责任划分: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般是分开的。正规公司看公司章程的规定。你挂名的是法人代表(如董事长之类的),但不一定有经营权利,经营权一般是总经理的。但是如果企业有事,法人代表要担责任,如企业欠债,被人告,那么法院就把传票给你,或者限制你的自由等等。
应当是公司内部处理吧
经理如果只拿工资,不是股东或者法人代表的话,要看该经理在合同中具体担任什么主管业务。比如说,担任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如果生产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要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时候,企业的法人,具体分管的经理会被追责。如果是担心销售,或者财务的经理,在出现违法出入资金,或者抽逃注册资本,偷税漏税的时候,被公安机关追责的一定是企业法人和分管财务的经理。所以担心挂名经理也是有法律责任的。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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